需要先办理住房房产证过户,重办一人姓名房产证, 然后两人一起凭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一起到公证处,做产权公证,明确住房产权归一方所有,然后双方签字,按手印,得到公证书,注意保管,就可以。
全部5个回答 >请问大家,离婚房一方放弃房产过户需缴税吗?
142****5730 | 2018-10-06 16:58:44-
151****4724 你这种情况,可以按照赠予办理。 办理房屋赠与手续,具体的手续如下: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二、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三、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 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契税收据等。
2018-10-06 16:59:36 -
133****1798 对于夫妻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析产是免交易税费的。
办理离婚产权过户的手续为: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费用约500-800元)(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可免该步骤,即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一般即日可出);
3、 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约10个工作日);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约7个工作日)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交证照印花税5元);
6、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018-10-06 16:59:23 -
159****0517 1、婚前双方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应该认定是对各自子女的赠与,在离婚时应当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
2、婚前双方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房产也应当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这里不是对双方的赠与,也不能单纯认为是对房产证上登记一方的赠与。 和上一种情况一样,离婚时应当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 离婚时财产分割是大家关注的焦点,财产分割还是比较复杂的问题,为了减少您以后不必要的麻烦,条件允许的情况还是请律师办理比较妥当。 2018-10-06 16:59:14 -
131****6648 1、婚前双方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应该认定是对各自子女的赠与,在离婚时应当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
2、婚前双方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房产也应当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这里不是对双方的赠与,也不能单纯认为是对房产证上登记一方的赠与。
和上一种情况一样,离婚时应当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
离婚时财产分割是大家关注的焦点,财产分割还是比较复杂的问题,为了减少您以后不必要的麻烦,条件允许的情况还是请律师办理比较妥当。 2018-10-06 16:59:03
-
答
-
答
不需要,这种过户,不是买卖行为。法条链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对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全部3个回答 > -
答
放弃房产,产权已经变更,自然就不存在以后继承权的问题了。
全部3个回答 > -
答
1、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子属于他(她)婚前个人财产,因购房向银行贷款亦属于他婚前个人债务。2、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子,原本属于个人财产,房产证只能办理购房者一人的名字,无需另一方签写“放弃产权”的承诺或协议;3、购房者清偿银行贷款后,可在房产证增加对方名字,这种行为属于夫妻婚内赠与。4、购房者将婚后收入用于清偿银行贷款,实际支付的还贷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离婚须按婚内还贷款总金额的一半补偿现金给对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全部4个回答 > -
答
您好,你好,提供参考如下:1、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子属于他(她)婚前个人财产,因购房向银行贷款亦属于他婚前个人债务;2、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子,原本属于个人财产,房产证只能办理购房者一人的名字,无需另一方签写“放弃产权”的承诺或协议;3、购房者清偿银行贷款后,可在房产证增加对方名字,这种行为属于夫妻婚内赠与。4、购房者将婚后收入用于清偿银行贷款,实际支付的还贷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离婚须按婚内还贷款总金额的一半补偿现金给对方。望采纳
全部3个回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