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七十一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全部3个回答 >占用公摊面积能起诉吗
136****4161 | 2018-07-12 17: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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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8329 先让物业调解,调解不成就起诉。起诉也是先调解,毕竟邻里关系对后期的生活影响也很重要 2018-07-12 17: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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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154 《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一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2018-07-12 17:14:49 -
132****6810 你们小区有物业,你可以向物业举报,有业委会可让业委会代表业主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恢复原状,对于杂物,你可以以侵犯相邻权中的通行权(影响你通行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 2018-07-12 17: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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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1883 这是侵害了共有部分所有权人的民事权益,当事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也可以到法院起诉。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四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赔偿损失;
(八)支付违约金;
(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物权法》
第七十条规定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一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2018-07-12 17: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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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应是占用了通道。如果是就要开诚布公与对方协调,让对方收走占用通道的物品。如果对方不理睬,可以找物业进行协调处理,如果物业也无能为力,就只有向当地城管局投诉维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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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面积是属于公共区域,擅自搭建、私自改动或占为己有的都是违法行为,情节恶劣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1、违反规划相关法律规定(前提是规划未审批---------前期该地块的土地、建设部门已审批,工程竣工验收后,未经许可擅自改变原先规划,进行建设),属违法建设。2、造成重大公共利益损失的或者盈利50万以上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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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根据公安部120号文件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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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首先找业主委员会解决,委员会不管可以找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不管可以找房管局,**后可以向法院起诉或信访局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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