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摊面积是属于公共区域,擅自搭建、私自改动或占为己有的都是违法行为,情节恶劣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1、违反规划相关法律规定(前提是规划未审批---------前期该地块的土地、建设部门已审批,工程竣工验收后,未经许可擅自改变原先规划,进行建设),属违法建设。2、造成重大公共利益损失的或者盈利50万以上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全部4个回答 >怎样起诉私自占用公摊面积
147****1131 | 2018-07-09 11:5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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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3909 《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一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2018-07-09 11:57:17 -
153****3855 跟你讲句实话,找谁都没用,只有找物业协商,或者直接起诉,,找物业协商比较被动,他们不可能轻易让步,打官司需要成本,容易激化矛盾。
。我也遇到了这样问题,我找过物业,房产局,规划局,城市执法大队,结果还是给我推到物业去了,物业没有执法权,房产局只有处罚权罚个千把块没用。
。现在只有等立法机构何时能细化公摊圈占定性违法建筑他们执法不能就能处理了,要不属于民事纠纷,只有打官司 2018-07-09 11:56:35 -
144****2449 这是侵害了共有部分所有权人的民事权益,当事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也可以到法院起诉。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四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赔偿损失;
(八)支付违约金;
(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物权法》
第七十条规定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一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2018-07-09 11: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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