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开发商是没资格收税费的
全部3个回答 >你好,请问:我是二套房,契税是按3%交的,但我是属于改善房,是不是会退税减半呢
145****7989 | 2014-04-27 17:53:18-
146****6347 大致在百分之三左右 2014-05-19 15: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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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9752 按照相关的规定契税都是由买方交的 2014-04-27 18: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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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界定标准:一、贷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二套。二、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集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二套;三、全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表系统能查询到房产,贷款买房——算二套。四、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五、当地暂不具备房屋登记系统的查询条件的,银行尽职调查核实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买房——算二套。六、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三套房。七、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虽然个人名下无房,但再贷款时也会被视为三套房。八、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也已经还清,此时不管申请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再买房,均视为三套房。九、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根据新政虽然都是婚前的个人贷款行为,但因央行征信系统中都存有记录,所以以夫妻共同名义贷款买房还是会算做三套房。十、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视为三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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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在2010年10月20日以前签订的购房合同于2010年11月30日之前到地税缴清费用的,按以前的旧政策收费。在2010年10月20日签订的合同一律按新政策收费。你可以到你所在的当地税务去咨询。其实按理说在新政实施之前,税务方面都会提前通知开放商。你可以去找开放商让他们给你一个具体交代。我个人觉得你的情况是开放商有隐瞒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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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的3%不过一般开发商有优惠,主要是看您买的多大的房子,90平米以内的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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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二套房的。二套房的界定是以地级市为单位计算的,只要不在同一个地级市购房,你仍可以按照首套房计算。相信我,没错的。房管信息没有全国联网,所以没有办法跨地查询的。你缴纳契税是按首套房计算的,房管局就是这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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