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与子女之间、夫妻之间等三代以内直系亲属需要更名的;(2)因夫妻双方解除婚约关系,原买受人需变更为另一方的;(3)多个买受人共同购房一套商品房,其中部分买受人解除房屋买卖关系的;(4)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买受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房屋状况等基本信息录入错误需要变更的;(5)其他需要变更合同备案登记事项的情形。
房款付清了,合同备案好了,还没办理交房手续,求解:这样房屋能交易吗?办理合同变更允许吗?
154****7369 | 2014-04-18 13:01:11-
132****9870 首先:
手续:若一次性付款的话可以带好资料直接去交易中心办理过户
若贷款的话 要先办贷款合同的 银行审批后方可产权过户的!
没什么特别需要注意的地方,2手房找个正规的房产公司就好了 2014-04-18 13: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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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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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的时候可以办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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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按规定应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2、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3、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主要是为了便于加强管理,同时让大家知道该房屋已经被租出去了。没有登记备案,合同还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4、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第十五条 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书面租赁合同;(二)房屋所有权证件;(三)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其他文件。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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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款买房,没交房之前可以签合同交全款,也可以交部分款,这是视合同约定来决定的。通常交全款后开发商未按合同规定的交房日期交房的,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按套(单元)计价或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第十九条 按套(单元)计价的现售房屋,当事人对现售房屋实地勘察后可以在合同中直接约定总价款。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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