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可以带上相关的竟拍材料去房管局办理变更**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动产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其所有权自该动产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或者承受人。不动产、有登记的特定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该不动产、特定动产的所有权、其他财产权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
全部9个回答 >请问国有资产可以拍卖吗?
138****6003 | 2014-03-27 21:00:55-
145****2433 可以的,但要通过批准程序、并且只能在制定拍卖场所拍卖 2014-03-30 16: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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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4966 简而言之
该拍卖是违法的。自然其拍卖后的结果是无效的。
拍卖活动必须由拍卖公司来进行,且主持拍卖的人员必须是经国家注册的合法拍卖师,否则是无效的。
补充: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您可以凭此向法院或上级法院申诉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还有什么疑问,您可以百度消息给我。 2014-03-30 13:31:54 -
133****9545 法律当然允许的呢。 2014-03-29 16: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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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529 房子质量得自己去实地看才知道。还得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才知道具体有没有问题。 2014-03-29 15: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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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0637 得经过一段时间才知道有没有具体问题 2014-03-29 10:4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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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7598 法律上是允许的 2014-03-28 10: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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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595 既然是拍卖就应该是公开竞标,只要符合招标条件则就可以参加。 2014-03-27 21: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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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这个问题不是我们通常所理解的民事问题,而是一个关于国有资产因国家的命令或政策而变更使用者的问题,房屋发生转移的原因已不再是诸如买卖、赠与等普通的民事行为。第一、对于公房,只要没有将其采用如“公转私”、用于出资设立公司等方式进行私有化,房屋所有权始终属于国家,即使你所说的“产权证”上记载的是原公司的名称,也不意味着被记名者是所有权人,而只是使用者。因此不论房屋是否移交,原公司都没有所有权。第二、公房因国家政策而进行移交,无论是向谁移交(即使是向一个私营单位移交),这都是政府内部财产的处置问题,因这种移交而产生的争议,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当然,如果原单位认为第三人侵害其对房屋的使用权、或者原单位认为政府命令其交出房屋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不合法的,原单位倒是可以提起侵权之诉或行政诉讼。新单位认为原单位侵权的,也可起诉。综上,单独就使用权来说,公房的“产权证”不是房屋归谁使用的依据,政府的具体决定或命令才是真正的“产权证”,若当地政府已出了文件让原单位移交,原单位实际上已经失权了,在新单位起诉原单位侵权的情形下,原单位手里的“产权证”也无任何抗辩作用,原单位也别想拿着“产权证”去起诉新单位。你是三个问题可总结回答为:1.原单位拒不交出的,属于侵占国有资产的行为,不执行政府决定当然是不行的。2.原单位不可以主张房屋权属未变,法院也无权受理。3.和私房产权认定不同。注:以上回答基于一大核心假设——你对房屋属于“公房”的判断是准确无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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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中介看中一套房子,在普通住宅小区内。但是,房子不属于个人所有,而是一家证券公司的国有资产。据中介介绍,现在这套房子要出售,请这家中介公司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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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后房屋的产权是你的。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通过交纳土地使用费的方式重新获得使用权。至于土地使用费如何交纳、金额是多少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出台。但有一点可以明确,根据宪法,国家如果征收你的房屋,是需要给你补偿的。目前,产年限主要为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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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是不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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