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收回集资房,单位被判赔偿单位擅自收回原职工集资房并出售给现职工,引发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近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审结此案,依法驳回单位方的上诉,维持原判。法院认定该单位构成违约,应按市场差价赔偿张某夫妇损失55万余元,并退还张某夫妇购房款19.8万余元。1998年6月,成都当地一科研所按相关程序报建一处集资建房得到相关职能部门批准,按规定该处集资房建在成都近郊,并由职工全额集资。之后,该单位将一套建筑面积171.4平方米的房屋出售给所内职工张某夫妇,张某夫妇也按要求分期共缴纳购房款、房屋维修基金及天然气配套费等19.8万余元。2000年5月上述讼争房屋竣工后,该所将房屋交付给张某夫妇。之后不久,该所以张某夫妇辞职等为由,收回该房并另售给一在职职工,且该职工于2007年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随后双方即发生纠纷,张某夫妇将该所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80万元。法院一审认为,被告科研所将讼争房出售给张某夫妇,张某二人也支付了购房款等费用,之后被告又将房屋交付给张某二人,双方已各自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应认定被告修建的涉案房屋系由该所职工集资所建。在此情况下,被告称依据相关规定,以涉案集资房带有福利性质等为由收回并另售给他人且办理了产权证书,其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经鉴定,该争议房屋的市场价值为75万元,故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全部4个回答 >离职了,公司有权收回集资房吗?房子是从原公司买来的集资房,没有房产证。现在离职了,公司是不是会收回房子?
145****6558 | 2013-01-07 15:45:36-
131****0570 这个得看你们签的合同吧。 2013-01-07 15:4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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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5991 职工对集资房或房改房拥有部分或全部产权,单位无权擅自单方处分房屋,否则构成侵权,职工有权向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3-01-07 15:4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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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福利分房在上一世纪是很多职工都想要的一项福利,也是现在的人完全享受不到的,但单位分配的福利分房在现在的房产政策下出现了更多的问题,涉及到一些单位回收以及转让的问题,那么单位福利分房收回需要补偿吗?收回补偿标准是什么呢?单位福利房收回需补偿吗单位是产权人,职工是该房屋的租赁人,在职工和单位之间形成了一种不动产租赁关系,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现单位要卖掉包括你租赁的房产,你有两种权利可以行使。1、《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规定的你在同等的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单位在整体出卖,那么,你在不能购买全部财产时,则整体购买人的权利优于你的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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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时间段(据说是05年后)的国家承认为历史遗留问题,之后的话关系硬就没有问题,关系不硬的话强拆你没有商量.为什么没有房产证呢?!它不是通过政府及国土等部门出让的形式建起来的,没有补交地价和其他相关税费,自然不会办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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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这种情况下,单位以房产证作为挡箭牌,以此作为要挟,向职工收房。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分析:一、购房合同的效力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职工之所以与单位签订购房合同,是因为职工期待购房,没有一个职工是为单位收房而白费力的投资自己的集资款。如果单位的集资建房合法(土地所有权、房屋许可证等)的话,职工与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合同。因此,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具备法律效力。根据物权法原理,不动产物权的转移以登记公示为必要生效要件。购房合同合法有效,但未拿到房产证则房屋所有权没有转移,所以,此时的房屋所有权依然属于单位。根据《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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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就是很扯皮,等房产证一下来可以过户时很多房主就趁机加价,从心底里鄙视这样的人!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据说打官司的话你们的购房协议是不具法律效力的!你**好可以咨询下律师,让他们给你出点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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