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说没住的房子产生水费可能是漏水或者水表故障。建议大家定期检查水表,发现异常及时联系供水公司和物业管理。如果问题严重,可能需要请律师帮忙解决。
全部6个回答 >房子长期空着产生水费怎么办
158****2480 | 2022-11-20 15:36:55-
148****1471 房子长期空着产生水费要结合原因来具体进行处理:
1、水表自转
如果水管管道内有一定的空气,那么空气可能会使水表转动,从而出现空转的问题,即便是没有用水,但是水管内部还是有水压变动,这样可能会造成水回流。
想要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在水表前安装止回阀以及自动排气阀,而水表空转的费用可以联系收费单位协商进行解决,通常收费单位会承担这一部分的费用。
2、水管漏水
如果家中水管出现了漏水的问题,那么水表也会有走动。
可以请专业的水电工对于马桶等洁具用品进行排查,并且找出漏水点,将其维修好,如果是进水管漏水,那么需将漏水处的墙砖拆掉,并且用热熔连接的方式将漏水的管道更换掉,而产生的水费通常是由业主自行承担。
3、垃圾费
有些区域会将垃圾费和水费进行捆绑,而这一水费就包括用水的价格,污水费以及垃圾处理费等等。长期空置的房屋产生的水费也有可能是垃圾处理费,但是这一费用通常收取的金额也并不高。
应当结合当地的水务部门来进行费用的处理。 2022-11-20 15: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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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办理或长期得不到房产证的18种情况1.开发企业已经破产或被取消资质,无法继续办理楼盘的大确权;2.开发商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或没有缴齐土地出让金;3.开发商将土地或房屋抵押给银行或建筑队等,债务尚未清偿完毕;4.开发商没有完成竣工备案工作;5.开发企业将房屋重复销售(未经合同备案),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6.楼盘被法院查封7.开发商没有取得建筑面积实测数据;8.商品房出现面积误差,在一定范围内的超面积需按规定补缴或退回购房差额,在面积误差未解决的情况下,将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9.开发商没有按整体规划建设小区配套设施,或未移交小区配套用房,无法通过综合验收;10.开发商不及时办理“大确权”;11.开发商不配合提供办理“小房产证”的相关资料;12.开发商与小业主存在纠纷,扣着本该发给小业主的房地产证不发;13.房屋契税尚未缴纳;14.公共维修基金尚未交付;15.提交办理房产证的文件不合格;16.个别购房者购房入住后进行违章搭建,致使规划部门不予核发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17.房产证办理部门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或不予办理;18.代办产权的单位或人员(律师、***公司)违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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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长期不住也是需要交物业费的,因为即使你不住人,但是物业公司还是会照常的对房子,对小区进行管理,而这管理是需要人工、资源各方面的成本的,所以无论你是否住人也是需要交纳物业费的。首先,您应该知道物业管理费是多少,所交纳的物业费用于哪些地方。物业管理费是业主和用户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房屋建筑和设备,公共设施,绿化,卫生,交通,公共安全和环境进行日常维护,修理,整治等服务,这些都是与居民生活有关的服务收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应履行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按时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义务。虽然您很长时间没有在社区居住,但您仍应履行支付物业管理费的义务。由于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是公共服务,即上述各种服务,公共服务不会减少。因此,买家没有住的房子即使是很长一段时间,还应该支付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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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房屋要加固维修,易风化的土墙需定期抹面。 常用的一些简单加固方法有:①墙体的加固。墙体有两种,一种是承重墙,另一种是非承重墙。加固的方法有钢筋拉固、附墙加固等。②楼房和房屋顶盖的加固。一般采用水泥砂浆重新填实、配筋加厚的方法。③建筑物突出部位的加固。如对烟囱、女儿墙、出屋顶的水箱间、楼梯间等部位,采取适当措施设置竖向拉条,拆除不必要的附属物。 为了抗御地震的突然袭击,对老旧房屋要注意经常维修保养。墙体如有裂缝或歪闪,要及时修理;易风化的土墙,要定期抹面;屋顶漏水应迅速修补;大雨过后要马上排除房屋周围积水,以免长期浸泡墙基。木梁和木柱等要预防腐朽虫蛀,如有损坏及时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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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出现有些地方是全额交费,有些地方是打折交费,主要是《物权法》解释的空间太大,各地都按照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去解读。从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看,房屋的业主对建筑的相关权利和义务是业主必须履行的:《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如果将这种规定的含义进行通俗的解释,那就是,你的住房哪怕你没有行使权利也要承担义务。《物权法》司法解释第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段话的解释是,只要物业服务公司提供了服务,业主如果认为没有或者不接受物业的服务,你也应该缴纳物业费。不过,国家对空置房物业费收取也是有标准的。具体内容如下:在物业已经出卖并交付给业主的,业主是交纳服务费的义务人。物业交付后,由买受人开始承担,业主的物业费从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入住后,全额收取。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或按省市县有关部门对空置房减免的规定收取物业费。所以,问题就来了,尤其是上述规定**后一句话,其实给地方政府部门留了很大的后门,也就是说,可以打折收费,也可以全额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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