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长期空着产生水费要结合原因来具体进行处理:1、水表自转如果水管管道内有一定的空气,那么空气可能会使水表转动,从而出现空转的问题,即便是没有用水,但是水管内部还是有水压变动,这样可能会造成水回流。想要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在水表前安装止回阀以及自动排气阀,而水表空转的费用可以联系收费单位协商进行解决,通常收费单位会承担这一部分的费用。2、水管漏水如果家中水管出现了漏水的问题,那么水表也会有走动。可以请专业的水电工对于马桶等洁具用品进行排查,并且找出漏水点,将其维修好,如果是进水管漏水,那么需将漏水处的墙砖拆掉,并且用热熔连接的方式将漏水的管道更换掉,而产生的水费通常是由业主自行承担。3、垃圾费有些区域会将垃圾费和水费进行捆绑,而这一水费就包括用水的价格,污水费以及垃圾处理费等等。长期空置的房屋产生的水费也有可能是垃圾处理费,但是这一费用通常收取的金额也并不高。应当结合当地的水务部门来进行费用的处理。
没住的房子产生水费怎么办?
150****5884 | 2025-02-21 19:39:54-
188****2010 我听说没住的房子产生水费可能是漏水或者水表故障。建议大家定期检查水表,发现异常及时联系供水公司和物业管理。如果问题严重,可能需要请律师帮忙解决。 2025-03-02 23:3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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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5431 检查水表,联系供水公司,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2025-03-01 12: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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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2703 作为银行房贷顾问,我建议您在购房时了解房产的水费情况,避免因水费问题影响贷款审批。如果发现水费异常,及时与供水公司沟通,避免影响个人信用。 2025-02-26 23: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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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9194 没住的房子还产生水费,难道是房子自己偷偷洗澡了?哈哈,开个玩笑。记得定期检查水表,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2025-02-22 21:3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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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7836 我建议定期检查空置房产的水表读数,及时发现异常。如果发现水费异常,及时联系供水公司和物业管理,查明原因并解决问题。 2025-02-21 22: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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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8989 我建议您首先检查水表读数是否有误,确认是否存在漏水问题。如果水表读数异常,可能是由于管道漏水或水表故障导致。您需要联系物业管理或供水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和维修。同时,您也可以咨询供水公司关于空置房产的水费优惠政策,以减少不必要的费用。如果问题仍未解决,您可能需要考虑聘请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您的权益。 2025-02-21 20:4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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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4、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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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一、我国《物权法》第149条对房屋产权到期后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的时间届满的,可以自动续期。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二、《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21条规定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后,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的外,其他续期申请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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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产权到期后,向土地管理部门上交续期申请书,除按照社会公共利益要收回的,应予以批准。得到批准续期,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的有偿使用费,房产所有权便可以延续。但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若土地使用者没有申请续期,土地使用权与地上房产将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就自然失去。提起续期申请后,按照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将由国家无偿收回,对地上房产,依据收回时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满时,若土地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依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合同,根据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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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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