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长期不住也是需要交物业费的,因为即使你不住人,但是物业公司还是会照常的对房子,对小区进行管理,而这管理是需要人工、资源各方面的成本的,所以无论你是否住人也是需要交纳物业费的。首先,您应该知道物业管理费是多少,所交纳的物业费用于哪些地方。物业管理费是业主和用户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房屋建筑和设备,公共设施,绿化,卫生,交通,公共安全和环境进行日常维护,修理,整治等服务,这些都是与居民生活有关的服务收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应履行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按时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义务。虽然您很长时间没有在社区居住,但您仍应履行支付物业管理费的义务。由于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是公共服务,即上述各种服务,公共服务不会减少。因此,买家没有住的房子即使是很长一段时间,还应该支付物业管理费。
房子长期不住需要交多少物业费?
133****7607 | 2019-09-15 15:31:50-
145****8544 所以出现有些地方是全额交费,有些地方是打折交费,主要是《物权法》解释的空间太大,各地都按照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去解读。
从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看,房屋的业主对建筑的相关权利和义务是业主必须履行的:
《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如果将这种规定的含义进行通俗的解释,那就是,你的住房哪怕你没有行使权利也要承担义务。
《物权法》司法解释第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这段话的解释是,只要物业服务公司提供了服务,业主如果认为没有或者不接受物业的服务,你也应该缴纳物业费。
不过,国家对空置房物业费收取也是有标准的。具体内容如下:
在物业已经出卖并交付给业主的,业主是交纳服务费的义务人。物业交付后,由买受人开始承担,业主的物业费从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入住后,全额收取。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或按省市县有关部门对空置房减免的规定收取物业费。
所以,问题就来了,尤其是上述规定**后一句话,其实给地方政府部门留了很大的后门,也就是说,可以打折收费,也可以全额收费。 2019-09-15 15:32:56 -
155****2379 答案是肯定得交的,但是,由于你长期未住,或者房子迟迟未装修导致长时间没入住,那么我们可以收集好自己确实是长期未入住的一些“证明”,然后去找到物业管理,和他们说清楚情况,一般来讲,如果你的情况属实的话,那么,可以和物业协商一下,一般能得到30%~40%的物业管理费的减免。
当然,也存在减免比较少或者不减免的情况,如果出现这样,我们也不用太过于气愤,毕竟每个地方,每个物业公司的规定也不尽相同,而且小区的物业呢,也不单单是针对“个人的”,物业公司它服务的是整个小区,就算有部分没有入住,但是小区的物管们还是在进行服务的,比如小区的安保人员,门卫,绿化设施的维护及小区的卫生清洁等等,物业公司们还是在对整个小区履行着“它们的责任”。
虽说,部分物业也存在着部分“不负责任”的情况,但是,凭良心的讲,大部分物业们还是很兢兢业业的,所以,物业管理费呢,长期未住,能提供证明,得到部分减免,是应该开心的,如果得到的减免较少或者无法得到减免的情况,也不要太过激动,毕竟物业们还是做着“有价值”的事情的,作为小区的业主,也是应当有义务去交的,当然前提是物业确实做好了他们该做的事。 2019-09-15 15:32:38 -
137****2658 随着人们的买房意识的增加,就会出现很多空房的情况,这个时候,有些业主就会收到,我们的房子是空着的,有没有人居住,还需要交物业费么?看完你就知道了。
其一,房子如果没有装修,也是需要交物业费的。因为物业费面向的是整个小区的共同居住的环境。不会因为你的房子没有装修,就不问你要物业费。毕竟,小区里面有人,就会产生一定的垃圾,只要有人就需要有安保,只要有住户,就需要清洁卫生,这些并没有随着你没有装修房子,就会有什么成本的节约,所以,还是需要交的。
其二,即是住户没有装修,或者没有入住,又或者长时间没有在本小区居住,但是这个小区的物业运行也是在一直运行着了。对于你的居住环境的保持,也是在进行的。例如,电梯的维修,花园的打扫,停车位的管理等等,这都是需要付出成本的。
其三,有些比较人性化的物业,超过半年没有人居住,用户可以向物业提出申请,缴纳一个**低的费用就行。并不是所有的物业都是蛮横不讲理的,所以,出现问题我们一定要及时沟通。 2019-09-15 15:32:28 -
133****5196 房子空也要交物业费。如果买的房子确实没有住,也没有装修,不具备入住的条件下,就可以跟物业申请减免,可以少交10%到30%的物业费。
而申请减免时,也是有基本规则的。要求是六个月以上房子没入住才可以申请,并且还要出示书面证明。另外,老房是不在减免物业费的范畴内,只有新房才有资格申请的。 2019-09-15 15:32:14 -
158****9000 需要缴纳。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四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019-09-15 15: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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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物业费并不是单指为某些业主个体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所以也就不宜仅以某些业主是否享受了某些直接的服务项目来确定。也就是说,不管某位或某些购房人是否居住,或者多居住几户、少居住几户,基本上都不影响物业服务的提供,例如,保安不会因此少几个,清洁不会少几次等,也就是说,某位或某些业主是否居住,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成本开支而言,基本没有什么实质意义。如果不按时交纳或不交纳拖欠物业管理费,**终损害的是绝大部分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办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有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义务,在交房后业主就必须交纳这笔费用。《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房子不住怎样能省下物业费目前很多城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物业管理办法》,为了协调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对于闲置的房屋缴纳物业费的问题也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比如: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交付的物业和交付后长期空置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标准可以适当降低。”《无锡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对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物业,物业公司按正常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收取费用。2005年颁布的《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单位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武汉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房屋交付使用前(含当月)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房屋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但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由业主按百分之七十的比例承担物业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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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物业费并不是单指为某些业主个体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所以也就不宜仅以某些业主是否享受了某些直接的服务项目来确定。也就是说,不管某位或某些购房人是否居住,或者多居住几户、少居住几户,基本上都不影响物业服务的提供,例如,保安不会因此少几个,清洁不会少几次等,也就是说,某位或某些业主是否居住,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成本开支而言,基本没有什么实质意义。如果不按时交纳或不交纳拖欠物业管理费,**终损害的是绝大部分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办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有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义务,在交房后业主就必须交纳这笔费用。《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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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你是什么地区了 各地的标准不一样 有的收取空置半年后50%有的地方规定三个月后 从第四个月开始按照70%收取你一定要找到当地的这个类似文件 要不物业公司是不承认的 呵呵---------------------------------------------------------------------------------以【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为例:第十九条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已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自物业交付次月起计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未入住的或入住后不使用期连续超过三个月的房屋,经物业管理企业登记确认后,从第四个月开始,其物业服务费用按收费标准的70%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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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物业费并不是单指为某些业主个体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所以也就不宜仅以某些业主是否享受了某些直接的服务项目来确定。也就是说,不管某位或某些购房人是否居住,或者多居住几户、少居住几户,基本上都不影响物业服务的提供,例如,保安不会因此少几个,清洁不会少几次等,也就是说,某位或某些业主是否居住,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成本开支而言,基本没有什么实质意义。如果不按时交纳或不交纳拖欠物业管理费,**终损害的是绝大部分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办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有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义务,在交房后业主就必须交纳这笔费用。《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房子不住怎样能省下物业费目前很多城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物业管理办法》,为了协调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对于闲置的房屋缴纳物业费的问题也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比如: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交付的物业和交付后长期空置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标准可以适当降低。”《无锡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对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物业,物业公司按正常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收取费用。2005年颁布的《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单位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武汉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房屋交付使用前(含当月)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房屋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但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由业主按百分之七十的比例承担物业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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