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请律师”活动咨询**多的是房产遗产几年前买的经适房现在卖家反悔不肯过户,怎么办?老人想把遗产只留给儿子不给儿媳,又该怎么办?3月26日,“有请律师”周日见活动如期举行,房产和财产问题依然是市民**关心的问题。当天参加活动的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不仅给咨询市民支招,对于他们一些不当的做法,也提出了中肯的建议。为规避限购离了婚,卖房人却反悔了4年前,王先生、张女士夫妇购买了一处经济适用房,根据政策,当时不能过户。夫妻俩押了几万元的尾款,准备等过户时再支付。2016年可以过户了,但南京出台限购政策,他们没有了购房资格。怎么办?夫妻俩当机立断办了离婚。婚离了,卖家却变卦不肯过户,提出房子不卖了。原来,4年前这套房子不到100万,现在已**到200万了,对方自然不肯卖了。为了维权,两人把卖方告上法院。法院判决4年前的购房合同无效,如果卖方不交付房产,需要补偿他们房产的增值部分。“但卖方根本没钱,后来协商把房子卖给我们,我们补他40万。”张女士告诉律师,对方还是不肯配合过户。“他要求我们必须先付40万,但我们担心钱给了,他反悔怎么办?”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陈明律师表示,4年前他们购买尚不能过户的经济适用房,确实不妥。“现在一般法院都会判购房合同无效,所以要维权就比较难。”而对于两人为了规避限购政策办理离婚,他同样不赞成。“你们讲起来是假离婚,但在法律上讲就是真离婚,双方的权益都没有保障。”陈明说。陈明给支招,将40万通过一个双方都信任的中间人保管,只要卖方配合过户,在拿到房产证当日,钱款从中间人直接转给卖方。如果找不到中间人,可去银行办理一个个人账户,将40万存入,请银行进行冻结。这就相当于让银行做了中间人。想把遗产只给儿子不给儿媳,老人立遗嘱“我们辛苦攒的房子,能不能只留给自己的孩子?”周先生拿出一张遗嘱,希望把自己和妻子名下3套房产留给女儿一人,与女婿无关。“女儿太老实,我们想把房子留给她一个人。”周先生问律师这样的遗嘱是否合理。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李丹丹律师建议:“3套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像您这样和老伴共同立遗嘱是没有问题的,但是3套房子价值较大,为了防止百年之后孩子继承不便,建议去公证一下这份遗嘱的效力。”“我想去遗嘱库立遗嘱,听说60岁以上的老人免费,但我老伴还没满60岁,怎么办?”周先生听说公证需要一笔费用,这样说。李丹丹表示,如果老两口分开,将自己名下可支配的房产份额立遗嘱也是可以的,不一定要一起。”李丹丹律师同时提醒,自书遗嘱、见证遗嘱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是,还是公证遗嘱的效力**强。刘女士想把名下的房产留给儿子一个人。“儿媳是二婚的,我想把房子留给儿子。”陈明律师表示,这个想法完全可行。但在遗嘱中,一定要写明房子只给儿子一人,和媳妇无关,否则,继承来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全部3个回答 >土地出让金一般多少钱?9月成都土地出让金33.1亿元同比下降55.64%
146****1025 | 2019-11-22 2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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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燕郊天气阴晴不定,一如这个北京“后花园”的楼市。
《华夏时报》记者当天实地走访燕郊18家大小不等的房产中介公司获悉,这里从3月后便无新房可售,现在甚至整个“北三县”(三河、大厂、香河)都无新房可买。
“要真买房的话,我们力推去唐山买房,那里的房价很低,房子也很大。”燕郊燕顺路上的一位中介人员说。当本报记者询问有没有房子时,燕郊燕灵路某房产中介的工作人员显得并不热情,甚至不愿多交流。
燕郊的房源真的越来越紧张了吗?据记者调查,燕郊的新房源并不少,只是开发商“不卖”了。相比之下,燕郊二手房的交易还算火爆,记者在燕郊开发区房管局的一楼、二楼大厅看到,拿着各种资料办理房屋评估、缴税费的客户人来人往,大厅拥挤不堪。
新房不卖了
每天约40万人往来于燕郊和北京之间,对于他们来说,**头疼的问题莫过于如何快速抵达北京市区,各上各的班。
号称有大北京楼市风向标的燕郊,房价的确紧随北京,此前燕郊在通州副中心落定后掀起了一波楼市的狂欢,现在受限购、限售、限贷等政策的影响,燕郊楼市趋于平静,与无新房可售相比,二手房成了市场主角。
记者实地走访得知,燕郊二手房成交量较高的有首尔甜城、星河185、星河皓月、纳丹堡、上上城、燕郊航城、东贸国际、天洋城等小区。
家住受落宗影响的星河皓月小区的李曼(化名)告诉记者,现在,房价的确降了。“即便有些小区遭受了不能落宗的影响,但是能落宗的房子,二手房保持在每平米3万元左右,降了约10%。”李曼说。
记者调查还发现,受政策的影响,燕郊的房价尽管有所遇冷,但在地铁平谷线开工后仍有个别楼盘有上扬的。据悉,平谷线将经平谷进入燕郊,再向西进入通州,到2020年开通时,燕郊到通州仅用15分钟,将极大方便燕郊的“北京人”。
“新房没有了,停了很久了。”燕郊福成五期东店A店的链家地产高级置业顾问赵晓璐告诉记者,现在开发商有新房子,但就是不卖。不过,“你可以考虑购买二手房,买二手房现在也划算”。据她介绍,燕郊二手房降价了,“如果诚心的话,房价还可以多降点,多的可下降5000元/平米”。
尽管如此,燕郊炒房的痕迹至今还在。“大哥,现在是买房的好时机,特别是唐山,3000多元一平米,很适合投资的。”一个叫王峰的燕郊中介向记者递上名片。他拿着一个笔记本,一叠宣传资料,在星河皓月小区林荫小道上边发传单边说:“唐山靠谱不靠谱,我带你亲自去看看。”王峰说,错过了北三县,你也知道刚设立的雄安新区的房子不卖的,大北京真的就剩下唐山、霸州了。
“**近北京及周边区域楼市降温了,一些开发商惜售较严重,这与开发企业预期和资金状况有关。”中国社科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说,这个预期包括了对北京土地供应状况。
过户大厅里的风向
历次调整,围绕的都是**、利率、增加住房供应、预售备案等措施;但这些对二手房走势的影响大小不一。
《华夏时报》记者在走访燕郊时,中介给出的说法是“燕郊已启用了市场监测系统”,对于报价明显超过周边行情的房源不予受理,只有业主的报价符合该系统要求,业主才能够通过中介交易。
据悉,长期以来二手房市场都是卖方市场,业主卖多少,购房者就得出多少,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还得承担交易中产生的税费。“现在不行了,业主要么随行就市,要么自己继续持有。”李曼说,**近燕郊二手房的政策变了。
“现在的税钱是按照网签价格算的。”4月19日,燕郊兴达置业高级置业顾问赵新文(化名)告诉《华夏时报》记者。“满两年的房子90平米以下的,缴个税1个点、契税1个点;90-143平米的缴个税1个点、契税1.5个点;不满两年的多缴增值税,为5.6个点,足足多了5个点。”赵新文说,现在的税费是按照总房款乘以税点。
“以总价200万的房子来说,要是满两年的话就是个税1个点、契税1点,需要4万元。要是不满2年的话,契税加个税加增值税需要15万元。” 赵新文说,不满两年的房子要交易很不划算。他还趁势向记者推荐了燕郊纳丹堡一个满5年的房子。
据赵新文介绍,以前房管局有个过户指导价,每一个小区都有一个价格,现在过户指导价就是你的成交价了。“如果不满2年的话税收相对高,目的就是杜绝购房者之间频繁的交易,以稳定房地产市场。”赵新文说,这个政策燕郊“刚执行10天左右”。
不仅如此,现在燕郊办理交易手续也很费劲。
记者在燕郊开发区房管局一楼大厅看到,操作人员登陆二手房网签系统,从已公示房屋信息中选取所交易房屋,在线填写买卖合同的有关内容,并填写《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或《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客户在一楼获取缴费评估报告,到二楼缴费。“交易时,正规的中介公司可以代办过户。”赵新文说,但也要提前约号。
“缴完税费后,客户才可以拿着整套的资料,前往三河市不动产局去办理过户手续,不过也要约号。”记者随后赶到廊坊三河燕郊不动产登记局看到,偌大的一个大厅里,长长的几排椅子坐着手持资料的客户,大约有30多人。“上午就办理已预约好的号,下午办理几十个。”三河市不动产局大厅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大厅来的客户都是微信约好的,不约根本就办不了。
(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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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21:35:32 -
146****0115 "26日起津南不动产登记实行“一窗受理”津南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大便利,对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涉及到的抵押注销、买卖协议打印、核税、过户等业务实行“一窗受理”,微信预约方式有所调整。自2018年11月26日开始执行新模式预约。有意向打印存量房屋买卖协议,但因买方贷款尚未批准等原因,暂不具备办理核税、过户条件的群众,为减少等候时间,建议选择存量房交易业务类型。买方不需贷款或贷款已批准,同时有打印存量房屋买卖协议、办理核税及过户需求的群众,建议也选择该业务类型。凡是卖方房产有抵押,需办理抵押注销后再办理上述业务的,可在窗口一并同时申请,无需单独预约抵押注销业务。办理综合业务预约中的新房办证业务:适用于商品房及还迁安置房的新房办房证;抵押相关业务:适用于抵押登记、抵押注销登记;其他业务:适用于继承、赠与、变更、判决、换证、补登等其他登记业务。单独抵押注销业务请选择综合业务进行预约。除微信预约外,现场也可受理各类登记,请自行选择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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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21:35:29 -
156****7375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其中一条内容的关注度颇高:
根据公告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情形,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做好政策衔接工作,现将个人取得的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前款所称受赠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四条规定计算。
公告内容很多,在此不一一赘述。同时列出第5条,其规定了公告执行的时间。
第五条规定“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这就意味着, 从下周日开始,作为购房者的您,拥有了更多首套房的机会或者买房的机会。首套房对于购房者来说弥足珍贵,低**比例、低贷款利率,卖房的门槛会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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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21: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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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兄弟二人因误解很少来往,再见却是法庭上,一方让其从自己名下房子中搬走,并支付占用费20多万元,一方称单身居住、疾病缠身、并无他所。兄弟阋于墙,八旬老母亲旁听庭审数度落泪。案情简单,但直接判决可能导致原被告关系进一步恶化,白云区法院的主审法官当庭安慰双方的母亲,并从法理、情理、孝道入手,多次协商促使兄弟二人达成和解,关系缓和后的二人还可以坐下交流。 2017年底,一件物权保护纠纷的案件引起了法院民四庭肖録婷法官的注意。原告和被告是亲兄弟,涉案房屋原由原被告双方的母亲共有(产权人之一)的房屋拆迁置换所得,后原告出资购买了涉案房屋的相应份额后过户至原告名下,但该房屋一直由被告居住。 兄弟二人因多年前的误解,虽母亲在世,却一直疏于往来。如今原告表示小孩读书需用房,但被告在沟通后仍不肯搬离,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涉案房屋,并要求支付被告占用房屋期间的费用20多万元等。 诉讼中,原告表示如被告愿意向其返还涉案房屋,可安排芳村的另一套房产给被告单独使用。被告表示其结婚后不久就已离异,且无子女,疾病缠身多年,无法找到一份长期供职的职业,没有固定收入,涉案房屋虽多年前由原告购买了产权份额而取得了产权,但母亲已承诺其可在涉案房屋内一直居住,且当年其亦有权继承部分涉案房屋份额。另外,芳村的房屋临近高速路,不利于其养病。 案件审理期间,考虑到本案原、被告关系为兄弟关系,如果直接判决处理,不但不利于后续的执行,可能将导致原被告双方的关系进一步恶化,无法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故多次劝告双方协商处理。 法官发现,原被告之间虽多年来疏于亲情往来,但双方之间的矛盾并非不可调和。在调解过程中,原告代理人透露原被告双方的母亲近期因病住院,双方曾在医院就涉案房屋的问题有过沟通,被告希望原告能够支付一笔款项。 法官遂以此为突破口,建议双方从涉案房屋产权由来、原被告双方关系、母亲的感受、被告的实际情况和收回涉案房屋的时间成本等方面综合考量。经过多次协商,双方**终达成原告向被告支付补偿款项、被告交还涉案房屋的一致合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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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土地市场火爆,一些二线城市土地出让收入纷纷超过千亿元,而北京却远远落后,其原因主要是土地供应数量和面积大幅减少。北京规土委显示,12月20日,北京土地市场有两宗经营性用地成交,总成交金额超过18亿元。据中原地产统计,加上这两宗地块,北京今年年内累计合计出让土地42宗,土地出让金798.54亿元。这42宗地块的总规划建筑面积约725万平方米,是近11年来的**低值。目前北京还有一宗经营性用地有望于年内成交,该地块的起始价为61.52亿元。土地供应的多寡将直接影响未来房源的新增供应,此前业界已经担忧北京未来新建商品房由于供应较少,可能出现豪宅化倾向。今年,苏州、南京、上海、杭州、天津5个城市土地出让金已经超过千亿元。近几年来,北京一直是土地市场上的领跑者,其土地出让收入多年来排名靠前,2016年土地市场行情大好的背景下,北京为何还要缩减土地的供应?一位外地房企高层对第一财经表示,北京2016年供应土地确实少于往年,其原因可能是担心出现地王,另外也可能存在疏解非首都功能以及调控人口的考虑。在2015年全国土地市场较为低迷之际,北京土地出让收入达到1983亿元,再度创下历史新高,其火爆程度令人咋舌。在京沪广深四个一线城市中,从可以查到的近年来数据可以粗略发现,北京可能不是当年土地出让总收入**高的城市,但应该一直是土地净利占比**高的城市。《中国国土资源年鉴》显示,2005年北京土地出让总收入99亿元,土地出让纯收益竟然高达94.7亿元,土地净利占比高达95.65%。2005年,上海土地出让总收入389.7亿元,纯收益116.29.9亿元,这两项数据均高于同期的北京,但土地净利占比这一项仅仅约30%,远远低于北京。2006年,北京土地出让总收入195.1亿元,土地出让纯收益高达189.69亿元,土地出让净利再度攀升至97.2%。不过,到了2007年,北京土地出让收入上升到375亿元,土地出让纯收益为180.9亿元,土地净利占比已经下降到了48.24%。同一年,上海土地出让总收入380.4亿元,纯收益114亿元,纯收益占比约30%。而2007年广州市土地出让总收入为242.7亿元,纯收益仅4.9亿元。深圳市土地出让总收入为155.3亿元,纯收益23.3亿元,占比约15%。此后数年,北京的土地出让净收入占比基本上没有再超过50%,不过也大多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08年北京土地出让总收入686.5亿元,纯收益312.9亿元,纯收益占比达45.6%。2013年北京土地出让总收入1853亿元,纯收益841.48亿元,占比约45.4%。上述数据均来自《中国国土资源年鉴》,不过从2014年开始,北京没有再公布土地出让的纯收益数据。(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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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本“不合法” 卖房亏数十万日前,有平谷市民爆料称,一个名为“金乡居民西”的小区,上千户居民的房产均不能贷款抵押、房产过户,手中的房屋所有权证无法和正常的商品房一样享受同等待遇。记者走访该小区获悉,小区内约1300户受到房产证问题困扰,无法办理登记、过户,在卖房时会受到很大影响,小区居民曾针对此事多次进行维权活动。对此,平谷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贺副主任表示,正在向上级部门汇报商讨此事,希望尽快解决。问题 20余年前买房拿证 现在房子“不合法”“购买了20多年的房子,按照法律,成了违章建筑。”平谷区“金乡居民西”小区一名居民郁闷地说。住在平谷区“金乡居民西”小区26号楼的居民白女士说,1994年的时候,她和爱人卢先生购买了这套90多平米的房子,1995年拿到了盖有“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红章的房产证,到2008年前后,小区居民发现,手中的房产证拿到银行不能办理抵押贷款,也不能交易,若是必须出售,到有关部门也不能办理过户手续。“2016年,我到平谷区建委查询发现,我爱人名下显示的房屋套数为零,也就是说属于无房产居民。”白女士说道。47号楼居民温女士告诉记者,她2002年购买了小区的一套二手房,房本上显示也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年限是2064年截止,有关部门发下来的也是写着“房屋所有权证”的大红本,目前该房子在平谷区有关部门均难以得到承认,“令人奇怪的是,我想再购买一套房子,人家就告诉我,经过查询,再买就是二套房,简直是互相矛盾。”43号楼的井女士说,她家的房子在2002至2005年曾经办理过抵押贷款。多名居民均表示,小区的房产所有权存在一段时间能够得到承认,一段时间不被认可的情况。“我们这里有多种不同时期的房本,现在均不能办理过户,真不知道问题出在哪个地方。”一名居民对记者说道。影响 千余户受产权问题困扰 卖房需私下交易据了解,平谷区“金乡居民西”小区共有20多栋楼1300户左右受到房产证问题的困扰,有的居民根本没有任何房本。29号楼的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女士告诉记者,她1998年12月购买了一套房子,当时准备到房管部门办理产权证时,被工作人员告知,该小区暂停办理相关事务。“我现在手里就保存着两张纸,一张是购房协议书,另一张是购房发票,一直到现在,什么其他证据都没有。”这名女士说,希望有一天能够拿到合法的产权证。“现在小区的房子只能私下交易。”居民张先生说,有人想更换房子的话,因为不能到政府部门办理登记、更名等手续,也不能到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所以均要求全款购房,不进行更名,只是将“房本”交给购房者,“有的房子被转卖好几次,房本上的名字还是**初的购房人。由于房子不‘合法’,在交易时,小区的房子必须低价出售,同样面积、户型的一套房子,比周边其他小区少卖数十万元是正常现象。”追访 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争取尽快解决居民陈先生说,现在居民们盼望着小区的房子赶紧恢复“合法”身份,能够享受和周边小区一样的待遇。“走信访、上法庭,这些工作我们居民都做了,但是还是没有得到解决。”居民陈先生说,政府部门甚至拿出了10万元钱,让居民请律师打官司。2月14日,记者随着几名居民一起,来到平谷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贺副主任表示,已经多次接待过居民反映问题,也了解了相关情况,金乡居民西小区和燕郊的落宗事件近似,确实存在无法登记、更名等问题,若是私下交易,一套房子比相邻小区少卖数十万元,小区属于违法占地,房屋土地性质一直没有得到解决。考虑到居民们的感受,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已经将金乡居民西小区的工作,作为今年的重中之重,过完春节,已经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了会议,也向上级进行反映,争取尽快解决这一问题。据《法制晚报》记者了解,北京宏思达集团为解决本村村民、居民及相关单位职工住房问题,于1992年至1996年开发建设23栋住宅楼,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1992年至1998年陆续办理相关建设手续。1998年,北京宏思达集团补办了计委立项、规划用地许可证等手续,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等。但是,该小区由集体转为国有土地的手续一直未得到批复。1993年至1998年平谷区房管局陆续为小区22栋住宅办理房产证,1998年12月30日停止办理该小区首次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已经办理房产证的允许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没有办理的停止办理登记手续。2008年,房屋登记办法实施,因为房地不一致和集体土地不能转为国有土地的原因,于2008年10月20日停止办理金乡居民西小区所有房产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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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2日,成都市《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一经发布,在市场引起强烈关注。很多读者通过各种渠道向四川在线反映他们所关注的问题,为此,成都市房管局相关人士认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成都市限购政策,避免产生房屋买卖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房屋买卖存在下列情形的,无法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提醒买卖双方注意避免风险:一、购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二、出售的房屋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三、预售的商品房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四、出售的房屋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五、房屋已抵押,抵押权人未书面同意转让的;六、出售的房屋是在2017年4月13日以后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且未满3年的。相关报道:成都限购区内买新房 产权证满3年后才能转让4月12日,成都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及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要求自4月13日起在成都市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的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以下为通知全文: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成都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及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成房发〔2017〕45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16〕37号)、《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16〕45号)、《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17〕10号)等文件要求,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防范住房信贷业务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合规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规范房地产经营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有购地不建、建而不售等捂盘惜售行为,不得以虚假装修、虚高装修价格等变相提高房价。达到商品房预售条件未在30日内申请预售许可或不接受预售申报价格指导的,房管部门可在1年内不受理其预售许可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不得提供或与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合作提供**贷、假按揭、赎楼贷、尾款贷等违法违规金融产品和服务,不得进行或协助进行虚假房屋交易,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协助伪造收入证明,不得挪用或协助挪用商品房预售款、存量房交易资金,不得违背房地产真实价值进行评估协助进行高估骗贷。各银行业机构要切实规范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的合作行为,健全合作退出机制,通过成都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公开选聘房地产价格评估、经纪、咨询等中介机构开展合作,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等合作方的约束和考核,避免信贷及道德风险。对于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前述违法违规问题的,各银行业机构应立即终止与房地产中介机构的业务合作,在房地产开发企业整改纠正前不得拨付后续信贷资金或增加新的授信。各银行业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不得与2年内受到有关部门和司法机构处理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合作。二、严格落实各项房地产信贷调控措施经人行成都分行会同四川银监局,指导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对成都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出调整,各银行业机构要认真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差别化房地产信贷调控政策,配合做好成都市房地产调控工作,促进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金融监管部门适时对成都市住房限购区域内的房地产信贷调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将严肃问责。三、严格住房贷款合法性审查各银行业机构在进行购房贷款资格审查前,应通过房屋交易合同网上签约系统核查商品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的网上签约状态,甄别房屋交易的真实性,对未在网上签约的,暂不予受理,从严防控信贷风险。四、严格执行房贷认定标准各银行业机构在审核住房信贷业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查询成都市房产档案信息系统、房屋交易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于购房贷款申请人的住房记录、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等查询情况要留档备查。五、严格审核**款资金来源各银行业机构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中国银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信贷政策管理的通知》(成银发〔2016〕188号)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资金真实性检查要求,严禁购房者通过**贷、个人消费贷、个人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支付**款等加大购房杠杆、变相突破住房信贷政策的行为,严禁加大购房杠杆行为。六、严格审核还款能力各银行业机构要严格落实月供收入比不超过50%等政策要求,强化购房人收入证明材料审核,防范投资投机信贷风险。对于购房人提供虚假收入证明或不符合月供收入比要求的,不得放贷。对于已成年、未就业且没有固定收入的借款人,商业银行应进一步严格住房贷款条件,可相应提高借款人**款比例。七、严格防范投机炒房自即日起,在我市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的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各银行业机构要加强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管理,督促支行网点严格遵守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及自律机制确定的自律要求,不得为投机炒房行为提供贷款支持,不得违规为不具有购房资格的购房人发放住房贷款,不得违反住房贷款条件、贷款比例发放贷款,不得违反商品住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划付商品住房预售款,对支行网点违反相关规定的,要及时纠正、严肃处理。本通知自2017年4月13日起实施。特此通知。成都楼市限购时间表2016年10月1日起 限购政策:12个区域 1人只能新购1套房成办发〔2016〕37号文件内容:限购措施为“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同一身份自然人、法人只能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法人单位经审查确属用自有资金购买商品住房且用于职工自住的除外)。严格执行住房限购地区信贷政策,购买二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款比例不低于40%。”2016年11月17日起 加码政策:南部2个区域 本地户籍或就业者有条件才能购1套新房成办发〔2016〕45号文件内容: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的户籍居民或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其他地区户籍居民,在本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2016年10月1日后尚未在成办发〔2016〕37号文件规定的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商品住房的,可在本区域范围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居民,不得在上述区域购买商品住房。2017年3月24日起 加码政策:11个区域 本地户籍或就业者有条件才能购1套房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购房者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二手住房的,应符合成办发〔2016〕37号、成办发〔2016〕45号文件规定的购买商品住房条件,且只能新购买1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内购买住房的,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限购政策继续按成办发〔2016〕45号文件执行,但其中非本区户籍居民须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延伸阅读】成都突然限购:网签未定购房者 既怕买不到又怕房价降“我是一周之前就办了手续了,而且也收到了房管局的短信提示,只是没有签订正式合同,不知道这个新政策会不会影响到我,所以赶来查询。”一位前来咨询的购房者非常焦急的告诉记者:“一方面担心受政策影响买不到;另一方面又担心由于‘限购’而导致未来房价下跌的话,自己受损失,我现在的心情非常矛盾。”成都""限购3.0版"":13个区域仅限本地户籍或就业者购房不到半年,成都先后出台3次楼市调控政策,稳定房地产市场。( 来源:四川在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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