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红五月”“不红”后,6月首周全国楼市成交量仍延续了五月的“平淡期”。CREIS中指数据显示,上周(5.30-6.5)重点监测的33个城市楼市成交面积环比下降8.4%,其中20个城市环比下跌,占据6成。而与房产市场遇冷截然相反的是,土地市场供需两旺、地王频出,中指院数据表明,全国40个主要城市共推出各类土地110宗,成交总金额509亿元,土地推出量环比增加6成,成交量更猛增一倍。全国楼市与地市呈现出了明显的分化态势。6月首周遇冷楼市分化 一线降温二三线小幅增长从单周情况来看,六月首周重点城市成交遇冷,曾经的“抢房”热潮似乎已烟消云散。CREIS中指数据显示,33个城市成交面积环比下降8.4%,其中20个城市环比下跌,占监测城市的61%;与去年同期相比,34个代表城市成交量整体上升31.0%,其中26个城市同比上涨。分城市来说,一二线与三四线城市间也产生明显分化趋势。环比来看,一二线城市周期性回落,三线城市则小幅上升;同比来看,二三线城市仍保持增长态势,一线城市成交继续下跌,跌幅有所收窄。“金三银四红五月”一直是楼市传统旺季,今年自四月来在一线城市楼市政策持续收紧背景下,“五月不红”成为业内共识。某楼盘一位资深销售经理告诉房天下,由于三四月份量价双涨提前透支市场,目前供需矛盾已经得到一定缓解,买卖双方心理产生变化,开发商面临销售压力,多数顺势调整了销售策略以求迅速跑量,但在 房价 高企的背景下,购房者们逐渐陷入观望。点击图片翻到下一页>>纵向来看,2016年与15年同期相比仍有较大幅度增长,库存进一步下降,前23周(截至6月5日)武汉、上海和天津成交面积位居前三。从累计同比来看,一线城市代表深圳和北京分别下降15.81%和9.8%,而二三线城市均呈增长态势,其中南京和天津同比增幅超过100%,南京涨幅**高为123.22%。房冷地热引忧 多城市区域 楼面价 刷新与六月首周住宅市场情况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受2016年金三银四楼市量价齐涨、房企拿地欲望强烈以及一二线日渐减少土地供应等因素的影响,进入6月份以来,全国土地市场整体成交火热。据中指院数据显示,全国40个主要城市共推出各类土地110宗,推出面积470万平方米,土地推出量环比增加62%,成交总金额509亿元,成交量环比增加130%,出让金环比增加2%。一二线城市“地王潮”继续蔓延,深圳、上海、杭州、郑州、厦门等上榜地块均刷新所在城市或区域单价地王,前十地块成交楼面价全部高于1.8万元/平方米。榜单均价环比上涨六成,平均溢价率达183%,其中3宗地块超300%。6月2日北京土拍,延庆地块楼面价高达4.3万/平,而在平日,这里新房价格不过1.2万/平。业内认为,近期住宅土地市场之所以火热,一方面是2016年一季度的火爆行情,让不少企业获得了大量回款,刺激了房企对一二线楼市的看好预期,另一方面,2015年以来品牌房企纷纷转移开发重心回归一线城市进行战略布局,促成住宅用地竞争的白热化。重要的是,一线城市住宅用地供应日益减少,在对楼市预期和自身成本控制能力的综合考虑下,受到企业热捧。据中指院数据,6月首周的出让金榜单由一二线城市包揽,成交总额环比微降,合肥以96.3亿元居首位,深圳、杭州分列其后,共7个城市收金超40亿元。深圳、厦门、上海3城市楼面均价高于2万元/平方米,拉升榜单均价环比上扬近1.5倍。事实上,随着成交楼面均价的不断升高,对房企的运营能力和成本控制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致使房企的经营风险有所增加。有声音指出,拿地成本的增加,将迫使房企自身产生分化,进一步挤压中小房企的生存空间。在房地市场冷热不均持续分化中,极易使中小企业陷入资金链断裂的困境,对 房地产 市场健康发展十分不利。对未来的住宅市场而言,土地价格的升高,客观上也势必将使未来市场供应的商品住宅价格被推高,**终加之于购房者身上。"
全部5个回答 >丰城翡翠湾产权多少年?买卖二手房双方要注意房款和产权的交接
136****4564 | 2019-11-22 06:17:37-
156****5516 "房子是中国人**大的个人资产,为规范房地产市场,国家有关部门特意发布了《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严申: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但实际上,中国坑爹指数**高的就是房地产广告,可以说是名副其实的“大忽悠”,虽然说从今年2月1号开始,号称史上**严厉的广告法开始实施,但一些无良的开发商仍然利用购房者心存对未来房产的美好向往,用极为夸张,不切实际的广告来误导购房者。
所以融360奉劝大家在买房时,要多看,多查,多转,不要轻信广告!接下来融360小编就为大家总结下楼市广告不可不防的五大陷阱:
陷阱1:地理位置陷阱不可不防
在选购房产时,购房者会极为重视楼盘周围的交通,所以房地产广告为了证明物业**潜力或交通便利,往往会附一个房产的地理位置图。
尤其是在地铁或者公交枢纽附近,我们经常能够看到楼盘这样的广告语“交通便利,直通繁华市区,距市中心多少千米,乘车仅需X分钟”,给人的感觉是近在咫尺。然而,实际的情况是这里的车程要么少报,要么说的是在交通畅通无阻,时速达到100千米的状况下的“理论时间”。房子所在的位罝示意图往往也不按比例,随意绘制,所标示的位置有的要和实际位置差几条路。
陷阱2:“零**”让人非理性购房
说到“零**”,相信很多购房者都遇到过这样的陷阱,比如狠毒购房者面对“零**”时,会向对方刷卡缴纳预付“定金”,并与售楼人员签订了一系列购房相关协议文件,同时,还会还写下一张总额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人民币的巨额欠条。
而通常来说,这个欠条其实就是“买房的**分期付款”,所以说零**根本就是虚假宣传。开发商所谓的“零**”事实上并无存在,完全是一个误导消费者、诱导购房者产生“非理性购房”行为的做法。
陷阱3:绿化和配套设施虚假宣传
很多小区广告都号称花园,但实际绿化面积极小,根本无法称之为花园,有些称绿化面积占××%,但实际交付使用时并没有达到该绿化比例。一些楼盘广告中往往罗列出许多并不具备或后几期开发尚不明确的配套设施。等到收房时才发现与当时的承诺相差很大,广告所谓的纯居住社区,实际上是没有任何商业配套;广告所谓的绿树环绕,实际上是没有交房时刚刚栽上的几颗杨树苗;广告所谓的亲水大宅,不过是盖房取土时挖的一个小水坑……
陷阱4:、样板间宣传陷阱
很多楼盘广告和户型设计漂亮的模型场景,也是房地产广告中常见的部分,并且总是很诱人。当购房者拿着开发商设计的平面图时,陷阱在不知不觉中就已经布置好了。被随意放大的绿化、适当加宽的楼距,缩小的家具配罝示意图,使购房者不知不觉中进入角色。
尤其是样板间的华丽装修往往会迷惑不少购房者的心智,也只有在入住时才发现,现实和图纸是两回事!!这时纠纷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了。
陷阱5:赠送面积让购房者情不自禁
在看房选房时,购房者经常会被“买房送露台,买房送家装”的广告语所诱惑,比如,融360小编就发现有的开发商向消费者许诺赠送全套厨房设备和卫生设备,但是待购房者人住后才发现所赠送的都是些残次品,而开发商此时则又赚了一笔设备商品的利润。
如今,房地产广告已成为房地产市场中常用和有效的促销手段,促销策略也常常只有以广告促销为载体才能获得广而告之的传播效果。但是,广告不靠谱,凡事以忽悠为主,结果导致业主上当受骗,已成房地产领域一大“顽症”。
当然**新的广告法,发布房地产广告新规,明确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等事项的承诺,这应该说是主动作为,利于消费者买房时做出理性抉择,其积极意义是很明显的。
融360认为,要使新规真正发威见效,除了规范广告的内容、细节,还须健全相应的处罚机制。换换句话说,如果有房产开发商触碰到法律的红线,政府就必须给予相应的处罚和敲打。如果法规颁布只是做做样子而已,结果也就只能让消费者看着干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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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06:21:28 -
143****6026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今日获悉,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市规划国土委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京建法〔2017〕20号)(以下简称《导则》),《导则》自2017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至此,本市购租并举住房保障供应体系中的公租房、共有产权住房建设标准体系已全面建立。 2014年10月,北京市建立保障性住房设计方案专家审查制度以来,累计审查各类保障性住房1400万平方米、19万套,从如何使设计更合理、使居住更舒适的角度出发,积累了大量设计审查方面的宝贵经验。《导则》正是在总结上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共有产权住房的定位和特点起草完成的,作为《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配套政策措施,将为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的顺利推进实施保驾护航。 征求意见情况 市住建委于8月3日在网站就《导则》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对本市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导则表示支持和赞同,认为是提升本市共有产权住房品质的重要举措。同时,针对其中一些具体细节问题也进行了讨论,主要集中在共有产权住房建设标准、面积套型标准、全装修成品交房等方面。 一是关于共有产权住房建设标准。 采纳专家和群众建议,在《导则》增加了社区内增加无障碍出行的内容,为老年人、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和社会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不再将咖啡馆作为标准配置,但是需提供公共空间作为交流场所,营造良好的社区交往空间。 二是关于面积套型标准。 有群众反映应增加小套型的比例,多建一居室,也有群众反映考虑父母、未成年子女一起居住,应改为套型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20平方米。《导则》中明确提出设计应充分考虑两孩及适老性要求,以多居室为主;同时结合公租房套型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为合理有序衔接,同时促进中心城区人口疏解,共有产权住房严格控制套型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的套型比例, 城六区**大不超过于90平方米;其他区90平方米以下的占建设总量的70%以上,**大不超过120平方米。通过政策设计引导住房梯度消费,满足不同人群住房需求。 三是关于全装修成品交房。 在《导则》中明确了共有产权住房实施全装修成品交房,依合同约定自交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对内部装饰装修进行拆除的内容,同时在《导则》中增加了在装修施工中推广应用BIM技术,提高施工效率的相关条款。 《导则》发布后,市住建委将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和实施力度,稳定社会预期,切实增加百姓获得感。市、区相关部门将充分发挥部门层级合力,从共有产权住房土地入市到竣工入住的住宅开发建设全过程产业链,加强质量和品质监管,督导参建单位严格落实建设标准,全面提高共有产权住房品质,打造绿色宜居精品住宅,加快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
2019-11-22 06:21:25 -
137****3947 " ( 陈钧)10月8日,从市外经贸委获悉,我市已于近日推出国内首部地方性对外投资规划,渝企去海外收购房产酒店,或者开设工厂公司,都可以先参看这部规划。
“到2017年,全市对外投资累计要达到60亿美元,年均增长15%以上;对外投资企业总数则要达到500家,形成5家以上有国际影响力的跨国企业。”昨天,拿着新鲜出炉的《重庆市对外投资规划纲要(2013-2017)》,市外经贸委对外投资处处长宋刚对说。
据介绍,截至去年底,累计在海外设立投资机构的重庆企业已有255家,总投资额达43.7亿美元。其中,仅去年一年的海外投资总额就达10亿美元,而今年预计规模和去年差不多。宋刚表示,重庆企业“走出去”的步伐正在加快,而民营企业在这一潮流中表现得非常活跃。
数据显示,截至去年,我市民营企业在渝企对外投资总额中的占比已达37%,在个别行业,重庆民企甚至已开始获得全球产品定价权,境外加工基地、研发机构和国际营销网络也正在成形。预计到2017年,重庆对外投资的民营企业将超过400家。
当前,哪些地区和行业适宜海外投资?宋刚介绍,按照《规划》所述,我市将鼓励优势产业开展对外投资,比如将推动汽摩、装备制造业及材料工业企业,通过并购国外优势技术企业,建立组装工厂、研发机构等。同时,还将鼓励企业强强联合,开展境外矿产资源勘探、开发、技术合作和海外并购。
“像东盟等周边国家,生产成本低,劳动力资源也丰富,渝企可以将其作为对外投资的重点或起点。此外,非洲、南美洲的一些新兴国家市场潜力巨大,也适合汽摩、建材以及餐饮等企业投资。”他说。
(来源: 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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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06: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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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名称:翡翠湾楼盘位置:晋江深沪镇沿海大通道大力亚二期对面产权年限:70年建筑类型:多层,小高层,高层,板塔结合,其他交通方式:位于沿海大通道中段的优越地理位置,自驾到石狮仅需12分钟车程,到晋江半多小时,往沿海大通道前往泉州30分钟、至翔安40分钟、至厦门岛1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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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增加政府固定收入,抑制住房投机,是国际通行做法,也是我国财税改革的一个重要选择。房地产税引发的疑虑有很多,能否既有效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又能真正促进资金“脱虚向实”?这需要认真对待和考量 疑虑可以理解,但仔细分析即可得出结论:风险整体可控。房地产税可能在短期内对住房市场造成一定影响,但我国现行较高的**比,可以给予金融机构房贷资产质量充足安全垫;且房地产税有助于减少社会资金向房地产业聚集,反过来又会降低整体房地产金融杠杆,并引导资金“脱虚向实”,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 房地产税可增加住房交易及持有成本,调节房产投资收益,因而利用税收杠杆抑制住房市场投机炒作,是各国普遍做法。不可否认,高房价可能因投机炒作受到抑制而失去支撑,并出现价格回调,进而影响到商业银行房贷资产质量。但应该看到,我国现行个人住房贷款**低20%(热点城市**低30%)的**比例以及二套房贷更高的**成数,理论上至少可以承担整体房价20%以内的降幅。且二手房的贷款额按照评估价而非市场价来计算,理论上二手房贷可以承担40%以内的房价降幅。 从过往的经验看,1997年至2003年期间,香港房价曾经出现腰斩,但香港商业银行按揭贷款拖欠率从未超过1.5%。2016年以来我国热点城市房价大幅上涨,可能更多受到投资投机力量驱动,但热点城市二套房贷**低40%的**比例,完全可以抵补房价回调的风险。真正存在较大违约风险的,当属房地产中介违规**贷业务,但数十、数百亿元的**贷规模与全国近20万亿元个人购房贷款余额相比,不可同日而语。截至2016年12月末,我国个人购房贷款余额与住户存款余额的比例为32.02%,房贷整体杠杆处于可控范围。综合来看,房地产税对房贷资产质量的冲击,总体可控。 房地产税也势必减少社会资金在房地产业聚集,并推动资金“脱虚向实”。2016年,我国人民币房地产贷款增量约占各项贷款增量的44.8%,而个人购房贷款增量就占各项贷款增量的39.21%。截至2016年12月末,全国房地产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约为1/4。在银行表内房地产贷款外,社会资金通过委托贷款、信托贷款、债券、股票发行等途径,也大量进入房地产业,推升了房地产金融杠杆。而通过房地产税抑制市场投机炒作,将会有效降低房地产金融杠杆。同时住房投资收益回落,则社会资金投向房地产业的积极性势必下降,投向实体制造业的积极性将会明显提升,那么引导社会资金“脱虚向实”工作也将顺理成章完成。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前不久国务院出台《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指出,“支持各地区在房地产税、养老和医疗保障等方面探索创新”。试点城市需要审慎制定细则,在综合考虑当地金融资产质量状况的情况下,进行房地产税征收试点,充分考虑市场反应,做好风险应对预案,为在全国全面推行房地产税先行探索,积累经验与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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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网络上盛行着这样一则传言,“十年后一般城市家庭将平均拥有五套房”。这道数学题的算法很简单粗暴,人均五套房是这样算出来的:爷爷奶奶留一套、姥姥姥爷留一套、父亲母亲岳父岳母各一套,加上自己的住房,未来老人不在了,这些房子将都汇到个人名下,如此一来房产过剩,未来房子将一文不值。事实果真这样么?答案是:这么想的人真是图样图森破,我们来看看业内人士怎么说。反驳一:房屋产权到期后如何续期暂未有明确规定不久前,有媒体报道温州出现了20年住宅用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又要花几十万元“延期”的新闻。此消息一出,在房地产市场上引起轩然大波。虽然后来经过调查核实得知,“收取几十万元出让金才能续期”是对信息的误读,但房屋产权年限到期后如何续期的问题却在全国不少城市上演,比如深圳和青岛,也都有类似的问题曾经出现。据悉,我国物权法目前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自动续期,但“自动续期”该如何续期,目前国家尚未出台相关实施细则。业内人士分析,从目前情况来看,**好的情况是房产70年到期前,国家收回土地,对房屋所有者进行赔偿或者安置。然而还有一种情况是房屋产权到期后,房屋所有者需要再缴纳一笔费用,但缴纳多少,可以延期多久都没有法律明文规定。因此网络传言十年后人均房产将过剩的观点,首先在房屋产权年限的限制之下就站不住脚。反驳二:二孩政策导致“十年后一般家庭平均五套房”不成立小编通过查阅资料发现,其实网络上关于十年后一般城市家庭将平均拥有五套房的传言由来已久,从2014年开始每间隔一段时间就会被炒作。然而随着我国逐渐放开的“二孩政策”,“十年后一般家庭将平均拥有五套房”的传言将被打破。传言称,计划生育导致的“4-2-1”家庭结构(4个老人1对父母1个孩子),使未来的中国人户均能够拥有好几套房子,导致未来的房子一文不值。因此中国房地产泡沫必破,未来20年,大量的家庭将有几套房:爷爷奶奶留一套、姥姥姥爷留一套、父亲母亲岳父岳母各一套、加上自己的住房,一般城市家庭将有五套房。然而,随着全国全面二孩政策的放开,上述观点将不再成立。从青岛市卫计委统计户籍人口出生数据看,2016年1-4月份,全市共出生27448人,较去年同期增加6407人,增幅为30.45%。其中男孩14184人、女孩13264人,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6.94。综合考虑近几年青岛市出生人口数据情况,预计青岛市今年户籍人口出生有可能达到10-12万,较去年增加50%以上。在全市各医疗机构生育的人数可能达到13.5万。反驳三:二孩政策将导致大部分家庭对大户型的需求随着全国二孩政策的放开,二孩政策对楼市的影响也将在不久的将来显现出来。业内人士分析,随着首批二孩的呱呱落地、并长大,未来楼市对大户型的需求将会越来越明显。有业内人士分析:第二个孩子的出现很可能给家庭带来住房成本的提升,未来五年之内,70-90㎡的小户型将成“鸡肋”,140-160平方米的大户型才是市场主流。这是因为置业需求从“套二是刚需、套三是改善”直接跳跃到“套四是刚需、套五是改善”,除了自住外还要预留一间保姆房。然而调查发现,在经济条件的制约下,很少有家庭现在能够一步到位购买适合两个孩子居住的“套四”或者“套五”户型,不少家庭都选择先购买小户型,后期再“以小换大”。因此在这种背景下,笼统说十年后人均房产将过剩的观点有些欠妥。反驳四:未来“住好房”将取代“有房住” 过剩与短缺并存如果上述三个观点还不能够令人信服,那么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一项调查研究将为十年后房产过剩的言论一个有力回击。研究表明,未来十年,中国楼市发展背景正在悄然发生深刻的转变,“结构性过剩与结构性短缺并存”取代“总量供不应求”,成为未来十年中国楼市发展的大背景。“住好房”将取代“有房住”,成为未来十年中国住房发展主线。根据一般的消费规律,当总量短缺问题解决后,对高品质的诉求将提升。城镇居民的住房消费重点,将由拥有商品住房,转变为不断改善现有居住条件。中国城镇人均住房面积虽然达到33平方米以上,但多数人对自身的住房条件难言满足。紧凑型公寓楼仍是当前城镇住宅存量的主体,多代人共居一户现象较为普遍,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的期望仍很迫切。挤住在小房子里的渴求搬入大房子,多代共居的希望能够独立居住以减少家庭摩擦,住公寓的期望拥有别墅,住普通社区的向往住进高档社区,住在偏远郊区的希望能够搬进主城区减少通勤时间,在城内有房还想要有个更接近自然的度假房产,这些都构成了潜在的住房改善需求。虽然从量的方面看,中国城镇商品住房已经出现结构性过剩。但从质的方面看,很大一部分家庭居住条件仍然较差,狭小公寓、老旧公寓或不成套住宅占存量住房的比重很大。随着人们收入的增长和对生活品质要求的进一步提升,对优质住房的需求还将稳步增长,优质住房仍然是稀缺资源,不会过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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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费收取模式受质疑购房人建议:能否按单收费 前期收费能不能按进度收费?“中介先收了钱,退回来可难了。”“网购都可以先验货再付款,中介服务为何不行。”“钱已落袋,经纪人认真服务的动力在哪。”上周,本报报道了几位购房人新政之后二手房交易和平解约却追不回中介费的烦恼,引起了不少共鸣。有购房人提出,前期一次性支付中介费的方式,对购房人权益保障不够。付了钱服务差找谁说?“对于中介先收费再服务,我是有意见的。”市民孙女士是楼市新政之后上车买房的购房人,虽然购房资质并未受到影响,但首套房贷款利率的提高,还是增加了她的月供支出。也因此,无意中成为检验经纪人业务能力的一块“试金石”。“从新闻上看到首套房贷款利率调高那天,我刚开完申请贷款所需的收入证明。”孙女士清楚地记得,要是按照新的贷款利率,她的收入数字恰巧少了几十元,她必须得重新开具一张,“我就打电话咨询经纪人,是不是有这么一回事,你猜怎么着?他竟然告诉我没听说、不知道。”一位做房产业务的经纪人,不了解**新的楼市政策,这让孙女士第一次产生“不专业”的想法。“那时我才回想起,3·18的新政也是我们自己了解的,而不是经纪人告诉我们的。”接下来,办理银行贷款时,孙女士又被“闪”了一回。“面签之前,我一直打电话问经纪人需不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他直说不需要,约定的日子就到了,突然说得打印银行流水单。”连贷款材料这种基础事务性的工作都做不好,经纪人的懈怠和疏忽,在孙女士看来,和提前收取服务费有莫大关系。9万元的中介费,在签订合同的当天就被要求全额付了出去,而合同条款中对于中介该提供什么标准的服务,却没有细致的说明。“换句话说,经纪人提供什么水平的贷款服务,在我交完钱后,就一点制约手段都没了。”孙女士提出,先付费后服务的模式下,对购房人的权益保障不够。流程有次序 付钱却一次?“我们并非不尊重经纪人的劳动,可交易没成中介费一分钱不退,这着实不合理。”购房人吴女士感叹道。本报报道后,吴女士也向反映,自己同样遭遇了因为新政原因丧失了购房资格,经和平协商后,购房定金可退但十多万元中介费不退的境遇,令她惆怅莫名。“经纪人说,如果签约当天不先交中介费,过不了公司系统,他们便无权为我提供服务。”吴女士提起,刷卡支付全额中介费当天,她曾就付款方式问题提出过异议,可中介机构以“程序规定”为由搪塞了过去。而今,她更加坚持,这个程序存在不合理之处。“个人买房,就我的了解,在签约之后,有购房资质审核、房源核验、网签、贷款申请、缴税、办理过户这么些环节,历时一个多月。这个程序是有先后次序的,为何中介费用却得一次付清?”吴女士说,按照北京目前的房价水平,一套五环里的小户型,一次交易的中介费用也在八九万元,对普通家庭来说并不是个小数目。那么,为了保障履约过程中提供者的服务质量,中介费用能否按程序分次支付?比如,签订合同当天、网签完成后、过户办理完,按三个节点、分比例支付。“如今的网购都是先验货再确认打款,中介费能不能也借鉴这点?不能服务费用都付完了,服务其实刚刚开始。”内容相同 能否按单收费?除了对前期一次性支付的方式存在争议外,也有更多的购房人提出,二手房市场执行了多年的按购房款多寡收取中介费的计费模式,也有待商榷。“由于现在是房子卖价越高,中介机构能拿到的中介费越多,有些经纪人难免会倾向于站在业主那边。”购房人白先生就在讨论中提出,在他看房的过程中,他明确感觉到,经纪人对于房价上涨多持支持态度。有一次,他甚至亲耳听到经纪人当着他告诉业主,价格可以比市场价略高2000元/平方米,以给买家一点儿砍价的“实惠”。而这实惠,其实是虚假的。“300万元的成交和1000万元的成交,后者成交难度是大一点,但成交服务的内容其实是一样的。”在白先生看来,既然服务内容一样,都是从签约、缴税到办理过户的流程,那能否将计费方式改为按单收取,每成交一单,经纪人可以拿到多少中介服务费。“这样,作为市场弱势方的买家的利益兼顾了,经纪人的服务也得到了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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