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做是不行的,要和卖方办理水电煤,一切确认完毕。应该是先办理完贷款手续之后方可进行交房手续,具体交房手续如下:1、接收房屋:根据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一般卖方应该在拿到新产证之后一周内办理交房。交房应注意如下几点要素:(1)维修基金的结算与更名;(2)查看水电煤等公共事业费用有无结清;(3)查验房屋附属设备;(4)了解户口有无迁出。2、验收房屋:除了按照合同约定查验房屋质量和附属设备情况是否完好外,要和卖方办理水电煤、物业管理、维修基金、电话、有线电视等更名过户手续、结清维修基金、水电煤等公用事业费,可继续委托中介代理。3、付清余款入住:验房完成,一切确认完毕,可以将尾款结清了。
全部3个回答 >贷款合同在交房前签完可以吗?期房交了**后,能不能在交房时再办理贷款?
153****3877 | 2019-10-17 22:44:13-
138****3792 肯定是不行的,办理贷款的本意就是你去银行借钱,把买开发商的房款交足,这样你就不欠开发商的钱了,但是欠银行的钱。开发商也就可以提前拿到钱再去投资了。
如果是交房时再贷款,那不成了开发商先给了你房子,你再慢慢去还开发商或银行的钱了,他们是不会同意这种事情发生的。 2019-10-17 22:44:36 -
146****4706 回答是不可以在交房时再办理贷款,很简单的说再贷款是指抵押贷款,抵押贷款是需要用房屋产权证做抵押的。而你的产权证在没还清第一次贷款时,银行是不会还给你的。所以你再贷款是不可能的了。 2019-10-17 22:4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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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8249 这样做是不行的,应该是先办理完贷款手续之后方可进行交房手续,具体交房手续如下:
1、接收房屋:根据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一般卖方应该在拿到新产证之后一周内办理交房。
交房应注意如下几点要素:
(1)维修基金的结算与更名;
(2)查看水电煤等公共事业费用有无结清;
(3)查验房屋附属设备;
(4)了解户口有无迁出。
2、验收房屋:除了按照合同约定查验房屋质量和附属设备情况是否完好外,要和卖方办理水电煤、物业管理、维修基金、电话、有线电视等更名过户手续、结清维修基金、水电煤等公用事业费,可继续委托中介代理。
注意:验房时**重要的是结清各类费用,并且确认卖家户口已经迁出,以确保不会对再次的交易或日常生活产生影响。
3、付清余款入住:验房完成,一切确认完毕,可以将尾款结清了。
注意:**后记得去物业管理处办理新业主登记手续,就可以开始自己的新生活了。 2019-10-17 22: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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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房开发商会和你约定好交房时间。二手房需要和业主约定交房时间。理论上,签完合同就可以交房,但是总有例外,先协商再体现在合同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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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抵押登记、保险购房者、发展商和银行持《房屋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及购房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对期房,在竣工后应办理变更抵押登记。在通常情况下,由于按揭贷款期间相对较长,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要求购房者申请人寿、财产保险。购房者购买保险,应列明银行为第一受益人,在贷款履行期内不得中断保险,保险金额不得少于抵押物的总价值。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保险单交由银行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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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银行办理购房贷款需要缴纳的费用如下:工本费:100元;公证费:300-600元;评估费:千分之1.5到千分之3;其他就没有了,如果是在担保公司办理的话需要给担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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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房时注意应在收房通知单上注明的时间内带齐所需文件资料(包括收房通知书、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原缴交房款收据等单据、购房合同等)到开发商指定地点办理收房入住手续。一般开发商会在收房通知上注明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则视为发展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因此购房者需要仔细阅读收房通知书的内容。在具体收房时不仅要对房屋进行验收,还要注意要求开发商出示相关文件资料。而提醒您,如果收房前发现问题,先不要选择收房,否则维护权益比较被动。 (一)、书面验收: 1、两书???《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这是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要求的,现在交房时开发商都应提供。 2、开发商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对面积的实测数据,看是否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有出入,以便尽早使问题获得解决。 3、如果合同约定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是交房条件的话,应要求开发商提供;如果没有这样约定的话,就要求开发商出示与约定交房条件相应的文件资料。 (二)、现场验收: 1.所交付的房屋是否是您所购买的房屋,其结构设计是否和原图相符; 2.房屋质量是否合格、门窗等是否与合同的约定相符; 3.水电气等附属配套设施是否按合同到位; 4.其他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做得如何。验房中若有任何一项不符,均可拒绝签收并在交接记录上如实记载。 购房人在房屋交付前,购房人有权先验收房屋,发现有质量问题,开发商应限期维修,由此导致购房人逾期入住的,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有的开发商回避逾期交房责任,约定交房期仍达不到法定的交房条件,或者房屋或配套存在质量瑕疵,会先诱导购房者签署入伙协议书或先签收钥匙;或者向购房者挂号寄送交房通知并附加收房期限,并注明逾期未办理交房手续视为收房,从而导致事实上的先交房后验收。因此,购房人务必坚持先验收后接收房屋,在未验收前,不要接收房屋,从而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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