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开发商推迟交钥匙,还是你推迟领钥匙?其实都可以,前者:你可以根据合同违约条款,找开发商索要违约金,所以开发商不愿意推迟交房。后者:你什么时候想去就什么时候去呗,第一时间不领钥匙也不犯法。
全部3个回答 >交房可以晚领钥匙吗?房子到交房时间,可以推迟去交拿钥匙的钱吗?
134****5788 | 2019-10-13 19:49:35-
136****7306 新房拿钥匙时开发商会要让交大修基金、装修垃圾清运及装修保证金、房屋契税等费用。一般晚收房可能会需要补交过了优惠期的物业管理费。法律上讲别无其它影响。 2019-10-13 19:4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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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1529 一、交房指的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该合同约定的日期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志着小区物业管理建设正式启动,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用户共同管理和相互监督局势已然形成。
二、具体的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在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应该有明确的约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约定时间。如果开发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话,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三、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2019-10-13 19:49:54 -
148****9446 房子下来了,是否可以推迟领钥匙,这要看手上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买房子拿钥匙的时候本人不去、可以委托别人代领,但需要出具公证过的委托书如下:
当事人是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别人)协商好委托事项后一起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未婚的要出具单身证明)、 购房 合同、 购房 发票到当地公证部门申请委托公证 。
公证部门受理后调查、问询、笔录,依法出具公证委托书 ;被委托人带着该公证委托书 、身份证、 购房 合同 、 购房 发票办理接房手续领取钥匙。 2019-10-13 19:4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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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下来了,是否可以推迟领钥匙,这要看看你手上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专门的一大条叫:交接。一般应该在“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这条后面。“交接”这条很重要,还有开发商的补充说明,这里面都写了**晚在什么时间你必须得拿钥匙,如果过了开发商定的期限,也可以算违约。买房 子拿钥匙的时候本人不去、可以委托别人代领,但需要出具公证过的委托书如下:当事人是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别人)协商好委托事项后一起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未婚的要出具单身证明)、 购房 合同、 购房 发票到当地 公证部门 申请 委托公证 , 公证部门 受理后调查、问询、笔录,依法出具 公证委托书 ;被委托人带着该 公证委托书 、身份证、 购房 合同 、 购房 发票办理接房手续领取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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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就是时间长了去领房怕有什么房屋问题,开发商不承认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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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去,可以早点验房。1、新建房屋具备了入住条件,开发商应该事先发函(理想的是发挂号信)通知购房人,函中约定交房时间。若购房人逾期未来收房,开发商还应发催告函催收房。函中还应注明,至某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将依法转移到购房人(这些都该在购房合同条款中体现)。这句话的内涵有很多,大家可以想象、发挥。2、开发商会通知物业,凡是已经具备交房条件的房屋,其管理费都由购房人出,并自应该收房的那天算起。3、物业公司获知购房人名单后,它也会从及时收缴物业费的角度,向购房人催告。按照物业管理的行规,它有权向拖欠物业费的业主追索逾期缴纳的滞纳金。注意是“有权”而不是法定!4、即便是没卖出的还是卖出后未来收房的空置房,物业费打不打折不是缴费人说了算,物业可以不同意打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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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意及时接收入住通知书1.这是收房的第一步,要注意期限。一般,开发商约定的交房时限在通知书寄出30天内,所以购房者要安排好时间。2. 接到入住通知书后,首先应判断开发商是否如期交房。若逾期交房,则应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开发商的答复决定是否前往收房,按通知上约定的时间前往收房。特别提示:1. 要注意收房的期限,错过收楼日期麻烦多。2. 收楼日期可提早不可推迟。若实际交楼日期超过了合同上约定的收楼日期,可考虑向开发商按合同索赔。3. 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到场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律师进行,也可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商议另行约定时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4. 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收房手续,从法律角度来说,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应从通知单的**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二、确定房屋是否达到交付条件1. 《竣工验收备案表》 ――**重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房环节中**应该注意的文件。该表是建设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它由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合验后,在工程竣工15天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项目,只要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所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是“黑楼”,是不能入住的,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2. 《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必须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与购房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所以提醒收房者要仔细审查其中的具体各款,特别注意保修期限。3. 《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和提出注意事项。4. 《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5. 《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6. 实测面积登记表特别提示:1. 只有具备上述文件,才说明房屋已经具体交付条件。所以收房时先要审查相关文件,确认房屋已经具备交付条件之后,才能进一步进行验房、结算费用、交钥匙等交接工作。所以要对这些文件给予重视,尤其提示您要看原件而不是复印件。2. 《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是**重要的文件,收房时不能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一定还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它是收房的前提,即使开发商做得再好,如果没有此表就说明它根本不具备交房的标准,您有权拒绝收房。3. 对于这些文件,一方面要验收它有没有,另一方面也要看验收这些文件取得的合法性。4. 如果开发商拒绝出示这些证明文件、或文件不全,您可按购房合同第十一条,要求开发商签收“关于出卖人拒绝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责任确认函”。5. 提醒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管线分布竣工图,您可带走,作为证据资料保存。6. 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上述相关文件,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开发商承担。三、房屋检验收房过程中必须要掌握一个原则:“先验后收”。即购房者一定要先验收房屋(包括验收交房必须的文件),确认无误后再签署收房文件。“先验后收”不仅是符合商业惯例的,而且也是有法律依据的。房屋的对价是房款,消费者只要付清房款,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比例的价款,就履行了合同的义务,开发商就应该交房。而在房屋交付以前,业主有权先验收房屋:1. 检测房屋面积:要求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根据房屋土地管理局所属的专业测量单位对每一套房屋面积进行核定所得实测面积,核对其与销售面积是否存在误差,误差率的范围有多大;若实测面积误差超出3%,可以中止收房。2. 检验房屋质量:购房者进行房屋验收时需仔细检查商品房质量,主要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 房屋本身的质量(二)景观绿化、小区配套、设施标准等配套设施是否符合合同约定。(三)装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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