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银行协商,解除合同,拍卖房子,多的退,不够的由供房人的遗产补上。
全部3个回答 >交了定金可以退房吗?有没有什么影响吗?
135****5800 | 2019-09-29 09: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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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2972 当购房者已交订金(定金或认购金),但还没有签订正式《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情况下:如果购房者已向卖方支付了订金(定金或认购金),但没有说明 所交款项的性质,也没有任何约定,这种情况购房者都可直接向卖方或其代理人要回所交款项。
如果卖方所售项目有《预/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购房者与卖方有约定,所交款项为定金,且如果买卖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达不成一致意见,** 终没有签订合同,所交款项予以没收,定金一律不退。这种约定有违公平公正的原则,应属强迫交易的行为,这种情况如卖方拒不退还定金,购房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对这种约定似乎是认同的。
1、若业主经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2、若业主所购房屋主体质量合格,但房屋其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则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一般是指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等亦无法保证购房者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
3、若业主所购房屋虽存在质量问题,但尚未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一严重程度。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轻微违约,没有达到根本违约的程度,所以业主不能要求解除合同进行退房。只能要求开发商在保修期内承担修复责任。如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2019-09-29 09:31:07 -
155****3088 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二、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原因多由于开发商的手续不全,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 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三、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四、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2019-09-29 09:31:03 -
153****4227 定金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定金罚则。本案中,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合同得房率由78%降低到75%,显然作为收受定金的开发商没有履行约定的义务,而且也承认了此点(从退回**和产权费用并说一周以内给退现金可以确证)。
至于以签认购协议上没有这方面的约定为由拒绝退还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等法律文件,类似的霸王条款完全是开发商强施给购房者的,虽然没有明确定金一词,但从协议内容上看是符合定金的事实。**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四条明确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为当事人一方原因不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将定金返还买房人。从此条的规定来看,定金的处理究竟以何种方式主要还是看双方的约定。这也与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是一致的。 2019-09-29 09:3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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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退房若获得法院判决同意,它没钱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还有多种手段的。 2、你若选择等待,依据你自己的情况可以掌握等待的时间,例如8年后你再行使退房解约权利。3、这样的情况我们早已遇见过。没到交房期,购房人无理由提出退房。即便你的预先估计是对的。4、不可以无理由退房。这又不是淘宝网上买小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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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商品房买卖需要签订购房合同,我们所说的退房,也就是指商品房买卖双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我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符合法律或中规定的解约条件,买卖双方都可以依法解除购房合同。具体到购房者要求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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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说的开发公司自 之前为了解决资金链问题,自己买了房子来获取银行贷款做资金流量,然后现在行情好起来后 就又重新把房子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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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的问题中有一点不太明确,那就是有一个协议,还在题目中谈到了一个购房合同.不知道这是否为二个文件呢?从你问的问题中感觉到应该是二个不同的文件,而且你的购房合同也就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未签订.如果确属这种情况,那目前可以这样处理:可以看一下协议(我们这里通常叫认购协议),如果该协议明确约定了签订合同的时间而开发商未准时与你签订,则属开发商违约,你可以拒办下列手续,要回你已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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