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销售人员拿其现在的销售提成,而对于现在兼负责招商提成可以分为两部分,如果现在招商已经的完成的,可以给其全部招商提成,而如果现在的招商只进行了一部分,还需要后来专门的招商人员来共同完成得,提成可以销售和招商各占50%,等该招商彻底完成发提成。
全部5个回答 >怎么看开发商拿地日期?谁知道呢?
141****5880 | 2019-07-04 10:51:15-
153****5402 要看开发商的开发楼盘的土地使用年限就要看开发商的土地使用权证
没有说商住楼50年的说法
现在一般商住楼的话有2个使用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只有以前的综合用地是50年,工业50年
一般客户买到手的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没有满满的70年,终止日期是要看开发商手上的土地证的日期的,一般开发商买了地,就从哪个时候开始算日期,还要开发个几年,多以一般就只剩60几年呢! 2019-07-04 10:51:39 -
156****7529 房产证时间是按办理时间的.但是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 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 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2019-07-04 10:51:33 -
141****2481 房屋产权是从开发商拿地开始算的。
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房屋所有权是没有产权年限限制的。
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从开发商拿地到开工建设,再到房屋建成业主入住,这之间的时间不等,至少需要两三年时间。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土地被开发商拍下之后,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开工,甚至被多次倒手,十几年过去之后才开始开发。
2019-07-04 10: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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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对大幅增长的房地产交易价格及盲目性投资等问题非常重视,出台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来加以抑止\惩罚.2\由于这两年国家多灾多难.在惩罚房地产的同时,提高储备金率及信贷利率,在某些程度上大力抑止了购房者的购买刚性.并对部份中小型开发商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全部由自有资金开发明显压力过大.银行不放贷,某些中小型开发商.连饭都吃不饱了.3\欧州国家,特别是以美\英为首的国家,次贷所造成的经济危机前兆,部份私有银行的倒闭,整体经济的回落下滑,所带来全世界性的金融危机影响.4\国民由于今年物价暴涨而带来的信心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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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7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经营土地。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直至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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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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捂盘就是不卖开发好待卖的楼盘。一般这种的现象发生在开发商认为房价会涨,过段时间出售利润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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