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承租人,是指与公房的所有权人或代管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并依法取得公房租赁凭证的承租人。
全部5个回答 >什么是公房使用人?有人知道吗?
155****7179 | 2019-06-26 14:06:55-
147****7291 房屋所有人既包括被拆迁房屋及附属物的所有人,也包括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管理人;
房屋使用人,包括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有合法使用权的公民或法人。所谓国家授权国有房屋的管理人,一般是指当地房地产管理机关(本市即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它管理的房屋又称直管公房。还有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用于本单位职工居住的自建(自购)自管的房屋,又称单位自管公房;
所谓房屋代管人,代管有两种形式 ― 国家代管或***人代管。国家代管是指“所有人下落不明又无合法***人或所有权不清楚的私有房屋,由所在地房管机关代管”。 ***人代管是指“城市私有房屋所有人因不在房屋所在地或因其它原因不能管理其房屋时,可出其委托书委托***人代为管理.***人须按照***权限行使***权并服行应尽的义务”。 2019-06-26 14:09:05 -
146****1343 非业主房屋使用人就是你现在在住这座房子,在使用,但房产证上不是你的名字,包括租住的等。房产证登记的是所有权人,行使的所有权,非业主是没有所有权但有使用权,比如租住的,满意请采纳,谢谢。
2019-06-26 14:08:59 -
152****6674 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承租人和其他实际使用物业的人。物业使用人与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没有直接关系的,不是物业服务合同当事人;物业使用人不是物业区域内房屋所有权人,不具有成员权,不参加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但物业使用人却是物业区域的重要成员,其权利义务源于其与业主间的约定。为了能约束物业使用人行为,保障物业使用人权益,《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的有关规定。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业主公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拥有房屋状况,可分为单独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物业区域内各业主的权利形态一般为区分所有权,相互间关系已超出传统民法上的相邻关系。建设单位,或称开发商,即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物业投资者,原始取得物业所有权,在物业销售前,是该物业惟一所有权人,因此被称为第一业主;如部分出售,与其他所有权人一起成为业主。
2019-06-26 14:08:50 -
147****5291 房屋共有人是指在法律上共同拥有房屋相关义务和权利的人。共有房屋一般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所谓“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共有的房屋共享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共享权利和承担义务。房屋共有权保障共有人的权利。房屋共有人享有的权利如下:
1. 处分自己份额权房产共有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共同义务共同共有房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换而言之,在共同共有关系存在期间,部分共有人无权擅自处分共有房产。
2. 要求分出自己份额权。对于共同共有房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分割;无协议的应对共同共有房产进行等分。鉴于房产不可任意分割,故多采用折价进行分割。
3. 对其他共有人出售的份额享有优先购买权。在共同共有房产分割毕后,一部分房产所有人需要出卖其所有房产的,如果该部分房产作为未分割前共同房产的一个整体或配套使用,那么,另一部分房产所有人享有优先的购买权。 2019-06-26 14:08:32 -
154****3254 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
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担保法,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本证适用法律(以杭州市为例,其它地区供参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浙江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房屋登记办法》。 2019-06-26 1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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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什么是公房使用人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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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拥有权、占有权、处分权、收益权)归国家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两类房均为使用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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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承租人是租赁户主的。如果户口在里面,也在里面实际居住,拆迁补偿都有份。如果购买产权,经协商一致可以只写一个人名字,也可以把同住人名字都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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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既然承租人是你父亲、当初只是给你爷爷居住:这套房子的实际承租人只是你父亲,即使将来买断了产权,也只是你父亲一人的财产。2、至于你说的居住权:是否允许你姑居住,应由你父亲决定:你姑不是你父亲的直系亲属,一般情况下是无居住权的。3、至于将来的拆迁补偿款是否会有你姑姑的份:要看拆迁时是按实际居住人数补偿还是按户口补偿,如果是按户口补偿,有你姑的份;如果是按实际居住人补偿,她不在此居住就没有你姑的份。4、现在你姑要求住进来:你爸可以找单位要一份公房管理规定,以你姑不符合条件为由直接拒绝。5、关于补偿:不建议现在就给你姑,因为将来拆迁时是否会有她的补偿还要另说,如果按规定有你姑的,反正也是拆迁方给,人家给多少就让她拿走她的户口应得的份儿,如果到时只补偿实际居住的人,就可以不给她了。、个人意见,仅供参考。1、“公房的话,有户口就有居住权吗?”:(1)一般不是,户口在,还应在所承租的公房里实际居住、是原承租人的直系近亲属才行。(2)你姑没有实际在此房居住、你家一直居住:房子应是由你父亲成为继续承租人,建议找公房所属单位申请变更承租人为你父亲。2、“如果她硬要住进来,我们一点办法也没有吗?”:(1)找公房所属单位解决,她是否有居住权,也要**终由单位和房产所在地政府的公房管理具体规定决定(到房子单位或是所在地政府现行文件中心去查询)(2)**好的办法,就是尽快将你父亲认定为继续承租人,你父亲成为承租人后,你姑就无权居住了。3、“如果要求我姑姑的户口出去,那是否要付房价的几分之一给她呢? ”:(1)房子还没拆迁、你们也还没有产权,所以现在要求她迁户口,你们不用给她什么补偿:万一将来拆迁时补偿不是按户口、而是按实际居住人口补偿,你们给你姑补偿就算是白给了。(2)但如果为了减少麻烦、你家和她协商后自愿给的,也没人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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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人既包括被拆迁房屋及附属物的所有人,也包括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管理人;房屋使用人,包括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有合法使用权的公民或法人。所谓国家授权国有房屋的管理人,一般是指当地房地产管理机关(本市即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它管理的房屋又称直管公房。还有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用于本单位职工居住的自建(自购)自管的房屋,又称单位自管公房;所谓房屋代管人,代管有两种形式 ― 国家代管或***人代管。国家代管是指“所有人下落不明又无合法***人或所有权不清楚的私有房屋,由所在地房管机关代管”。 ***人代管是指“城市私有房屋所有人因不在房屋所在地或因其它原因不能管理其房屋时,可出其委托书委托***人代为管理.***人须按照***权限行使***权并服行应尽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