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按照企业条件为一、二、三、四等四个资质等级。一、一级资质(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 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 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二、二级资质(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 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制度;(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三、三级资质(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4)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6)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 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四、四级资质(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3)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4)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5)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6)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7)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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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7416 | 2018-11-08 01:46:07-
135****0740 根据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房地产开发商资质按照企业条件分为四个资质等级。
各资质等级企业的条件如下:一、四级开发商资质: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3.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4.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5.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6.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7.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三级资质: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
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6.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三、二级开发商资质: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四、一级资质: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它的开发商资质是暂定的(暂定资质有效期一年,可以延长两次,每次一年),等到一年后,根据该企业的业绩核定资质等级。 2018-11-08 01:46:50 -
148****1431 房地产开发资质分为五个等级,一级资质,二级资质,三级资质,四级资质,还有暂定资质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后30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
《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延长《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
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长。
第七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其开发经营业绩核定相应的资质等级。
第八条 申请《暂定资质证书》的条件不得低于四级资质企业的条件。
第九条 临时聘用或者兼职的管理、技术人员不得计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总数。
2018-11-08 01:46:41 -
145****4583 根据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房地产开发商资质按照企业条件分为四个资质等级。
各资质等级企业的条件如下:
一、四级开发商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3.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4.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5.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6.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7.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
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6.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三、二级开发商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四、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它的开发商资质是暂定的(暂定资质有效期一年,可以延长两次,每次一年),等到一年后,根据该企业的业绩核定资质等级。 2018-11-08 01: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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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的项目需要用到建筑材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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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被房地产商忽悠了答
看看是不是这些:房地产乱局中那些似是而非的逻辑过去半年多中国经济在崩溃的鬼门关徘徊,差一点就陷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网友 空心人风雨下黄山认为,但是中国经济是否崩溃取决于房地产泡沫能否主动破灭,中国房地产的价格不大幅度下跌,中国经济仍然随时有崩溃的可能,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积累的财富将会被掠夺一空。点评:2009年,中国房地产全年总成交额高达6万亿人民币,占GDP的20%,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一半,这是一个惊人的数字,而这个数字中的70%**终将通过土地出让金、契税以及土地增值税等各种途径流入政府的口袋,如果从这个角度看,房地产已经成为历史上**大的经济掠夺。回顾这轮房地产走牛的过程及其原因,虽然大家众说纷纭,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便是,每一次针对化解地产泡沫的讨论,**终都被利益集团及其操纵的媒体牵着鼻子走,用一些似是而非,却逐渐成为主流的逻辑,**终将所有的讨论都转向了对房价持续上涨**为有利的方向:1、 经济适用房存在大量腐败问题,需要取消:这个问题的讨论出现在2005年前后,**热衷宣扬这一观点的首先是开发商,其次是茅于轼等国内著名经济学家。显而易见,这是一个“因噎废食”的逻辑,但正是这次讨论之后,经济适用房几乎停建,将大量的夹心层群体推向了商品房市场,为开发商创造了源源不断的需求。2、 房地产正在拯救过经济:词语出自首师范大学的一位名叫董潘的教授,类似的观点还有房地产对就业市场的拉动为1:10,此外还有数十个行业将受益于房地产市场的增长。在2009年初,正是这一逻辑让房地产救市政策顺利过关。事实上,同时发布的10大行业救市政策也只有房地产这一块来的有效,他直接促成了当年房价的翻番。3、 高房价吸收了实体经济中过剩的流动性,抑制了通胀:这一观点已经很难找到出处,但这一观点也颇为主流,理由是每年房地产市场都会吸收几万亿热钱进入其中,如果这么一笔资金流入其他领域必然带来通胀。久而久之,这种逻辑也成为房地产泡沫合理的理由之一。事实却恰恰相反,一方面正是由于房地产信贷创造了大量的流动性,从货币层面增大了通胀压力;另一方面,随着房价与租价的上涨,所有行业的成本压力均被推高,从成本上行成通胀压力。4、 高房价是防止大型城市人口快速膨胀的重要门槛:此言还比较新鲜,由于逻辑过于肤浅也许很难成什么气候,但类似的逻辑也许我们并不陌生,比如提高电价有助于行成大家的节点意识,提高水价能够防止水资源的过度使用等。这个逻辑的关键不在于成本与经济体的决策,而在于溢价部分被谁拿走,是否属于正义的拿走,以及拿走之后用在何处。如果高房价的溢价部分能够用于民生的改善,或许这个泡沫还有一丝正义。5、 物业税或房产税是化解高房价难题的“核武器”:这一观点在今年年初时颇为蛊惑人心,但随着时间的延长,大家似乎看到了这一逻辑的漏洞,尤其是上海某位官员坦率地说出房产税并不是为了降房价这句真心话之后,网络世界中反对房产税的呼声逐步占了上风,但官方控制的其他媒体却仍旧一如既往。如果房产税能够顺利过关,并向发改委一位官员说的那样(所有房屋都应征收),每年将有4000%7E5000亿左右的可支配收入转化为政府收入,这一比例占居民可支配收入4%7E5%左右。部分仅有一套住房的普通市民将因为持有房屋成本过高而忍痛卖掉住房,住房资源将向少数人集中。而为了转嫁成本,房租将逐步大幅上涨,甚至可能翻番,普通市民将陷入更加悲惨的境地。看了上面这些被人操纵的讨论,和与事实恰恰相反的逻辑,也许大家应该对一些即将发生的事情保持更多的警惕,当然由于真正的“喉舌”不属于我们,我们似乎也改变不了什么,**多是不让自己成为被利用的民意的一部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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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设计图纸变更必须要有有关部门的认可及变更时间,假设变更时间在跟你签订合同之后的话,显然开发商就违约喽%7E%7E或者按照现行价格退款或执行原合同,退款的话还要加上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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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有瑕疵可以改,但是严重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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