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确定产权人,然后物业的面积和装修情况以及是否带家具家电。付款问题和日期,过户费用由谁支付。
全部9个回答 >18年新政出来,导致不能过户,是否可要求业主延长
132****5906 | 2018-10-05 19:20:36-
155****2351 可以的。跟业主商议,看业主愿不愿意 2018-10-05 19: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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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9855 主要是看业主肯不肯跟你配合,因为2年后房价怎么样大家都不清楚。 2018-10-05 19: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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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3188 国家虽然临时出来新政,但是也不是完全无情,相信你是出来新政之前购买的,只要网签已做,有定金记录,那么你是按照新政出来之前来办理的,完全不用担心 2018-10-05 19: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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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权属证件是房地产产权人拥有该栋房地产产权的法律凭证。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件的过程也是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对该项交易行为的确认过程。当购房人付清房价款后,就应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件,否则,该项房地产无法进行以后的租赁、抵押、管理、交易等事宜。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件是个比较复杂的过程,具体包括初始登记、转移登记等过程。其中初始登记部分只能由房地产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也就是常说的确权,根据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房屋权限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新建的房屋,申请人应当在房屋竣工后的三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并应提交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资料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经房屋管理部门审查、勘察、审核、测绘、审批后确权完成,就可以进行一下的转移登记,也就是交易登记。转移登记部分是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执行的,该条款规定: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转移登记。商品房买卖过程中交易登记过程是转移登记中的一种。交易登记登记应由房地产开发商与购买人共同办理。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房屋权属登记由权利人(申请人)申请,……申请转移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而经过确权之后,房地产开发商才有资格提出申请。具体执行过程中,由购房人、房地产开发商持房地产权属证明、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购房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印章)、买卖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提出权属登记申请,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做出答复;然后,如果需要,双方还需签订标准的买卖契约再进行勘察、审核等,并由双方交纳有关税费后核发过户证明,由购房人或开发商持此证明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现在有些开发商,常常**交易登记。**时开发商要**房人出具委托书,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印章等,并收取部分劳务费用。不过,购房人也可以自行协同办理,或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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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拒收吧,开发商没权利不让验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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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纯粹是你个人的原因,而导致按揭手续无法办理,那么你只能和开发商协商退房,你是没有权利单方面要求退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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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购房等原因迁移户口的,凭迁移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地产权证、结婚证、小孩的出生证等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原属集体户的还需要单位同意迁出证明,以及物业公司出具的门牌证明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手续。如前业主户口未迁出,原则上应新旧业主协商,确因特殊情况协商不成的,新业主书面申请写明详细情况,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办理。因此旧业主户口暂时没迁走,新业主迁入户口还是可以申请的。除非特殊原因,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新业主**好要求在房产买卖合同上注明迁出户口的规定,这样才能够保障切身利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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