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全部4个回答 >**已付,合同已经到期了,没过户怎么办啊?
147****8406 | 2018-09-13 11:18:30-
138****7271 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在撤销合同之前是有效的
如果合同中有办理过户的相关约定,并没有按时过户
一般可以撤销合同,并申请赔偿。
如果想要房子,也可以走法律途径申请违约赔偿 2018-09-13 11:19:38 -
147****1479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去法院诉讼解决,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2018-09-13 11: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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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4113 按你的表述,这种合同中一般会有定金条款,签约后你要交付一定数额的定金。
如果买方违约,定金不退;如果卖方违约,赔偿双倍定金。
你说的情况,卖方很可能愿意承担违约责任,即:赔偿双倍定金。而不愿意履行房屋过户。
在没有过户给你之前,房产的所有权人仍然是他,你无权要求对方强制过户,但可以要求他承担违约责任。 2018-09-13 11:19:29 -
138****2502 商量解除协议,承担你应该承担的那部分,一般来说 双倍定金肯定赔,如果有中介介入赔中介费,
还有就是**款赔偿,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每日总房款的5‰赔偿原业主。。
如果因为质量问题,有中介介入的话,可以起诉中介公司 2018-09-13 11:19:22 -
134****3559 你买房子的时候,肯定是签合同了吧。而且,你贷款下来了,是拿什么做的抵押?是拿这个房子吗?如果是拿这个房子,房证上面现在不是你的名字,你就不能抵押的。。。。
房东也不讲理,你现在给他余款,他还要明年7月份才过户,这个要求太过分了。
你们当初的合同是怎么写的?可以拿合同咨询律师,也可以起诉他。 2018-09-13 11: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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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直接起诉或者找公安局就能解决,(前提是你们签订的买卖合同上确切有:房款付清后十天内就得交房否则违约)带上购房合同和过户时的契税发票还有新房本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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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房东应当退还租金,建议通过调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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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带着已过户的房产证和没有过户的土地证去当地房管局去办理,房管局会把你的房产证和土地证都收走,然后重新办理成新的《不动产权证》。办理土地证过户具体手续是:带购房合同房产证和双方的身份证,到房管局(或房产交易中心大厅)办理过户手续,那里提供社会化服务,流程的每一个环节都有提示,十分方便。房产证被大厅收去以后付房款,然后缴纳契税(一般是房价的1.5%)和印花税(0.05%)。领取房产证以后办理土地证,如果土地是划拨的,还要缴纳土地转让金(当地政府确定的地价的3%);若土地是转让的,就不须缴纳。此外都是零星费用,应交土地证过户费用为:契税1.5%,印花税千分之五,如果是从中介买房,需付给中介代理费2.5%,另外如果需要贷款,还要支付银行的贷款费用,包括律师费评估费等。收费标准为20万以下(含20万)2800块钱,20万以上每多一万多加五十块钱。还有一个契税票5 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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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公寓到期了之后如果根据当时的规划需求,国家需要收回土地,那么在土地上的建筑物会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可以参考目前拆迁安置的办法。在到期之后,如果国家暂时不需要收回土地,可以通过申请延长土地使用期期限,补交土地出让金继续居住。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会低于同类土地出让金的价格,但因为40年的产权公寓一般是商业用地或者是工业用地,需要提前一年的时间进行申请。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住宅建设用地在到期之后是自动续期的,非住宅建设用地在到期之后的续期,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办理,要业主共同联名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续期的申请。在到期之后有约定按照约定执行相关的协议,如果没有约定,则按照当时的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