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如果出卖人就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明确具体、欺诈性的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与此不同,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外,如果开发商对相关设施进行明确具体、欺诈性的说明和允诺,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虽然不能被视为合同内容,不发生合同的效力。但是由于开发商的欺诈导致购房者损失,开发商也应为自己的欺诈行为承担责任,即民法所称缔约过失责任。这种责任不是违约责任,乃是一种损害赔偿责任。 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或者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五十四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受到损失的购房者既可以要求赔偿,也可以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购房合同。 然而需要说明的是,想要证明楼盘广告、楼书等宣传性资料构成虚假陈述或者欺诈,并不容易,必须要具有明确、具体等特征才行。因此购房者应当保存好相关的购房材料,以便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全部3个回答 >房屋虚假宣传可退房吗
136****4060 | 2018-07-17 15: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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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5872 你好!需要结合双方所签订的合同的具体约定进行分析,可直接委托律师审阅该合同处理相关事宜 2018-07-17 15: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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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7392 按照《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如果出卖人就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明确具体、欺诈性的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与此不同,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外,如果开发商对相关设施进行明确具体、欺诈性的说明和允诺,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虽然不能被视为合同内容,不发生合同的效力。但是由于开发商的欺诈导致购房者损失,开发商也应为自己的欺诈行为承担责任,即民法所称缔约过失责任。这种责任不是违约责任,乃是一种损害赔偿责任。
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或者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五十四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受到损失的购房者既可以要求赔偿,也可以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购房合同。
然而需要说明的是,想要证明楼盘广告、楼书等宣传性资料构成虚假陈述或者欺诈,并不容易,必须要具有明确、具体等特征才行。因此购房者应当保存好相关的购房材料,以便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8-07-17 15:58:00 -
131****9429 按照《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如果出卖人就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明确具体、欺诈性的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与此不同,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外,如果开发商对相关设施进行明确具体、欺诈性的说明和允诺,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虽然不能被视为合同内容,不发生合同的效力。但是由于开发商的欺诈导致购房者损失,开发商也应为自己的欺诈行为承担责任,即民法所称缔约过失责任。这种责任不是违约责任,乃是一种损害赔偿责任。
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或者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五十四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受到损失的购房者既可以要求赔偿,也可以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购房合同。
然而需要说明的是,想要证明楼盘广告、楼书等宣传性资料构成虚假陈述或者欺诈,并不容易,必须要具有明确、具体等特征才行。因此购房者应当保存好相关的购房材料,以便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8-07-17 15:5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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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那可不行,买房得擦亮眼睛。一旦发现,赶紧找律师,退房走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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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对外的广告宣传属于合同要约的一部分,其和业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这个宣传的内容可以成为合同的一部分,业主是基于开发商的广告宣传才和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如果开发商的广告宣传与实际交付的房屋不一致,开发商的行为就属于商业欺诈了,应该承担商业欺诈的法律责任,业主在这种情况下有权选择退房、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不能协商解决的,业主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退房,同时要求开发商支付上述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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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夸大事实型。“把‘一’说成‘十’。吸引购房者的眼球,使购房者产生购买欲,对楼盘产生较好的第一印象。第二:隐含部分事实型。去了才会知道“隐语”的。第三:虚假宣传型。给购房者开出的都是预支n年的“空头支票”。还不晓得几年后能兑现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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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消费者遇到房地产广告宣传与实际不一致等情况,可向住建委及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消费者要在签订合同前后保留这部分广告宣传以作凭证,一旦将来产生纠纷,消费者便可凭借这些宣传材料向开发商追究违约责任一般情况下,房地产开发商发布虚假广告宣传的行为不会涉及刑罚的问题,相关管理门会受到一定的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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