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上单位集资房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该种集资房具有明显的福利性质,以具备该单位职工的身份属性为前提条件。J企业单位职工在单位取得的划拨土地上以集资建房名义取得房屋所有权,不符合《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可免征契税的条件。这是因为,此处中所称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是指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国家规定标准面积以内购买的公有住房,城镇职工享受免征契税,仅限于第一次购买的公有住房,即从未购买公有住房、单位住房以及未参加过集资建房。J企业单位职工在单位取得的划拨土地上集资建房应当适用《契税暂行条例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八条的规定,即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
全部4个回答 > 集资房须要交契税吗
133****5817 | 2018-07-13 13:02:35-
141****7142 集资建房如何缴纳契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以下简称《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八条第四款的规定,“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
但集资建房,如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有制单位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免征契税的通知》(财税〔2000〕130号)中有关“对各类公有制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而采取集资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单位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经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房改部门批准,按照国家房改政策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如属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均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二款‘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的规定”免征契税。 2018-07-13 13:03:22 -
134****9975 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
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但是后来很多开发商或和企业打着集资的名义到处圈地,导致很多产权很乱,现在国家已明令禁止集资房子交易。所以你千万不要购买集资房,目前只有商品可以合法交易。你购买了集资房,虽是很便宜,但是你的产权可以不受保护,不能上市交易 2018-07-13 13:03:05 -
146****4848 需要。
房屋契税是税收的一种,是国家规定在房屋买卖中必须交的税收。在房屋买房、房屋赠与和房屋交换时应缴纳契税。
房屋契税的计算公式: 房屋契税=房屋总价×税率
1、确定房屋总价
根据上文的分析,房屋的总价分三种情况,在确定房屋总价是首先要确定属于上文的哪种情况,一般的商品房买卖都属于第一种“成交价格”也即依照成交时候合同所列价格作为计算房屋契税的基准。此时计算房屋契税的关键点转变到税率的确定上。
2、确定计算房屋契税的税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3—5%。各地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级政府在3—5%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2010 年9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自当年10月1日起,调整后的契税政策为: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 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为按1%税率征收契税。这里有两个关键词:唯一住房和普通住房。唯一住房好理解,普通住房的认定则各地有不同的标准。 2018-07-13 13: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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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问题是:单位集资房,可否出售,手续及费用 单位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集资房的一个**主要特点就是不以盈利为目标。 如果目前这个房屋是100%的产权,可以上市交易。二次交易时只需由卖方补交2%的土地出让金,交易后的房屋应为商品房性质。 单位集资房拥有100%的产权后,上市交易的费用与普通二手房买卖的手续和费用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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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上单位集资房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该种集资房具有明显的福利性质,以具备该单位职工的身份属性为前提条件。J企业单位职工在单位取得的划拨土地上以集资建房名义取得房屋所有权,不符合《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可免征契税的条件。这是因为,此处中所称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是指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国家规定标准面积以内购买的公有住房,城镇职工享受免征契税,仅限于第一次购买的公有住房,即从未购买公有住房、单位住房以及未参加过集资建房。J企业单位职工在单位取得的划拨土地上集资建房应当适用《契税暂行条例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八条的规定,即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 但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有制单位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免征契税的通知》(财税〔2000〕130号)中又规定,对各类公有制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而采取集资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单位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经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房改部门批准,按照国家房改政策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如属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均比照《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规定,免征契税。 由于你的来信中对于企业性质及相关情况的表述不是十分清楚,故无法判断是否符合上述政策规定。如不符合上述政策规定,则不能享受免征契税的优惠政策,应当按照《细则》第八条的规定征收契税。 按照我国法律地随房走的规定,J企业单位职工取得单位划拨土地上集资房屋的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已由J企业转移给了单位职工。J单位职工在2009年2月办理房屋产权证后,2015年6月到国土资源管部门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因此,应按照《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的规定,由J单位职工依照规定缴纳契税后,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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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房产是办不到产权证的,有产权证也是集体的(只有一本),如果要卖,只能一次性付款,而且还要拿出房子所有权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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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房契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以下简称《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八条第四款的规定,“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 集资房契税但集资建房,如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有制单位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免征契税的通知》(财税〔2000〕130号)中有关“对各类公有制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而采取集资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单位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经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房改部门批准,按照国家房改政策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如属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均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二款‘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的规定”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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