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房产商在房屋卖给你们之前已经将房子卖给别人再卖给你,这已经是属于诈骗罪,你可以申请起诉告房产商。另外你在房产商买房时有没有签订买卖合同,及房产商收定金的收据,收据是否盖有该房产商的财务专用章?另外银行贷款这么长时间都不放款你为何不及早查什么原因?现在房子没有房产证你也没有产权你对房屋是不能作买卖的,现在你只能通过法律途径向发展商追讨你的损失。
全部9个回答 >怎么知道买的房子没有一房多卖
134****3423 | 2018-07-04 14:37:52-
156****5619 首先要看房证或复印件,主要看上面有没有"抵押给XX"的字样,确定抵押情况;
其次要看卖方身份证,与房屋产权人是否同一个人,排除一房多卖.
正规中介会让买卖双方签定一系列合同,其中规定,**款由指定银行进行资金监管,也就是先不给卖方,待过户办完,至少拿到受理通知书,银行才放款.过户手续要求的是房屋产权无抵押.
如果不通过中介,自己办理手续,房产局也会要求**款在指定银行做资金监管的. 2018-07-04 14:41:47 -
134****4708 1、尽快完成交易,交付房屋全部功能
因为房屋的使用功能具有排他性,所以,买卖双方一旦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买方就是房屋的合法占有人,其他人无权再使用该房屋。如果卖方同时与多方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众多买方中仍然是只能有一人获得该房屋的使用功能。具体该如何分配,应按照以下几个原则来处理:
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优先;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已经实际合法占有房屋的次之;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又未合法占有房屋,应综合考虑各买受人实际付款数额的多少及先后、是否办理了网签、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因素,公平合理的予以确定。
所以,此处提醒买家,为避免夜长梦多,在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之后,一定要尽快完成房屋交易。
2、提高定金支付比例
对于房屋交易来说,提高付款额度是一件利弊共存的事情,利处在于,提前支付较高的房款,可以稳定房主的心,更加顺利而负责的完成房屋交易。弊端在于一旦发生什么风险,损失也不小。但是,弊端也可以通过合同约束,用法律效应来维护。买方通过支付高额定金来督促卖方及时交易,同时在合同中对卖方毁约制定双倍甚至更严格的赔偿方法。高额的赔偿成本也就束缚了卖方,使其不敢随随便便毁约,甚至一房二卖了。
3、 进行房屋网签合同的登记
网签同样具备防止房屋一房二卖的效力。网签代表着该房屋在互联网系统上已经留下交易记录,有心人一查就可知道房屋的走向。同时网签之后,如果卖方想反悔,无论是涨价还是毁约卖给第三方,如果想要顺利完成房屋交易都需要注销网签记录才能进行接下来的相关事宜。而网签的注销则需要买卖双方同时到场,同时申请才可完成。否则,新的房屋交易便无法顺利完成,更无法过户和取得不动产证。
4、 提前完成预告登记
在我国的《房屋登记办法》中专门设立了“预告登记”。所谓预告登记指的是具有预购商品房、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便可以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房屋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简而言之就是,买方申请并完成了预告登记,卖方即使把房屋一房二卖,其他的买方也得不到房子,合同是无效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其他的买方还会以“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为由,失去房屋购买资格。
5、详细登记房屋信息
做好房屋信息登记,不断完善房屋交易管理系统,方便更多的购房者查询到房屋的详细信息,才是遏止一房二卖的有效办法。我国的《房屋登记办法》规定,房屋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包括地理位置、楼号、单元号、户号。无论是原业主网签备案,还是房屋交易中的合同详细内容,完善周详的信息以及登记情况是保障交易公平、透明的重要前提。
6、通过诉讼手段维护自己利益
房屋买卖合同一旦签订,便具备了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都要遵守合同约定,不得无故违约。如果卖方想要毁约或者是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买方有权依照合同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是赔偿买方的损失。 2018-07-04 14:40:38 -
143****3001 按实际情况,是无法得知,房地产开发商一房多卖的。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开发商一房多卖,你的情况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018-07-04 14:3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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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实际情况,是无法得知,房地产开发商一房多卖的。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开发商一房多卖,你的情况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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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多卖,是指房产所有人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将同一房屋卖于不同的购房者。一房多卖,是二手房市场不规范的产物,购房者交了钱才知道房子早已卖给了别人。房子无法拿到,钱也无法追讨,损失太大了。那么我们应该避免遇上“一房多卖”呢?首先,交定金前,购房者应该查询房产的所有权人。一套房子不可能同时归属到很多人名下的(共有产权人除外),过户前,只要你确定房产所有权人是和你交易的卖家就行了。至于房屋产权查询,则需要产权本人持房产证原件和身份证件去房管部门查询。买家也可同去,以便核实房源产权是否为卖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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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房管局能受理过户申请,就没问题。你说的小产权等,房管局是不会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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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预防卖方一房多卖,买房人要以合理方法限制卖方违约的可能性:1、房价波动比较大,建议从签订合同到**终过户交付,时间不要拖得太长,时间越长,发生变化的可能性越大,产生纠纷的可能性自然就增加了。2、可能的话,将付一定款项后,即使暂时不能过户,也要先交付房屋,房屋交付后,房主再想把房子卖给其他人,往往不那么容易。3、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应尽快办理网签手续,这样可以避免卖方把房屋过户给其他人。4、在合同中,**好约定适量的且有一定约束力和制裁力的定金或违约金条款,使对方在违约时成本增加。有些几百万的房产,定金或违约金才约定几万元,明显没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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