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史上**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下,2012年江门、珠海、中山、佛山的经济增长均因调控遭受不同程度的影响。广东省地方政府在贯彻国家调控政策的同时,也纷纷结合本地情况出台措施使房价回归理性。那么,在经历了2012年楼市逐渐回暖,2013年广东四市的楼市调控又将何去何从? 珠海:保持调控力度“戒毒” 自2011年珠海正式进入双限调控以来,珠海楼市进入调控的寒冬期。 据媒体报道显示,2012年上半年珠海的房价上限为21453.57元/平方米,下半年大幅下降了3995.1元/平方米,主城区价格上限为16321.59元/平方米,2013年上半年主城区的价格上限小幅上升,为17458.47元/平方米。不过从成交均价来看,2012年一整年的均价均超过限价范围,可见珠海楼市调控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2012年珠海经济下行势头得到控制,但经济增长未能达到年初预定目标。尽管如此,珠海2013年还将继续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珠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小龙认为,房地产业对于地方政府来讲,就跟“鸦片”一样,2013年将不会放开房地产市场的调控,珠海正步入“戒毒”阶段。此番言论,意味着此前推出的“双限令”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未结束时,2013年将继续运行。 江门:继续沿用“五控一保”措施 自楼市调控以来,江门一直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有关房地产的调控政策,并积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五控一保”,即控购买、控价格、控销售、控标准、控导向、重保障,及差额化信贷等措施,调控卓显成效,使得房价从2011年8月的巅峰价6300元/平方米,下跌到2012年6月份的5500元/平方米,降幅高达11.7%,调控成果得到各界人士的肯定。 经历两年调控后的江门楼市,成交量的震荡上升凸显今年房地产市场呈现的回暖趋势,房地产业自去年下半年就一路走红。恒大、保利、万达掀起房产大鳄进驻江门的热潮。商业体也百花齐放,国翔时代广场、益丞国际广场开建,义乌小商品批发城、绿岛商城接连开业,华侨广场后面大型的万达双子塔也将于今年动工建设。 2012年底的江门市大型招商推介会上,康师傅、美的、海信等大型企业落户江门,同时令人瞩目的甘化厂改造项目也将于今年正式开始改造,其优越的区位及历史文化内涵,建成后将成为江门市又一城市名片。 2012年楼市调控成效渐显,随着楼市逐渐回暖,江门市住建局表示,新的一年如果没有大的政策变动,将继续执行“五控一保”措施,稳定房价,同时今年计划调拨3亿元公积金贷款进行保障房建设,预计可建设约3000套保障房。市国土局方面表示,2013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计划309601万元,比2012年预算调整数160599万元增加149002万元,增幅将近一倍,有业内人士称今年将会有更多的土地推向市场。 佛山:将继续执行限购政策 2012年的佛山楼市与江门楼市有很多相似点,比如在城市综合体方面,保利在佛山的三个城市中心都建立了城市综合体。大连万达2012年5月24日进驻佛山,半年后即开推商铺;绿地自2012年9月进入佛山,接连两次拿下豪地;万科的两个城市综合体项目也在2012年亮相;中海在2012年底也拿了佛山首个城市综合体项目。四大知名房企的集体发力,使得2012年的综合体建设颇具看点。 在商品房的交易上,整体呈现前抑后扬的态势,不过佛山楼市差异化发展明显,市场集中度高,销售前三名的房企在佛山整个成交量当中占到将近一半,有些热销单盘销售额高达40亿元。经过限购令等楼市调控政策,房地产市场的结构也得到调整,刚需产品占据市场份额提高,楼盘价格也回归到一个相对平稳的阶段 由于中央调控尚未松口,佛山也将继续执行限购政策,不过该市是否成为房产税试点之一还是个谜。 刚进入2013年的佛山楼市,以1月15日顺德日卖10块地,成交近16亿元的成绩打出2013年土地成交高潮,顺德财税局局长关世良在两会上直言不讳,称2013年顺德只能靠土地财政收入来补充,土地出让金预算收入将超过80亿元。而三水财报也指出,2013年卖地收入要达37.2176亿元,增幅达48.7%,2013年佛山市靠土地财政增加税收或已成主题。 中山:限购对楼市影响不大 在史上**严厉的楼市调控中,中山房企也逐渐从住宅开发转向商业地产进军。不过业界和学界对中山城市商业综合体前景并不看好,据统计,未来2—3年,中山商业供应面积超过400万平方米,商业项目的频频上马,未来肯定会面临激烈的竞争。 据中原地产数据显示,中山固定资产投资额呈台阶式上升,其中房地产投资额为311亿元,同比增长7.3%,占同期固定资产额的38.7%,超出正常区的22%—28%,另外据媒体报道,2012年1月—10月,中山全市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283.13亿元,同比增长7.9%,其中住宅投资214.04亿元,同比增长12.8%,占75.6%,表明中山的房地产开发投资处于过热的状态。同时中山楼市面临空置面积逐渐增大的窘境,去年竣工面积创近年**低值,导致空置率逐步拉大。 政策方面,除贯彻落实中央调控政策外,中山市去年7月底挂出《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减少个人贷款额度和明确公积金适用范围,随后市场整体呈紧缩态势。中山楼市限价令颁发后,不少楼盘取消带装修销售,开发商采用“以价换量”的策略,通过销售毛坯房或降价出售减库存,可见限价令对中山整体市场影响不大,而2013年1月23日中山限价标准从5800元/平方米上升至6590元/平方米,不过大户型、豪宅仍旧超限。
广东限购政策的两大指标是什么 广东限购政策有什么亮点
145****7801 | 2016-05-30 16:48:49-
151****9888 编者按:广东作为经济大省,房地产发展蓬勃,成为国家调控主要监控目标,国五条出台后,广东走在前头,在限购政策方面提出了两大指标三个要点,对各大楼市限购造成了不小的影响。那么完整版的广东限购政策的两大指标三大亮点是怎样的? 据广东省政府网站消息,广东省政府办公厅25日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并提出实施具体意见。意见明确指出,要坚决抑制投资投机购房需求,一方面要及时采取住房限购等稳定房价的政策措施,另一方面要严肃查处限购措施执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落实政府稳定房价责任 广州、深圳市要根据近年房价走势情况,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合理确定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于2013年3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监察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其他地区要结合实际,抓紧制订稳定房价的具体方案。 坚决抑制投资投机购房需求 房价过快上涨的地区要及时采取住房限购等稳定房价的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市要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原出台的住房限购政策与国办发〔2013〕17号文要求不符的,应立即作出调整。 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 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政府要于2013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要进一步探索完善“限地价、竞房价”、“限地价、竞房价或竞配建保障房”等土地出让方式,防止商品住房土地出让价格过快上涨。要建立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 2016-05-30 16:53:49
-
答
-
答
近年来,楼市**火的一词莫过于“限购令”,限购令是国家针对楼市情况出台的一种限购政策,目的在于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对已拥有住房的家庭新购住房套数进行限制。中国实施“限购令”的城市还在进一步扩大,广东省目前的限购城市已从一线扩至二三线城市。 限购政策的含义 限购政策是指中央政府可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指定的40个重点城市统一实施基本限购令:各城市本地户籍与持人才居住证家庭,**多限拥有两套住房;外地户籍和境外人士**多限拥有一套;两次购房时间需相隔两年以上;禁止公司购房。 基本限购令符合绝大多数家庭的居住、投资需求,与一些城市的购房入户政策也不冲突,且不会阻碍住房租赁、度假物业市场发展。在人口大量流入、土地供应相对紧张的北京、上海等城市,可附加实施外来人员一年等候期制度,即外地和境外居民,须提供至少一年的纳税或社保证明后才能购买。限购令简单易行,其实施主要依赖各城市房管部门的房地产产权登记和网络签约两个信息系统,不需全国联网。目前住建部正在推进40个重点城市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联网,这项工作非常有价值。系统建成后,将可有效支持开征多套房房产税,并可优化40个城市范围内的限购。 长期限购后,需求主力必然回归中间阶层,房价也会回归到收入可支撑的水平,地方政府可通过土地供应、公积金的松紧等政策灵活调整供求 限购令漫画,其他手段可重归市场化: 第一、取消商业银行的差别化信贷,并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低**、提高贷款上限,支持中间阶层置业。现行的差别化信贷政策违背商业银行的逐利本能,必须靠银监会三令五申才可实施,而限购令可基本禁绝利用信贷资源炒房和过度投资的行为。央行、银监会可根据全国宏观调控需要规定按揭**和利率的底限,由商业银行在此基础上,按风险管理要求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户制宜地发放按揭。 第二、取消限价房,逐步取消经济适用房。中产阶层可购买性价比更好的新建或二手商品住宅;住房保障体系从“以售为主”转向“租售并举”,将来可转向“以租为主”直至**终取消经济适用房。 第三、原用于调整供应结构、抑制地价的90/70和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用地可以取消。国有土地出让继续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尽量减少易导致暗箱操作的综合评标。 自住房和商用房在**上是没有区别的,只有在缴纳税费的时候商用房比自住房多了土地增值税这个税种。现在**的情况可以分为: 1、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新房并且面积不超过90平米的缴纳**可以**低为20%; 2、在二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房产的**低**为50%; 3、三套房的情况,需要贷款的银行根据房价的情况可以不予与贷款; 4、其他的情况**低**为30%。 广东版限购政策的内容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25日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并提出实施具体意见。意见明确指出,要坚决抑制投资投机购房需求,一方面要及时采取住房限购等稳定房价的政策措施,另一方面要严肃查处限购措施执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广州、深圳市要根据近年房价走势情况,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合理确定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于2013年3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监察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其他地区要结合实际,抓紧制订稳定房价的具体方案。 房价过快上涨的地区要及时采取住房限购等稳定房价的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市要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原出台的住房限购政策与国办发〔2013〕17号文要求不符的,应立即作出调整。 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政府要于2013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要进一步探索完善“限地价、竞房价”、“限地价、竞房价或竞配建保障房”等土地出让方式,防止商品住房土地出让价格过快上涨。要建立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 2013年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为基本建成11.6万套、新开工建设7.84万套,各地要尽快把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地块,抓紧做好立项、规划、环评等前期工作,确保新开工项目在2013年10月底前全部开工、2012年前已开工项目在2013年底前基本建成。要结合落实《印发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12号)要求,抓紧组织编制完善中长期住房保障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量较大的地区要尽快编制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规划。保障性住房项目应尽可能安排在公共交通、教育、医疗、农贸市场等配套设施较为完善的区域,并特别注重公共交通系统配套建设。各地要抓紧完善本地区住房保障管理制度,加快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多部门信息资源共享。2013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城区要把符合条件、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要严格执行《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中有关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的规定,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商品房预售门槛。各地要建立健全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严格预售资金监管。大力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2013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要按要求完成与省房地产数据中心的网络连接和数据传输测试,并按统一标准实施改造升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计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全省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和研究分析,及时主动发布商品住房交易和租赁的权威信息,稳定市场预期。加强舆情监测,对涉及房地产市场的不实信息,要及时主动澄清并依法严肃处理相关责任者。
-
答
2011年,杭州市出台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在里面清楚提到了限购政策,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杭政函〔2011〕2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精神,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坚决贯彻落实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根据本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购房支付能力等,我市将综合研究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和本市的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继续增加土地有效供应,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力度;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和税收政策,进一步有效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完善房地产统计基础数据;加强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应力度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应力度,努力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进一步完善具有杭州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确保完成全市保障性用房建设目标任务。2011年,全市新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60万平方米、廉租住房7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80万平方米、拆迁安置房200万平方米;全年竣工保障性住房500万平方米以上。 2011年,继续向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等群体按计划推出公共租赁住房;对城镇低保标准2.5倍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做到廉租住房“应保尽保”;将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下的低中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纳入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 三、严格执行税收政策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转手交易的,全额征收营业税。同时,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税务部门要重点加强税务稽查,严格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税务、财政、房管、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充分运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和手段,强化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 四、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商业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各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的政策。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可根据房地产市场情况,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研究提高本市第二套住房贷款的**款比例和利率。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家庭,**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五、加强住房供地管理增加住房用地有效供应,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确保年度各类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供应量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低于前两年年均实际供应量。对年度经营性用地供地计划的结构及布局等予以合理安排,加大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力度。优先保障纳入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项目的实施。通过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等多种手段提高办事效率,加大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供应力度。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前提下,2011年商品住房供地总量中安排10%的土地用于建设或配建保障性住房。严格住房建设用地出让管理。土地出让必须以宗地为单位,并提供规划条件、建设条件和土地使用标准。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要求,对土地竞买人的准入资格以及资金来源进行审查。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开工建设。 六、严格执行限购政策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暂定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本市已拥有 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 七、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2011年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供应目标,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加大资金和人力、物力投入,加快推进各项工作。加强考核,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计划目标未完成的部门和单位,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有关责任。 八、加强舆论宣传和正面引导新闻媒体要做好对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加强对消费者理性消费的引导,形成有利于本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舆论氛围。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解读各项调控政策措施,及时解答有关问题,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良好局面。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前发文件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杭州限购政策看点: 对于一些定位高端的楼盘,居住人群的价值观、文化、生活习惯不一致的社会性问题肯定是存在的,但是就像一个楼盘里有高层、多层、排屋别墅一样多种产品形态,兼容性的问题是需慢慢磨合的。 杭版细则没有北京版严格同宁波版较相似。此版细则在很大程度上把改善型给限制了,但对于首次购房以及豪宅的影响会比较小,对于豪宅方面,有充足资金在手的人购买的渠道也会多一些。 “限购令”并不是不能购买,而是能够新购买一套,同时此政策的实施期限并未做明确的规定,还是具有较大的弹性,这对于自住和改善型购房者影响不大,但是对于投资客将会产生一些影响。新政**大的影响是针对购房者心理预期,它将再次增加购房者的观望情绪,楼市再次进入观望状态。 这次细则的落地,首先表现出来的一定是售房的成交价和成交量的双双下跌,很多改善型的客户都会被包含进去,这个政策也是采取一刀切的方式。总之我觉得只要地方财政与土地财政是挂钩的那么房价永远别想下来,除非国家愿意刮骨疗伤。 新政落地,章惠芳建议已经掌握了一部分客户的开发商可以依照进度开盘,抢先抓住其中还没限购到的客户,她称尽早开盘才是求生之道。而对于不急着推盘以及手头上还没掌握大量客户的开发商可以再等一等,避一避风头。 对于细则的影响方面,毕总认为限购限贷政策的生效把投资、投机性需求挤出楼市,同时也误伤了部分改善性需求,将导致市场需求锐减,成交下滑。并指出限购限贷是一项行政措施,本身不会持续太久。
-
答
在2010年9月30日的深夜,深圳市政府紧急发布住房“限购令”,要求深户家庭只能买两套房、非深沪只能买一套房。执行两年以来,深圳二手房成交价从2010年9月的18002元/平方米,上涨到2012年9月的19972元/平方米,两年上涨10.9%,对比以往每年上涨30%甚至更高幅度的房价,限购两年深圳房价可以说是缓慢上涨。那么具体的情况是怎样的?请看一下详细的解析! 房价宝安涨得**多,福田**贵 限购两年,按照深圳官方的数据,深圳新房成交价格微降,从2010年10月的21513元/平方米下降723元,为20790元/平方米,不过市民却感觉不到这个房价变动。 “感觉不到房价有降,顶多是涨得不像以前那么快而已,但还是在涨”,市民许小姐**近刚看了准备置业的区域——龙岗中心城附近的新房,“看上的新房还是要1.3万—1.4万元/平方米,而两年前还有不少1.1—1.2万元/平方米的房子可选”。 对此,专家表示,深圳新房成交价受成交结构影响很大,即**近开发商卖的是好的房子,那么房价就上去,而过一阵卖的是偏一点、小一点的房子,那么房价又会立刻下去,新房成交价并不能反映深圳房价真实的变动情况,市民了解真实房价应该看二手房,而且是看自己心仪的某几个具体小区的房价变化。 深圳中原二手房价格指数是跟踪深圳188个样本二手楼盘的价格变化所统计而成,记者从这一指数注意到,2010年9月深圳二手房成交均价为18002元/平方米,“限购令”出台后,均价一路上扬,次年5月达到20884元/平方米,也是两年内的**高峰。 随后深圳出台“限价令”再次利空楼市,导致均价连续下跌9个月,到今年2月降至18432元/平方米,随后又随着加息等消息市场小幅回暖,到今年9月深圳二手房成交均价为19972元/平方米,比2010年9月上涨10.9%。 业内人士分析,新房销售都是集中推盘,加上开发商有销售压力,因此新房受调控后其降价要比二手房更敏感,因此限购两年中,深圳新房价格在2011年年底有一次明显的下降,且一直属于以价换量的销售策略中,而二手房卖方都是分散业主,加上限购政策后其更加惜售,因此深圳二手房房价在两年中则没有明显的下降。根据深圳中原的统计,在限购两年中,二手住宅价格虽有波动,却始终高于限购前的均价。 而在各区的二手房价格变动情况中,从2010年9月到今年9月,罗湖区从15402元/平方米涨到17127元/平方米,涨幅11%;福田从24199元/平方米涨到25941元/平方米,涨幅7.2%;南山从22921元/平方米涨到25220元/平方米,涨幅10%;盐田从14228元/平方米涨到16340元/平方米,涨幅15%;宝安从13101元/平方米涨到18650元/平方米,涨幅42.4%;龙岗从9997元/平方米涨到12453元/平方米,涨幅24.6%。全市六区中,宝安和龙岗涨幅较大,而福田和南山则涨幅较缓。 此外,各区中近两年房价**多时点多出现在2011年4、5月,也是深圳出台“限价令”加码楼市调控的时候。从片区来看,罗湖的百仕达、福田的香蜜湖、南山的华强城、盐田的梅沙片区、龙岗的坂田、宝安的宝安中心区则是各区房价**高的区域,其中福田香蜜湖片区仍是深圳二手房价**高的区域。
-
答
2011年02月16日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开发区国土房管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8号)精神,合理引导住房需求,落实各项限购措施,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11年2月17日起,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下同)、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加强对居民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购房资格的审查。 三、居民家庭在购买住房前,应当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或存量房网签服务窗口,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详见附件)。 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还应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还应提交《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有效暂住证,以及提交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提供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信息备查。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和存量房网签服务窗口对上述材料进行初步核查。对符合条件的,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系统中填报认购核验信息,并留存购房家庭提交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原件及其他材料复印件。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购房手续。 五、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购房家庭资格进行核验。通过核验的购房家庭,方可办理网上签约手续。 网上签约完成后,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和存量房网签服务窗口应将《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原件及其他材料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并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一并提交。 六、房屋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时,应对购房家庭的资格证明材料和购房家庭已拥有住房状况进行核对,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住房状况的,不予办理产权登记。 七、市和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执行限购政策情况的检查,发现未严格执行限购政策、未严格核查购房家庭有关材料的,依法严肃处理。 八、居民家庭已拥有住房包括已经完成房屋产权登记的住房和已进行网上签约但尚未完成产权登记的住房。 九、居民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户籍的,视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十、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家庭购房申请表 2.承诺书 附件:1.家庭购房申请表 附件:2.购房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