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还可以购买1套;已拥有2套住房的不可以再购买住房了。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且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时能够提供累计1年以上(含1年,下同)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可在本市范围内购买1套住房。在本市已经拥有1套住房的,以及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时不能提供累计1年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就不可以在本市购买住房了。限购区域范围: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限购政策有什么含义 广东版限购政策有什么主要内容
132****0561 | 2016-05-30 16:48:49-
144****0106 近年来,楼市**火的一词莫过于“限购令”,限购令是国家针对楼市情况出台的一种限购政策,目的在于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对已拥有住房的家庭新购住房套数进行限制。中国实施“限购令”的城市还在进一步扩大,广东省目前的限购城市已从一线扩至二三线城市。 限购政策的含义 限购政策是指中央政府可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指定的40个重点城市统一实施基本限购令:各城市本地户籍与持人才居住证家庭,**多限拥有两套住房;外地户籍和境外人士**多限拥有一套;两次购房时间需相隔两年以上;禁止公司购房。 基本限购令符合绝大多数家庭的居住、投资需求,与一些城市的购房入户政策也不冲突,且不会阻碍住房租赁、度假物业市场发展。在人口大量流入、土地供应相对紧张的北京、上海等城市,可附加实施外来人员一年等候期制度,即外地和境外居民,须提供至少一年的纳税或社保证明后才能购买。限购令简单易行,其实施主要依赖各城市房管部门的房地产产权登记和网络签约两个信息系统,不需全国联网。目前住建部正在推进40个重点城市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联网,这项工作非常有价值。系统建成后,将可有效支持开征多套房房产税,并可优化40个城市范围内的限购。 长期限购后,需求主力必然回归中间阶层,房价也会回归到收入可支撑的水平,地方政府可通过土地供应、公积金的松紧等政策灵活调整供求 限购令漫画,其他手段可重归市场化: 第一、取消商业银行的差别化信贷,并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低**、提高贷款上限,支持中间阶层置业。现行的差别化信贷政策违背商业银行的逐利本能,必须靠银监会三令五申才可实施,而限购令可基本禁绝利用信贷资源炒房和过度投资的行为。央行、银监会可根据全国宏观调控需要规定按揭**和利率的底限,由商业银行在此基础上,按风险管理要求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户制宜地发放按揭。 第二、取消限价房,逐步取消经济适用房。中产阶层可购买性价比更好的新建或二手商品住宅;住房保障体系从“以售为主”转向“租售并举”,将来可转向“以租为主”直至**终取消经济适用房。 第三、原用于调整供应结构、抑制地价的90/70和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用地可以取消。国有土地出让继续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尽量减少易导致暗箱操作的综合评标。 自住房和商用房在**上是没有区别的,只有在缴纳税费的时候商用房比自住房多了土地增值税这个税种。现在**的情况可以分为: 1、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新房并且面积不超过90平米的缴纳**可以**低为20%; 2、在二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房产的**低**为50%; 3、三套房的情况,需要贷款的银行根据房价的情况可以不予与贷款; 4、其他的情况**低**为30%。 广东版限购政策的内容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25日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并提出实施具体意见。意见明确指出,要坚决抑制投资投机购房需求,一方面要及时采取住房限购等稳定房价的政策措施,另一方面要严肃查处限购措施执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广州、深圳市要根据近年房价走势情况,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合理确定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于2013年3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监察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其他地区要结合实际,抓紧制订稳定房价的具体方案。 房价过快上涨的地区要及时采取住房限购等稳定房价的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市要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原出台的住房限购政策与国办发〔2013〕17号文要求不符的,应立即作出调整。 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政府要于2013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要进一步探索完善“限地价、竞房价”、“限地价、竞房价或竞配建保障房”等土地出让方式,防止商品住房土地出让价格过快上涨。要建立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 2013年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为基本建成11.6万套、新开工建设7.84万套,各地要尽快把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地块,抓紧做好立项、规划、环评等前期工作,确保新开工项目在2013年10月底前全部开工、2012年前已开工项目在2013年底前基本建成。要结合落实《印发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12号)要求,抓紧组织编制完善中长期住房保障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量较大的地区要尽快编制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规划。保障性住房项目应尽可能安排在公共交通、教育、医疗、农贸市场等配套设施较为完善的区域,并特别注重公共交通系统配套建设。各地要抓紧完善本地区住房保障管理制度,加快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多部门信息资源共享。2013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城区要把符合条件、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要严格执行《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中有关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的规定,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商品房预售门槛。各地要建立健全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严格预售资金监管。大力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2013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要按要求完成与省房地产数据中心的网络连接和数据传输测试,并按统一标准实施改造升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计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全省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和研究分析,及时主动发布商品住房交易和租赁的权威信息,稳定市场预期。加强舆情监测,对涉及房地产市场的不实信息,要及时主动澄清并依法严肃处理相关责任者。 2016-05-30 16: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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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史上**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下,2012年江门、珠海、中山、佛山的经济增长均因调控遭受不同程度的影响。广东省地方政府在贯彻国家调控政策的同时,也纷纷结合本地情况出台措施使房价回归理性。那么,在经历了2012年楼市逐渐回暖,2013年广东四市的楼市调控又将何去何从? 珠海:保持调控力度“戒毒” 自2011年珠海正式进入双限调控以来,珠海楼市进入调控的寒冬期。 据媒体报道显示,2012年上半年珠海的房价上限为21453.57元/平方米,下半年大幅下降了3995.1元/平方米,主城区价格上限为16321.59元/平方米,2013年上半年主城区的价格上限小幅上升,为17458.47元/平方米。不过从成交均价来看,2012年一整年的均价均超过限价范围,可见珠海楼市调控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2012年珠海经济下行势头得到控制,但经济增长未能达到年初预定目标。尽管如此,珠海2013年还将继续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珠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小龙认为,房地产业对于地方政府来讲,就跟“鸦片”一样,2013年将不会放开房地产市场的调控,珠海正步入“戒毒”阶段。此番言论,意味着此前推出的“双限令”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未结束时,2013年将继续运行。 江门:继续沿用“五控一保”措施 自楼市调控以来,江门一直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有关房地产的调控政策,并积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五控一保”,即控购买、控价格、控销售、控标准、控导向、重保障,及差额化信贷等措施,调控卓显成效,使得房价从2011年8月的巅峰价6300元/平方米,下跌到2012年6月份的5500元/平方米,降幅高达11.7%,调控成果得到各界人士的肯定。 经历两年调控后的江门楼市,成交量的震荡上升凸显今年房地产市场呈现的回暖趋势,房地产业自去年下半年就一路走红。恒大、保利、万达掀起房产大鳄进驻江门的热潮。商业体也百花齐放,国翔时代广场、益丞国际广场开建,义乌小商品批发城、绿岛商城接连开业,华侨广场后面大型的万达双子塔也将于今年动工建设。 2012年底的江门市大型招商推介会上,康师傅、美的、海信等大型企业落户江门,同时令人瞩目的甘化厂改造项目也将于今年正式开始改造,其优越的区位及历史文化内涵,建成后将成为江门市又一城市名片。 2012年楼市调控成效渐显,随着楼市逐渐回暖,江门市住建局表示,新的一年如果没有大的政策变动,将继续执行“五控一保”措施,稳定房价,同时今年计划调拨3亿元公积金贷款进行保障房建设,预计可建设约3000套保障房。市国土局方面表示,2013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计划309601万元,比2012年预算调整数160599万元增加149002万元,增幅将近一倍,有业内人士称今年将会有更多的土地推向市场。 佛山:将继续执行限购政策 2012年的佛山楼市与江门楼市有很多相似点,比如在城市综合体方面,保利在佛山的三个城市中心都建立了城市综合体。大连万达2012年5月24日进驻佛山,半年后即开推商铺;绿地自2012年9月进入佛山,接连两次拿下豪地;万科的两个城市综合体项目也在2012年亮相;中海在2012年底也拿了佛山首个城市综合体项目。四大知名房企的集体发力,使得2012年的综合体建设颇具看点。 在商品房的交易上,整体呈现前抑后扬的态势,不过佛山楼市差异化发展明显,市场集中度高,销售前三名的房企在佛山整个成交量当中占到将近一半,有些热销单盘销售额高达40亿元。经过限购令等楼市调控政策,房地产市场的结构也得到调整,刚需产品占据市场份额提高,楼盘价格也回归到一个相对平稳的阶段 由于中央调控尚未松口,佛山也将继续执行限购政策,不过该市是否成为房产税试点之一还是个谜。 刚进入2013年的佛山楼市,以1月15日顺德日卖10块地,成交近16亿元的成绩打出2013年土地成交高潮,顺德财税局局长关世良在两会上直言不讳,称2013年顺德只能靠土地财政收入来补充,土地出让金预算收入将超过80亿元。而三水财报也指出,2013年卖地收入要达37.2176亿元,增幅达48.7%,2013年佛山市靠土地财政增加税收或已成主题。 中山:限购对楼市影响不大 在史上**严厉的楼市调控中,中山房企也逐渐从住宅开发转向商业地产进军。不过业界和学界对中山城市商业综合体前景并不看好,据统计,未来2—3年,中山商业供应面积超过400万平方米,商业项目的频频上马,未来肯定会面临激烈的竞争。 据中原地产数据显示,中山固定资产投资额呈台阶式上升,其中房地产投资额为311亿元,同比增长7.3%,占同期固定资产额的38.7%,超出正常区的22%—28%,另外据媒体报道,2012年1月—10月,中山全市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283.13亿元,同比增长7.9%,其中住宅投资214.04亿元,同比增长12.8%,占75.6%,表明中山的房地产开发投资处于过热的状态。同时中山楼市面临空置面积逐渐增大的窘境,去年竣工面积创近年**低值,导致空置率逐步拉大。 政策方面,除贯彻落实中央调控政策外,中山市去年7月底挂出《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减少个人贷款额度和明确公积金适用范围,随后市场整体呈紧缩态势。中山楼市限价令颁发后,不少楼盘取消带装修销售,开发商采用“以价换量”的策略,通过销售毛坯房或降价出售减库存,可见限价令对中山整体市场影响不大,而2013年1月23日中山限价标准从5800元/平方米上升至6590元/平方米,不过大户型、豪宅仍旧超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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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分别提出了住房价格控制、保障房建设、税收、信贷、土地供应、限购政策、市场监管等调控措施。为切实做好《意见》组织实施,市国土房管局针对本市房产限购有关政策进行解读,让市民对政策有一个更为清晰、准确的认识。天津房产限购政策详解,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天津限购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还可以购买1套;已拥有2套住房的不可以再购买住房了。 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且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时能够提供累计1年以上(含1年,下同)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可在本市范围内购买1套住房。在本市已经拥有1套住房的,以及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时不能提供累计1年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就不可以在本市购买住房了。 二、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的范围?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一是全部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二是家庭成员之一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三是驻津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的家庭。 三、居民家庭的成员范围特指哪些? 居民家庭的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子女满18周岁及以上的,可单独视为另一个居民家庭单位。 如:刘某夫妻户口簿中除包括他们夫妻二人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外,同时还有他的母亲和妹妹。那么刘某买房子的时候,对他的家庭成员认定只是指他本人、妻子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孩子,他的母亲和妹妹都不计入同一购房居民家庭成员范围。 四、限购政策施行时间? 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五、限购区域范围? 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六、限购住房包括哪几类? 新建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七、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应向开发企业、中介代理机构提交哪些材料? 居民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购房家庭情况申报表》。 家庭成员有驻津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的,则提供军(警)身份证件代替身份证;未成年子女无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替代。 八、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应向开发企业、中介代理机构提交哪些材料? 居民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购房家庭情况申报表》。 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还应提交家庭成员之一在本市缴纳累计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不能提交的应出具《缴纳证明承诺书》。 九、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不能马上提交在本市缴纳累计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还能购房吗?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签订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时,不能马上提交在本市缴纳累计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可先出具《缴纳证明承诺书》。 但是在办理房地产权转移登记时则必须提交在本市缴纳累计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否则不能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十、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是否需要同时提供在本市缴纳累计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证明两种证明? 不需要,只要两种证明之一即可。 十一、《关于本市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津购买住房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在本市缴纳累计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所指的“累计1年”是否中间可以间断? 只要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各月加总共12个月即可,中间可以间断。例:2008年5月、7月、9月、11月,2009年1月、4月、6月、7月、8月、9日、10月、11月。 十二、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二手住房时应提交哪些材料? 购买二手住房时,应当向房地产交易大厅二手住房网签窗口提交居民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购房家庭情况申报表》。 十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购买二手住房时,应提交哪些材料?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二手住房时,应当向房地产交易大厅二手住房网签窗口提交居民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购房家庭情况申报表》。同时还应提交家庭成员之一在本市缴纳累计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十四、两人以上且不属于同一居民家庭共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注意些什么? 如果不是同一居民家庭的两人(或两个人以上)共同购买同一套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注意要分别以自己的家庭为单位,填写《购房家庭情况申报表》。 十五、不是同一居民家庭成员的共有单套房屋是否计入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 不是同一居民家庭成员共有的单套房屋不计入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但是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之间的共有产权房屋要计入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例如:李某夫妇和他的未成年子女三人名下共同拥有1处住房,该房产应当计入李某全家的住房套数。而李某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与其他任何人共同共有的住房则不计入该家庭住房套数。 十六、购房人在何种情况下应当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凡购房人的户口簿记载为已婚,但不能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文件的,夫妻双方应出具书面的《婚姻状况承诺书》。 十七、购房人在填写《购房家庭情况申报表》时,应注意什么? 购房人应如实填写《购房家庭情况申报表》,并应注意确保身份证件号和姓名等信息填写准确无误,同时每一个家庭成员均应提交出相应的户籍证明,以保证对家庭拥有住房情况查询时,查询结果正确。 十八、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在对购房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及对居民家庭成员拥有住房情况进行查询时应注意什么? 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应对购房人提交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等材料与《购房家庭情况申报表》进行认真复核,保证购房人各项信息填写准确。同时,销售人员在通过商品房销售管理系统对居民家庭成员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签约、二手住房房产买卖协议签约和房屋所有权登记等情况进行查询时,应保证录入信息准确。 十九、公产住房是否算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 居民家庭所承租的公产住房不计入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 二十、如果购房人申报内容虚假不实会承担什么后果? 如果购房人申报信息内容虚假不实的,产权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合同备案(预告登记)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购房人已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卖房人的定金或购房款造成损失的,购房人只能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了。 二十一、3月1日以后再签订新建商品房购房合同、打印二手住房买卖协议,但还没有办理合同备案或过户手续的,是否算为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 3月1日后,只要签订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打印二手住房买卖协议,无论是否办理合同备案、过户手续,都算为居民家庭拥有的住房套数。 二十二、二手住房买卖时,卖方应注意什么问题? 作为房屋的卖方,要特别注意问清楚买房人及其居民家庭成员是本市还是外省市户籍,另外要问清楚买房人及居民家庭成员在天津的住房拥有情况,包括有没有打印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二手住房房产买卖协议、名下有无有所有权的住房,以免因为购房人不具备购买资格耽误了自己的卖房计划。 二十三、在《关于本市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津购买住房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实施前,已通过房地产管理部门网络系统打印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房产买卖协议的住房,还能否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 限购政策3月1日起执行,3月1日前已通过房地产管理部门网络系统打印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产买卖协议的住房,可按原规定继续办理相关手续。 二十四、《购房家庭情况申报表》、《婚姻状况承诺书》、《缴纳证明承诺书》的范本可以去哪下载? 可在天津市房地产综合信息网站上下载范本。网址:www.tjfdc.com.cn 二十五、如果购房人在进行是否符合购房条件查询时,对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应怎么办? 申请查询人及其申报的家庭成员对在天津拥有住房情况信息如有异议,应立即到有异议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登记机构进行查询。查询中会包括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房产的几种情况:一是名下房屋所有权的信息;二是已打印了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的信息;三是已打印了二手住房房产买卖协议的信息。 二十六、因拆迁安置需购买住房如何办理手续? 办法实施后,因拆迁安置需要签订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含《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买卖合同》,下同)、二手房房产买卖协议、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的,凭拆迁安置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取得所有权后的住房计入居民家庭住房套数。 二十七、司法裁定的住房如何办理手续? 办法实施后,因司法裁定后需要签订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二手房房产买卖协议、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的,凭司法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办理相关手续。取得所有权后的住房计入居民家庭住房套数。 二十八、继承、遗赠的住房如何办理手续? 办法实施后,因继承、遗赠需要签订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二手房房产买卖协议、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的,凭公证后的继承、遗赠文书办理相关手续。取得所有权后的住房计入居民家庭住房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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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还可以购买1套;已拥有2套住房的不可以再购买住房了。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且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时能够提供累计1年以上(含1年,下同)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可在本市范围内购买1套住房。在本市已经拥有1套住房的,以及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时不能提供累计1年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就不可以在本市购买住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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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广东作为经济大省,房地产发展蓬勃,成为国家调控主要监控目标,国五条出台后,广东走在前头,在限购政策方面提出了两大指标三个要点,对各大楼市限购造成了不小的影响。那么完整版的广东限购政策的两大指标三大亮点是怎样的? 据广东省政府网站消息,广东省政府办公厅25日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并提出实施具体意见。意见明确指出,要坚决抑制投资投机购房需求,一方面要及时采取住房限购等稳定房价的政策措施,另一方面要严肃查处限购措施执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落实政府稳定房价责任 广州、深圳市要根据近年房价走势情况,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合理确定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于2013年3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监察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其他地区要结合实际,抓紧制订稳定房价的具体方案。 坚决抑制投资投机购房需求 房价过快上涨的地区要及时采取住房限购等稳定房价的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市要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原出台的住房限购政策与国办发〔2013〕17号文要求不符的,应立即作出调整。 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 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政府要于2013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要进一步探索完善“限地价、竞房价”、“限地价、竞房价或竞配建保障房”等土地出让方式,防止商品住房土地出让价格过快上涨。要建立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