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公历79(己未)年10月17日出生妻:公历79(己未)年12月14日出生阳历2008年10月13日~11月份适宜你们搬家(入住)的日子:10月18日、10月23日、10月30日、11月4日、11月6日、11月7日、11月10日、11月11日、11月16日、11月20日或11月23日。分析如下:1、阳历2008年10月18日,农历(阴历)九月二十(辛卯)日3:00~4:59:辛卯日和夫妻双方生肖三合。“入宅仪式”时请生肖属鸡的亲朋好友暂时避开。2、阳历2008年10月23日,农历(阴历)九月二十五(丙申)日13:00~14:59、19:00~20:59或1:00~2:59:丙申日是夫妻双方生肖的贵人。“入宅仪式”时请生肖属虎的亲朋好友暂时避开。3、阳历2008年10月30日,农历(阴历)十月初二(癸卯)日11:00~12:59:癸卯日和夫妻双方生肖三合。“入宅仪式”时请生肖属鸡的亲朋好友暂时避开。4、阳历2008年11月4日,农历(阴历)十月初七(戊申)日:戊申日是夫妻双方生肖的贵人;戊申日的贵人是夫妻双方生肖。“入宅仪式”时请生肖属虎的亲朋好友暂时避开。5、阳历2008年11月6日,农历(阴历)十月初九(庚戌)日:庚戌日的贵人是夫妻双方生肖。“入宅仪式”时请生肖属龙的亲朋好友暂时避开。6、阳历2008年11月7日,农历(阴历)十月初十(辛亥)日9:11前:辛亥日和夫妻双方生肖三合。“入宅仪式”时请生肖属蛇的亲朋好友暂时避开。7、阳历2008年11月10日,农历(阴历)十月十三(甲寅)日13:00~14:59或7:00~8:59:甲寅日的贵人是夫妻双方生肖;甲寅日和夫妻双方生肖五合。“入宅仪式”时请生肖属猴的亲朋好友暂时避开。8、阳历2008年11月11日,农历(阴历)十月十四(乙卯)日5:00~6:59 :乙卯日和夫妻双方生肖三合。“入宅仪式”时请生肖属鸡的亲朋好友暂时避开。9、阳历2008年11月16日,农历(阴历)十月十九(庚申)日7:00~10:59:庚申日是夫妻双方生肖的贵人;庚申日的贵人是夫妻双方生肖。“入宅仪式”时请生肖属虎的亲朋好友暂时避开。10、阳历2008年11月20日,农历(阴历)十月二十三(甲子)日1:00~2:59:甲子日是夫妻双方生肖的贵人;甲子日的贵人是夫妻双方生肖;甲子日和夫妻双方生肖五合。“入宅仪式”时请生肖属马的亲朋好友暂时避开。11、阳历2008年11月23日,农历(阴历)十月二十六(丁卯)日11:00~14:59:丁卯日和夫妻双方生肖三合。“入宅仪式”时请生肖属鸡的亲朋好友暂时避开。阳历2008年10月13日、10月20日或11月22日可以搬家,但对全家人助益不大(无助无害)。搬家的日子通常是指:“入宅仪式”的日子,**好在“入宅仪式”前把所有家电、家具就定位、床、书、衣服、等杂物(锅、碗…)整理好,封门(把门关好),等“入宅仪式”的吉日开门、上香祭祖、开火(点火)或放鞭炮…等,在当天入住。恭喜乔迁之喜,祝事事大吉。
购房契税什么缘故还有开发商说要3%啊?
153****9763 | 2014-04-20 17:04:02-
146****9630 首次购买90-144平方以下的单位契税都是按1.5%,90平方以下首次购买按1%,144平方以上或不是首次购房的都是按3%来征收的,或者房产证上写着是别墅的,无论面积大小都是按3%征收。一手房都是发展商代缴的,自己去税局交不了的。
你要看楼盘它拿地的时候的土地性质,有些露盘的土地性质是别墅用地,所以它的契税就是3点,无论别墅还是洋房都一样,就如南航碧花园,金碧御水山庄都是3点的契税 2014-04-20 17: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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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收款收据和售房合同的话,可以到当地所在税务局(应该是国税局,也有一些老企业是在地税局)实名举报(记住必须实名才可以真正受理),要求开发商开具相关的款项发票。税务局必须受理,而且,只要你不断到税局要求查办进度,税务局就受不了了!开发商非开不可!不出一个月就应该OK了! 至于,契税发票,我不知道你是否是说的契税税票,这分两部分,一部分是你应该缴的契税,一部分是开发商应该缴纳的,办理公积金应该是要看你缴纳契税的税票,这个契税应该在当地的房屋交易中缴纳并开具。 但是,有时开发商开发项目手续尚未办理完毕,房屋住宅交易中心没有正式对该楼盘备案登记,你是缴纳不上契税的。这需要你携带售房合同、身份证及相关资料到房屋住宅交易中心进行查询确认。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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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要有购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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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是指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国家按照当事人双方签订合同(契约),向承受权属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一次性征收的一种行为税。 2、谁是契税的纳税人?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纳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所称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所称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城乡居民个人、外国人及其他个人。 3、什么叫房屋买卖,是否属于契税征税范围? 契税暂行条例所指的房屋买卖,是指房屋所有者将其房屋出售, 由承受者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房屋买卖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契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及细则第七条) 4、房屋买卖契税的纳税人? 房屋买卖契税的纳税人为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承受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单位包括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个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其他个人。 (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及细则第四条) 5、房屋买卖适用的税率? 1997年10月1日前签定购房合同的税率6%,1997年10月1扫至1999年8月1日签定购房合同的税率4%,1999年8月1日以后签定购房合同的税率4%,其中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减半征收,其余的仍按4%征收。 为防止税源流失,对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减半征税的税收优惠仅限一套,对个人购买多套普通住宅用于出租或办公,不得给予减半征收优惠(川地税函[2002]83号)。 6、普通住宅应具备的条件? 依据国税发[2005]89号文、川办发[2005]22号文、达市地税发[2005]169号文规定,普通住宅应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自2005年6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各税种) 7、房屋买卖契税的计税价格是什么? 房屋买卖契税的计税依据是成交价格,即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价格,包括承受者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因此,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中包含的所有价款都属于计税依据的范围,房屋买卖的成交价格所包含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成交价格的组成成分,不应从中剔除,纳税人应按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全额计算缴纳税款。(财税字[1998]96号)。 8、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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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契税缴纳时间: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一、征收管理: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2、纳税期限: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3、纳税地点:契税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机关缴纳。二、定义: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三、纳税义务人: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 1、境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际税收行政管辖范围内。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2、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3、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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