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拿到钥匙就不需要在交什么费用,保证金的事情你自己咨询相关人士。
全部9个回答 >求助!楼房渗水问题!望专业人士回答!
134****6128 | 2014-02-23 20:16:38-
137****4972 如果是管道的问题**好是找物业或者专业人士去修理一下。 2014-02-26 13:2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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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039 按你说的,估计是落水管接头有渗水现象,但不严重(只是渗水).
先搞清楚二件事:
落水管-------------是排雨水用的管道;
下水管(或排水管)---是排水斗(盆)的废水用的管道;
既然是落水管周围潮湿,当然是下雨才有漏水. 2014-02-25 22:53:15 -
145****6215 1、在交付之前(也就是在收楼前),房屋所有的风险责任由开发商承担,由开发商负责维修。还没收楼,谈不上退房。
2、交房时,如果墙壁渗水,严重影响居住,你可以拒绝收房,要求开发商维修。如果开发商拒绝维修,你可以开发商逾期交房为由,解除合同,实现退房。(具体得看你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
3、如果墙壁渗水,不影响居住,个人观点,你不能以房屋的瑕疵来拒绝收房。但你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并赔偿损失。此时开发商承担的是保修责任。 2014-02-25 18:17:04 -
141****4536 不知道你当时有没有维修基金,如有的话,可以申请启用维修基金。 2014-02-25 09: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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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5175 你好,你可以找物业的人进行修理查找,或者找自来水公司的人来筛查。尽快处理,如果真是管道的问题,会出大麻烦的。到时候楼下的会要求你赔偿的。如有需要敬请拨打咨询程律师。 2014-02-24 16:5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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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7359 我认识个师傅,帮我处理好了自己家的漏水和邻居家的漏水,需要的话我给你电话那师傅特别好 2014-02-24 15: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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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2836 谢谢指教,再问,能不能以开发商没有按合同要求在外墙贴外墙砖而拒绝收房?即使收房,能不能要求开发商因没有按合同要求在外墙贴外墙砖而进行补偿? 2014-02-24 10:5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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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700 你这个典型的就是防水没有做好,导致的漏水。阳台漏水解决的办法是:
1、你阳台是干什么用的,就是平时水量大吗?要是经常是大水量的话,那么你根本上解决这个就是返工,重新做防水(刚性防水 柔性防水),然后做一下闭水试验,确定不漏了,在铺地砖。
2、要是平时水量不大大话,你可以更改一下水龙头的位置,就是把管子引向不漏的地方设置一个水龙头,尽量不要让阳台漏的地方聚水。墙面渗水的解决办法是:
1、设置雨棚,**好做个简易的雨棚,用角钢或者槽钢函一个架子,然后搭设彩板或者石棉瓦都可以。
2、至于水泥没有擦下来,你现在也可以擦的啊,用清洁剂可以擦掉,但是时间长了瓷砖还是会被污染的,因为外墙的环境就是这样,这个问题是所有建筑的通病。 2014-02-23 21:56:43 -
141****0909 就是一般居民楼的墙面,屋顶漏水渗水问题 2014-02-23 20: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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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毕业后户口留在了青岛,现在迁户口就属于异地迁移了,各个城市对户口迁入可能还会存在一些区别,建议你先向淄博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咨询是否可迁回,若果可以,你就可直接到青岛单位所在地的派出所打印户口迁移证,然后回到老家落户就可以了,关键要看淄博老家派出所能否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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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般一套房产只能落一户人家的户口,原户主不迁走会影响你落户。如果原户主不迁走,你的户口不能迁入,你是单位的集体户口,你经过单位同意(需要单位人事或保卫部门开具证明,同意其子女入户),你可以先将小孩的户口上到单位的集体户口上,以后在想办法迁到所购房产上。 如果购房协议中对户口问题没有明确约定,各项购房手续审批合格,买卖手续已经完全结束,没有诉讼点,法院也无法进行受理。另外,即使购房协议中对迁户口进行了约定,法院受理后,还要看原房东是否具备履行条件:如果原房东真的无处可以落户,法院也没办法强制执行。目前,单纯就户口迁移问题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但可以就户口迁移问题起诉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解除合同。 不过有些地方如果原房主有新住房后,应及时将户口迁至新居住地。对无特殊情况,经派出所通知拒不迁移的,请派出所可以将原房主户口强制迁移社区托管户。具体情况建议你咨询一下当地公安局,请派出所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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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租赁房专业人士答
您好!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乙方将房转租与丙方,需要征得甲方同意。如果甲方不同意转租,可以把房子收回,原合同解除,原先的“优先租赁权”约定当然也撤消。 如果甲方同意转租,当然转租是原合同期限内。在同意转租的时候,可以重新约定:合同期满后,甲方对于乙方、丙方是否给予“优先租赁权”。 所谓“优先租赁权”,应该是“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吧?对甲方来说,这种“优先租赁权”**好不要写在合同里,否则,到时候,别人出的租金比乙方或丙方高,甲方怎么处理?对乙方来说,这种“优先租赁权”到时找不到出租店面时,或许有点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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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 谢谢 那意思还是按照目前价格来合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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