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不让你开业,只能起诉你,通过正常的法律手段解决
全部9个回答 >因开发商的原因致使我一直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若物业公司要我支付物业管理费,我可以拒绝吗?
133****2678 | 2013-01-28 18:11:45-
132****9761 房屋的所有权人是业主,不动产的所有权转让以产权证书的转让登记为准。因此,严格意义上讲,你在购买房子的时候,只有在进行了产权证书转让登记,取得产权证书后才可以成为业主。 虽然在有些情况下,在买房的时候经常是在取得产权证书之前已经实际居住,由于未进行产权转让登记,未获得产权证书,所以此时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业主。另外,你在买房的时候还没有获得产权证书,并不拥有房屋产权。但是由于您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且已经入住,对该房屋有相当的控制权,并且从物业管理中获益,因此你还是应该支付物业管理费的。 2013-01-28 18: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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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新版物业管理条例虽然明确交房一年内未入住,物业费可享七折。但对“入住”的定义却未明确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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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收费管理办法》是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因此,物业管理的对象是“物业”,即业主的房产及配套设施、场地,而房产身处物业管理范围,受益于物业管理,并不以业主是否入住、是否在家而启动和终止。因此,已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自房屋交付使用起业主应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1、是否应该公摊问题: 一般来说,物业管理费中已经包含了公共的水电,你可以查一下你所交的管理费的组成,或者问管理处管理费是如何测算出来的。如果管理费已经包含的公共用水用电,那么无论你买多少房子都不应当在进行公摊。 2、如何公摊 如果管理处能够提供证据说明所交费用不含公共能耗费用(比如合同中有约定等),物业现在对你的要求就是正确的,应当按照自己所购买的面积多少确定分摊比例,而不是按照户数或人数来分摊。 3、房屋质量问题 开发商出现的房产问题,应当去找开发商处理,或者请物业公司协助找开发商处理,这些问题主要原因不是物业公司,严格的说和物业公司没有什么关系。如果找了开发商后,开发商明确说明房屋保修工作已经委托物业来处理,那么物业公司应当给你解决你提出的一些问题。但房屋内自用的物品不负责处理,比如灯,虽然是开发商配的,但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是质量问题出现损坏的话,可能不会给你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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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物业服务协议》中约定这么付款,那你必须要履行。如果没签,那么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你只要在享受完物业服务后付费就可以了,完全可以一个月一付。这是咨询过律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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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不合理 而且不合法 按有关法律条例规定 撑死你交半年 一般都是三个月或者半年法律有明文规定 开发商 物业公司 无权要求业主预支一年或者更长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先交房后交物业费 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涉嫌违规操作 你可以去房管局告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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