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住房公积金异地提取
来源:吉屋网
发布时间:2023-03-28 10:04:12
上海住房公积金异地提取攻略
什么是上海住房公积金异地提取?
上海住房公积金异地提取是指在上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因在外地购买自住产权房或者支付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房租,而申请提取本人在上海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业务。
上海住房公积金异地提取有哪些条件?
根据目前上海的公积金提取政策,如果购买的是外地自住产权房,那么个人公积金帐户余额自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的半年 (六个月)内可以提取一次 (一套房屋只能办理一次购房提取)。如果支付的是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房租,那么每年可以申请两次提取,每次最多不超过25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想用上海公积金办理外地购买自住产权房的贷款或者还贷,需要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否同意,并且要求本人没有其他贷款或者还贷业务。
上海住房公积金异地提取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根据不同的用途和方式,上海住房公积金异地提取需要准备不同的资料。以下是常见情况下所需资料:
- 异地购买自住产权
- 申请表
- 身份证
- 户口簿
- 结婚证或者离婚证(如有)
- 我市缴存职工名册
- 外省市购买自用商品(经济)普通(限价)商品、二手、安置、廉价、经济适用等各类自用产权性质商品(经济)普通(限价)商品、二手、安置、廉价、经济适用等各类自用产权性质商品(经济)普通(限价)商品、二手、安置、廉价、经济适用等各类自用产权性质商品(经济)普通(限价)商品、二手、安置、廉价、经济适用等各类自用产权性质商品(经济)普通(限价)商品、二手、安置、廉价等各类自用产权性质商品(经济)普通(限价)商品等各类自用产权性质商品等各类自用产权性质商品等各类自用产权性质商品等各类自用产权性质 户型图和合同复印件
- 外省市发放并加盖“已备案”章或“已登记”章或“已交易”章或“已过户”章或“已登记备案
- 异地支付保障性租赁住房房租
- 申请表
- 身份证
- 户口簿
- 结婚证或者离婚证(如有)
- 我市缴存职工名册
- 外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保障性租赁住房房租申请表》
以上资料可以通过网上办理或者到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各个分支机构办理。如果是网上办理,需要先登录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然后选择“异地提取”业务,按照提示上传相关资料,并填写银行卡号等信息。如果是到现场办理,需要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相关表格。
上海住房公积金异地提取有哪些注意事项?
在申请上海住房公积金异地提取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提取金额的限额为“产证发证日期前”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产证发证日后的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不能提取。
- 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买自用产权性质商品(经济)普通(限价)商品、二手、安置、廉价、经济适用等各类自用产权性质商品等各类自用产权性质商品等各类自用产权性质商品等各类自用产权性质商品等各类自用产权性质商品等各类自用产权性质商品等各类自用产权性质商品等各类自用产权性质商品总价款。
- 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际支付月份内应付月租金额。
- 提取方式为一次性转入本人指定银行卡账户。
- 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