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最新积分落户政策,要积多少分才能落户
现在很多人在想要定居的城市买社保,除了给未来留退路之外,其实是为了积分尽快达到落户标准。那么,南京最新积分落户政策是什么呢?

南京最新积分落户政策
最新修订的《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申请积分落户的基本条件不变。需要申请积分落户的,必须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持有南京市办理的《江苏省居住证》;在南京市有稳定、合法的职业工作,缴纳社保,并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12个月;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申请人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经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核算后最终分数达到100分以上的,可通过积分方式在我市市区落户。
南京积分落户政策调整
新修订的《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调整了以下内容:
1、第八条增加一项内容,在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纳入我市缴费年限计算并给予积分。长三角地区的三省一市是指江苏、浙江、安徽、上海。
2、删除第8条第(三)项,在苏州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视为在我市缴费并分配积分。
3、第8条第(四)项中的“在苏州居住的,视为在我市居住并被赋分”修改为“在互认住所居住的年限,予以累计互认并被赋分”。
4、由于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的社保信息系统尚未联网,各省社保缴费凭证的格式和内容不统一,省外缴纳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必须转移到我市并联网,社保缴费年限才能被认定和计分。省外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申请人,可到南京市人社局各市、区、部分街道社保经办机构网点办理社保接续手续,办理前可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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