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落户咨询,人才落户的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如下!
南京人才落户政策继续实施,全市办理人才落户受理点咨询电话在官网上均可查询,这里给出市公安局电话作为参考:025-68505950。
南京人才落户申请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城镇地区。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南京人才落户所需材料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1、入户申请书;2、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3、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在国(境)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或进修访问一年以上的留学归国人员:1、入户申请书;2、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3、教育部认证《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在国(境)外取得的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1、入户申请书;2、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3、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4、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5、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1、入户申请书;2、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属于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还需提交评审时的申报表或职称批文。
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1、入户申请书;2、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3、《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