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福州人必看!
一、福州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本人应具备本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五城区(下同)居民户口,或在本市五城区连续缴交3年以上(含3年)社保或个人所得税;
2.申请人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五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
3.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年满35周岁。
4.申请人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自申请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五城区存在住房权属转移记录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5.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五城区范围内未享受过房改房、集资建房、解困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不含与征迁安置对接的限价房)、公房征迁放弃产权补偿安置等住房优惠政策、未租住公有住房。
6.户籍属于旧屋区改造征迁范围内且选择货币补偿的申请人不受上述单身家庭年龄条件限制。
二、福州共有产权房申请流程:
1、资格审核:根据政府规定的条件,进行符合条件的审核。
2、公示选房:在符合条件的购房人中进行摇号公示,并进行选房。
3、缴纳认筹费:选房后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认筹费用。
4、缴纳首付款:购买房屋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首付款,具体比例可能因政策而异。
5、约定签约:完成以上步骤后,约定时间进行正式签约。
6、房屋交付:购房合同签订后,在政府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缴纳全款及相关手续后,即可取得房产证并入住。
三、福州共有产权房申请资料:
身份证明: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和配偶身份证(若有)。
公积金缴存证明:若有申请公积金贷款,还需提供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证明或者银行流水账单。
收入证明:包括工作证明、税务证明或者其他收入来源证明等。
家庭情况证明:包括婚姻状况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 资产证明:包括本人名下的房产证明,银行存款证明等。
其他相关材料:针对不同项目可能需要提供额外的材料,例如购房意向书、认筹协议、征信报告等。
以上内容就是福州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的相关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