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港澳居民购房政策优化
广东佛山:港澳居民购房条件进一步优化
落实“惠港16条”“惠澳15条” 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进一步优化港澳居民购房资格申请流程。根据通知,港澳居民只需提供自用、自住的书面承诺,即可获得购房资格,无需提供在本地居住、学习或工作年限证明,也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及社保条件。这一政策旨在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促进内地与港澳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为港澳同胞到内地发展提供便利条件。通知自2023年7月21日起生效。
简化手续 提高购房效率
据了解,此举是根据“惠港16条”“惠澳15条”中的相关措施而实施的。该措施旨在减少港澳居民在购房过程中的繁琐手续,提高购房效率。港澳居民只需提交书面承诺,确认购房为自用、自住目的,即可获得购房资格。无需提供在本地居住、学习或工作的年限证明,也免除个人所得税及社保条件的缴纳。
这一政策的出台将有助于进一步推动港澳经济社会发展,为港澳同胞提供更多发展机会。同时,也将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加强港澳与内地之间的合作与交流。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希望通过这一政策的实施,为港澳居民在佛山购房提供更加便捷的条件,吸引更多港澳同胞来佛山发展。
创造便利条件 促进大湾区发展
总之,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优化港澳居民购房条件。通过提供自用、自住的书面承诺,港澳居民可豁免在本地居住、学习或工作年限证明,以及个人所得税及社保条件,获得购房资格。这一措施将为港澳同胞到内地发展创造更多便利条件,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
这一政策的实施将简化港澳居民购房手续,提高购房效率。港澳居民只需提供书面承诺,确认自己购房的目的是自用、自住,无需提供在本地居住、学习或工作的年限证明,也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及社保条件。这将为港澳同胞提供更多发展机会,并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与发展。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希望通过这一政策的实施,吸引更多港澳居民来佛山购房,为大湾区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这将进一步加强港澳与内地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成为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