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去库存”正在被以前所未有的重视程度,提上国务院及其职能部门的施政日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等中央部门,已在酝酿多项“楼市去库存”的技术手段,并将其提交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讨论。 政策性住房、城镇棚户区改造或将被以史无前例的力度与城市存量商品房市场打通,在保障性住房、城镇棚户区改造全年任务指标总量不减的情况下,加大收购存量商品房力度,控制政策性住房新建规模,成为楼市“去库存”的主要工具。 去库存政策手段将主要在二三线城市实施,中央政府已经意识到须避免“去库存”演变为对房地产市场的大规模刺激。因此,针对性较强的政策手段,将很难呈现“水漫楼市”的局面。 “变通”主渠道 “从住建部几次系统内部会议传达的精神和领导讲话的口径来看,打通政策性住房和商品房市场,应该是比较重要的政策手段。”12月9日下午,一位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员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2016年政策性住房通过市场收购存量住房实现的力度,将“空前加大”。 “政策性住房”,是指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等在内的带有保障性质的住房的统称。按照过往惯例,政策性住房主要通过政府划拨土地、减免税费、开发商配建代建——政府回购等方式实现。 2015年10月,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时指出,要做好楼市去库存工作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在此背景下,住建部明确了此前已经提出的打通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市场的思路,并将其确定为楼市去库存的重要手段之一。 “在习总书记提出去库存的指示之前,住建部专门就房地产市场问题、城市规划建设方面的问题向**高决策层进行了汇报,在汇报的过程中,住建部提及了房地产市场当前的库存问题,以及包括打通政策性住房和存量商品房市场的建议思路,得到了中央领导的认可。”一位接近决策层的权威人士告诉记者。 住建部召集了多次系统内的电视电话会议。住建部部长陈政高特别强调,“要下决心打通商品房和公租房、棚改房的通道”,陈政高在内部系统会议上还表示,“打通渠道是**重要的,打通这三条渠道就会一通百通,我们房地产市场就会有很大的好转。” 此前,部分地方省市曾尝试通过市场购买存量商品房的形式,消化市场库存,但是,由于受到资金、购买规模等方面问题制约,并未在全国范围内推开,而住建部正在协调有关部门解决这些问题。 力度空前大 2015年1月24日,福建省福州市下发《关于福州市统购商品房和安置房、回购安置协议指导意见(试行)》,提出由政府收购市场、城镇居民手中的存量房屋,用于保障性安居住房。此后,辽宁、湖北、江苏等省的部分地区,也开始效仿这一做法,进行尝试。 不过,在当时的情况下,收购要直接耗费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长期、大规模收购地方政府是承受不起的,正因为这一点,这种政府购置存量房的方式,只是进行尝试,没有在全国范围内成为主流。但是,在2016年当中,有了资金支持之后,这种打通的力度将空前加大。 据了解,国务院已经基本确定了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的任务目标,并把城市危房改造纳入到城市棚户区改造政策支持范围,因此,棚改任务总量将创下新高。为此,国务院协调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支持,2016年国家开发银行计划投入的贷款,将超过2015年的4000亿元人民币. 在有资金支持的情况下,住建部强调三个打通,即商品房市场和棚改安置房打通;商品房与公租房打通;商品房和租赁市场打通。 商品房和棚改房打通,即以货币化安置的方式,通过自行或组织购买的方式,通过购置商品房,解决棚改安置住房。目前,货币化补偿已经写入了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工作要点。 对于商品房和公租房打通,住建部高级领导曾针对2015年的相关工作提出,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在任务指标不变的情况下,尽量不再新建,而是通过政府到市场上收购存量商品房完成,“买不到合适的房就买二手房”这位高级领导曾特别强调。 重点在二三线 “从我现在了解到的情况看,中央已经意识到了必须将去库存与大面积刺激房地产市场区别开来,去库存的政策和手段,都要有针对性,避免出现‘大水漫灌’房地产市场的情况,这也不利于结构调整。”前述接近决策层的权威人士表示。 基于如是政策基调,正在拟定的去库存政策实施手段,将增强针对二三线城市市场的针对性。如对于二三线和中小城镇新增户籍人口购房,予以定向税费优惠、住房信贷政策支持、补贴等,从而增加二三线城市的市场新增需求,从而达到去化库存的效果。 与此同时,中央政府还在考虑通过各种手段,鼓励地方政府实现商品房与保障房、棚改房、公租房、租赁市场的打通。考虑中的手段包括增加定向转移支付、协调农业发展银行对城市棚户区改造予以资金支持等。 在此之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以加速新型城镇化拉动消费升级的有关规划,其中,明确提出,通过加速新型城镇化拉动住房消费的思路。 “这实际上大口径已经定了,去库存的重点是在二三线、甚至三四线城市,其实房地产市场的主要库存也都是集中在这些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样的城市,从‘330新政’以来,市场库存的去化程度是十分理想的,这届政府的思路很明确,就是通过针对性的外科手术,解决市场问题,而不是向整个房地产市场注水。”中国地产开发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苏建一向记者表示。 遵循这一针对性的思路,住建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已经草拟了多种去库存的手段,这些政策手段将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予以讨论,在得到**高决策层的认可后,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施行。
存量房出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30****0522 | 2025-08-31 12:19:03-
133****4597 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税费清,符合规划。 2025-09-10 20: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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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0862 出售存量房前,建议先结清房贷,以免影响交易。 2025-09-07 21:5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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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6630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存量房出售需权属清晰、无抵押查封、符合规划、缴纳税费、满足上市交易条件。 2025-09-04 09: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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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409 卖房要产权明晰,无纠纷,无抵押,税费清,住得安心,卖得放心。 2025-09-01 19:5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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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9842 出售存量房,关键是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税费缴清,符合规划。 2025-08-31 16: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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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6451 存量房出售需满足以下条件:1. 房屋权属清晰,无产权纠纷;2. 房屋无抵押或已解除抵押;3. 房屋符合当地规划和建筑规范;4. 房屋无司法查封或行政限制;5. 房屋已缴纳相关税费;6. 房屋符合上市交易条件,如非保障性住房等。作为房产经纪人,我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房产交易服务,确保交易合规、高效。 2025-08-31 16: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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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二手房买卖的具体流程:买方看房、买卖双方初步洽谈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日期等事项,一般买卖双方产生的所有费用都归买方支付;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价到档案大厦国土部门查房档案;买卖双方协商房屋价格、定金、首期款、资金监管、贷款申请时间、赎楼费用、过户申请时间、税费支付方式、交房日期、租客情况、佣金的支付时间及比例、违约责任,确定这几大要点后,买卖双方与中介签订三方合同或者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把上述内容写入合同,支付定金给中介公司;卖方同担保公司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卖方委托担保公司办理相关事务;买方支付首期款到按揭银行资金监管账号(一般是原贷款银行,如果换其他银行会多出一些费用),买方及担保公司与银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及相关文件,买方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同意贷款后出具贷款承诺书给买方(一般银行直接通知担保公司),约7~8个工作日左右;买方向担保公司支付担保费用后,担保公司向原贷款银行申请赎楼,担保公司向银行出具赎楼担保,进行赎楼及注销抵押登记手续,约5个工作日左右;买方同担保公司去房地产产权登记中心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递交房产过户申请,担保公司领取回执,需5个工作日;买方同担保公司到领证窗口签署回执缴费领取房产证(记得多复印一些,再见到它时要等全部贷款还清之后啦),担保公司领出新房产证同按揭银行在房地产产权登记中心作抵押登记,银行把首期款给卖方,新房产证抵押登记后,银行把扣除赎楼贷款后的贷款给卖方,约10个工作日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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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贷款”即“存量住房贷款”。所谓存量住房贷款,就是指2008年10月27日房贷新政出台前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中尚未还清的部分。 由于2008年10月27日,央行宣布,即日起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由贷款基准利率的0.85倍扩大为0.7倍。而在这一政策之前办理的房屋贷款就成了“存量房贷”。存量房:所谓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存量房是相对于增量房而言的,增量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商投资新建造的商品房,存量房一般是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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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全国于2009年下半年开始进行存量房评估试点工作,2010年各省、市已全面开展试点,2011年各试点城市试点成功,并逐步推广。我省濮阳市作为第一批试点城市于2011年4月18日全面开展存量房评估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目前,北京、杭州、南京、太原等城市已经全面推开。国家税务总局要求,2012年7月1日前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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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国鹏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心为您解答两限房可以买卖吗的问题。根据北京两限房政策的规定,有两种情况:1、限价房规定5年内购买后不得出售,非要出售的话,只能出售给政府。2、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满5年,可以上市交易。上市交易时,政府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回购权。出售时应按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房指导价与限价房价格之差的35%上交土地收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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