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一方贷款购房,如为全款购房或贷款已还清,属于首套房;如果没有还清贷款,是属于二套房的。二、二套房的概念:“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三、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详解: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详解: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详解: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详解: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全部4个回答 >结婚后可以单独买房吗?
184****2469 | 2025-07-28 07:50:56-
132****1863 结婚后买房,可以单独也可以共同。我建议,如果经济独立,可以考虑单独购买。但最好和伴侣商量,共同规划财务和未来。这样,无论买房还是生活,都能更和谐。 2025-07-29 11:41:02
-
131****5936 结婚后可以单独买房,但需注意贷款申请。作为独立申请人,需提供个人收入证明和信用记录。同时,考虑是否需要将配偶作为共同申请人,以提高贷款额度和降低利率。 2025-07-28 22:47:15
-
130****6505 当然可以,结婚后买房是个人选择。只要经济允许,可以单独购买,也可以和伴侣共同购买。记得考虑贷款利率和还款能力,选择适合的房型和位置,让生活更舒适。 2025-07-28 21:57:09
-
答
-
答
婚后买房也是可以单独所有的,如果想要在婚后买房,并且全部出资人都是自己的话,可以以书面的形式约定房屋为自己单独作用,而且在约定的时候需要以书面的形式写清主房屋的产权最好还是要到当地的公证处进行公证,根据目前的婚姻法,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财产,如果没有约定的话,都是归属于夫妻二人共同所拥有,如果有明确约定的话,则按照约定执行,对双方都拥有法律约束力。暂时在婚后买房,因为不太好界定是否为共同财产,所以建议大家如果想要买房的话,最好还是要在婚前购买,这样可以省去很多的麻烦事,不需要在购房之后还需要到公证处进行房产的公证,因为婚前买房出资人是自己的话就是自己的房产和婚后的配偶无关,即便是离婚的话也不会进行分割。
-
答
1、首先要确定房子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如果是在夫妻双方婚前买的话,那么这所房子就是买房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后另一方无权要求对此项财产进行分割。如果这所房产是婚前夫妻中其中一方买的,但在双方结婚前或结婚后选择加上了另一人的名字的话,那么此项房产则变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2、如果这所房产是夫妻在结婚后才买的话,双方如果对于该房产没有特别进行约定的话,即使房产证上面只有夫妻中一人的名字,也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有什么突发情况应当进行平分处理。3、无论该房产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只要夫妻双方一起偿还该房产的贷款,包括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和增值部分的话,那么这个房产则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应进行平分处理。当时你们买房时,如果是2008年8月1日以后、婚后买的,房产交易大厅是会要求你们夫妻双方到场签字的,如果落单独所有另一个人是要必须到场的 。现在要是离婚的话产权是归产权人的,配偶没有份,除非你能拿出当时购买房屋时有一部分的房款你也出资了的证明。
全部5个回答 > -
答
当然是可以的但是前提是必须进行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否则不能自己支配资金如果是夫妻共同的那么就会属于两个人的房产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买房,不管房产证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只要双方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住房产权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一人一半权益。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全部3个回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