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为了降低交易成本,逃避税费,往往会签订两份交易价格不同的合同,真实的交易价格比较高,但这份并不提交到税务和房管部门,而是把另一份交易价格比较低的合同提交登记备案,并以比较低的价格缴纳税费。还有的是一份较低价格的是双方的真实交易价格,另有一份虚高的价格,拿到银行争取更多贷款。这都属于俗称的“阴阳合同”。 阴阳合同的目的往往是为了逃避税费或骗取贷款,从这个角度讲是违法的。实践中,因阴阳合同引起的纠纷也不少。甚至很多时候,双方因为履行合同中的其他情况发生纠纷,一方反悔,但觉得自己的理由不充分,转而以阴阳合同违法无效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或终止合同。那么阴阳合同是否合法?如果无效如何处理?如果合法,以哪份合同为准? 首先,阴阳合同如果是为了逃税等非法目的,肯定是违法的,相关条款是无效的,但是双方的房屋买卖行为本身并不违法,因此房屋买卖行为还是可以有效的。 基于这个认识,如果双方因阴阳合同为由发生纠纷,没有特殊情况和约定的话,以此为由是无法认定合同整体无效,或因此解除合同的。 其次,存在阴阳合同的情况下,应以哪一份的效力为准? 阴阳合同有的是以两份内容基本相同,但价格不同的合同形式出现的。有的是以一份低价合同,再加一份或数份以装修折价或其他形式的折价出现的补充协议组合出现的。但不管以哪种形式出现,在实践中认定双方的真实交易内容是关键。 哪个交易条件、交易价格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在合同文本中应该能体现得出来,如果体现得不清楚,可以结合房屋交易时的市场价格、双方的关系、合同中的其他约定内容综合确认。 再次,对阴阳合同中涉及的违法行为如何处理? 当事人以阴阳合同为由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或确认合同无效时,往往是理直气壮,而在实践中法院往往认定双方真实的交易意思表示有效,当事人往往就无法接受,指责法院对违法行为不理不管。 实际上,司法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维护法律也是各有职责分工的。追缴税款应该由税务机关来负责,追回贷款应由银行来进行,这其中如构成犯罪,也应移送公安机关先行立案侦查,再处理。(出于各种原因,目前实践中对于房屋交易中的逃税行为,还没听说有追究刑事责任的。) 当然,按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可以通知相关职能部门处理,或提出相应建议给相关主管机构。当事人自己,也可以向税务机关、银行等相关单位举报。但毕竟,从民事诉讼的角度讲,法院审理双方的房屋买卖纠纷,还是以认定买卖关系本身是否合法、是否应支持或驳回一方的诉求为主。 **后,签订阴阳合同存在风险和后患,买卖双方应以谨慎对待。
新房交易中是否存在“阴阳合同”?这有什么影响?
151****8415 | 2024-06-24 09:38:30-
151****5894 新房交易中存在阴阳合同,影响市场公平,增加风险。 2024-06-25 10: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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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5715 阴阳合同?偷鸡不成蚀把米啊! 2024-06-24 20: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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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7379 新房交易中确实存在“阴阳合同”,这是违规行为。阴阳合同损害了市场公平性,易导致税收流失,且存在法律风险。 2024-06-24 20: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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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合同风险大,诚信交易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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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看,阴阳合同因存在虚假内容,其部分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交易双方可能因合同无效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前期投入的时间、精力和资金都可能白费,还可能因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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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阴阳合同”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避税收或者骗取贷款。从表面上看,阴阳合同确实能让卖方或买房获得一些“实惠”,但这种行为存在极大的法律风险,非常容易产生纠纷,甚至很有可能演变成一场旷日持久的诉讼。 首先,双方在合同中做低房价少缴税的行为,是一种法律上明令禁止的逃税违法行为。有关部门查实后,如果属于一般偷税行为,行政机关有权给予责令限期改正、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偷税数额较大、次数较多,则可能构成犯罪。 其次,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做高房价多贷款的行为,是一种欺诈行为,一旦被发现,贷款银行可申请此贷款合同无效,并要求贷款方赔偿相应损失。 再次,签订“阴阳合同”对买卖双方还存在着其他法律风险。对卖房者而言,如果私下签订的另一份合同“阴合同”约定不明确或不详细,卖房者也有可能被买方钻了空子,只按照“阳合同”的价格支付购房款。如果在过户前缴纳了房款,而卖方违约不卖,却只赔付在房管部门备案的“阳合同”中标示的价格,买方将会遭受大额损失。在此,律师提醒房屋交易双方不要为了少交税费铤而走险,日后难免会有更大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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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合同的含义 “阴阳合同”一词经常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等途径出现在我们的视野和听力范围。究竟什么是“阴阳合同”?“阴阳合同”的别称为“黑白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 “阴阳合同”通常出现于《招标投标法》颁行之后,“阳合同”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据招投标文件签订的在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主要特点为:经过合法的招投标程序,该合同在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备案,形式合法。与之相反的是“阴合同”,这份合同是双方为规避政府管理,私下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经过合法的招投标程序且该合同未在建设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阴阳合同”存在的目的是逃避国家税收。实际上,对内的合同才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这份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它是一种违规违法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存在着很大的风险。 阴阳合同存在的危害 “阴阳合同”实施的是违法行为,以合法的形式掩盖违法的目的,则不仅伪装的“阳合同”无效,被伪装的“阴合同”也因内容违法而无效。 “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使得守法者比违法者承担了更重的税负,形成不公平。在给当事人带来非正当利益的同时,也会给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比如有的买方在按照虚假合同金额低价支付卖方后,就要求卖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于不支付尾款而诉诸法庭,导致卖方实际利益受损;另外再次转让该房产时也会由于扣除成本减少导致税负转嫁至买方。 实践中,鉴于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税收管理规定,有关部门查实后,如果属于一般偷税行为,行政机关有权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如果偷税数额较大、次数较多,则可能构成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