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问:2005年5月,我买了一套商品房,付了**款后,又向银行贷了36万元。2006年结婚。婚后,二人共同偿还月供。今年我们要离婚,可是对房产产生争议,请问,这套房子该怎么分? 答:《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该房产是你结婚前购买,所以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但由于是婚后共同还贷,对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你应该对对方进行补偿。。
全部11个回答 >婚前个人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138****2594 | 2022-09-15 18:3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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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213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022-09-15 18:36:53 -
132****6170 这个要看双方的经济实力了,如果对面是个富豪的话,估计也就不会太在意这个财产的划分了,不过我所知道的有以下几点:
1、应认定房产归各自所有,尚欠的银行贷款属于各自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2、《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夫妻一方于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如何处理由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应认定房产属于产权登记一方,尚欠银行贷款属于其个人债务,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对应的增值部分,按共同财产对待,离婚时依法分割。
3、本案中,因双方均有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所以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可以比较婚后共同还贷的金额及相对应的增值部分价值,按找补差价的*处理。
2022-09-15 18:36:53 -
142****4126 这个要看双方的经济实力了,如果对面是个富豪的话,估计也就不会太在意这个财产的划分了,不过我所知道的有以下几点:
1,应认定房产归各自所有,尚欠的银行贷款属于各自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2,第10条规定,夫妻一方于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如何处理由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应认定房产属于产权登记一方,尚欠银行贷款属于其个人债务,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对应的增值部分,按共同财产对待,离婚时依法分割.
3,本案中,因双方均有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所以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可以比较婚后共同还贷的金额及相对应的增值部分价值,按找补差价的*处理. 2022-09-15 18:3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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