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认购书,就是合法有效的,一般是不能退房的。《合同法》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全部4个回答 >买房认购书签了,不想买了可以退吗?
134****5818 | 2021-06-15 15:28:52-
155****7194 要进行房屋购买,那么需要考虑周全再做决定,但也有一部分购房者买房认购书签了,但又不想购买房屋,此时就陷入了比较尴尬的境地,如果此时已经缴纳了一定的费用,当房屋买卖合同还没有签订,那么可以要回预付款。如果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那么需要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约定办理退房手续,此时的定金可能就不会退还了,但如果责任在于开发商,那么可以要求开发商退回定金。
购房者在购买房屋的过程中,无论是签订认购书,还是签订了定金协议,应当在协议书上标明类似房屋基本状况、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解决争议的方法以及违约责任等相关因素,这样购房者和开发商一旦出现了一些分歧,那么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进行处理,相对而言,更加容易解决双方的矛盾。
2021-06-15 15: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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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不可退,订金可以退。1、定金,又称作为保证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合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定金款项是不退还的。不过当定金交纳的数额超过合同标的额度的20%。定金也是有法律效应的:如,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该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订金又称预付款。初步达成协议后,双方进一步协商签订临时认购协议,买房支付订金即取得在此期间的优先购买权。与定金不同,这个订金是可退的。在签订认购协议签要约定所选房号、面积、房屋单价、总价款、交房期限。订金不具担保债的履行作用,不具有法律效应。所以在合同还未得以履行的情况下,不论是给付一方当事人违约,还是接受方违约,预付款都要原数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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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签了认购书其实也是可以退的,但是如果是个人原因要求退房,那么购房定金通常是不予退还的,因为购房定金通常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定金也是为了确保交易能够顺利完成,一方毁约时就需要进行赔偿。签订认购书的注意事项:①检查一下出卖人填写的是不是开发商的全名称,如果是委托中介公司代为销售的,那么在认购书中也要写清楚是代理关系。②检查一下房屋的基本情况,如果签订时是空白的,那么就需要进行警惕了,卖出去也是不合法的。③定金违约要提前约定违约的金额,并且可以将开发商的承诺写进到认购书当中,对于承诺的赠送面积等相关信息也要写得更加清楚一些,这样也是为了避免在完成交易之后出现的一些纠纷,如果开发商不愿意写,那么要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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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购房认购书定金一般是不可以进行退款的,因为定金已经等同于具有担保性质的资金保障,特别是已经签订认购书的情况之下,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在特定的情况之下才能够退还定金,通常是收定金的一方没有履行约定,除了会退还定金之外,支付定金的一方也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并且提供相应的赔偿。也就是说,只有在开发商不具备有销售的前提条件之下,才能够退还定金。房屋认购书当中约定的相关事宜,一般就包括认购人所缴纳约定数额的定金,而且也会对购买人所要承担的合同义务进行详细的标注,在签署认购书之前要做好调查明确自己实际的购房需求,并且有购房的需要,如果是认购人违约的话,是无法要求开发商返还定金的。除此之外也可以在认购书上附加相应的违约金条款,尽可能的减少自己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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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确实由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而导致协商不成的,应该退还定金,但在操作过程中你要注意保留证据,很有可能对方发函给你要你去协商签字,你去了但又没有依据,**后对方就说你没去,导致你的违约,退不到定金。有关依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认购书关于购房的条款没有祥细约定的,只能做为一个独立的合同。在这个合同中,双方的义务仅是就买房事宜进行进一步的协调,也就是说,只要双方本着合作的态度进行了协商,但不能达成买房协议,这个认购书已经履行完毕,定金应当返还。如果一方拒绝协商,或者恶意制造条件使买房协议不能签订,则要适用定金罚则。如楼上所说,应保存好证据。无法达成协议的,应当退回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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