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买方个人征信问题导致按揭贷款未获审批,导致购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属买方违约,应根据购房合同相关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二、相关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2、《**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三、什么是按揭贷款?按揭贷款是指以房地产等实物资产或有价证券、契约等作抵押,获得银行贷款并依合同分期付清本息,贷款还清后银行归还抵押物。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作为还款保证,按揭人在还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在此过程中,按揭人享有房产的使用权。由此我们看出,按揭是购房者以自己买的房子作抵押,获得银行贷款并依合同分期付清本息,贷款还清后银行归还房子的行为,所以按揭不是买卖双方的分期付款。四、房屋按揭贷款未获审批的处理方法根据我国《**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二)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因此,如果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发生了房屋按揭贷款未获审批的情况,购房者一定要先确定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的,而不是将归责于自己或是依开发商的要求而承担违约责任。(一)如果是因开发商的原因如证照不齐导致房屋按揭贷款未获审批,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是赔偿责任;(二)而如果是购房者自身的原因导致贷款未获审批,那么购房者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解决问题,若开发商要求的违约金明显过高,购房者也可以要求降低违约金,这在法律上也是有具体规定的;(三)如双方均无过错的,因不可归责的事由而导致的可以解除该买卖合同。此时,买卖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对付款方式重新做出约定。如双方无法达成新的协议,造成购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可解除购房合同。
全部4个回答 >二手房因征信问题算违约吗
155****2487 | 2025-05-29 07:11:29-
134****9097 听说征信不好可能会违约,但具体怎么算违约我也不太清楚,可能得问问专业人士。 2025-06-05 15: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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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070 征信不良可能导致贷款申请被拒,从而无法完成购房合同,构成违约。建议提前改善信用记录,或咨询其他贷款方案。 2025-06-02 21: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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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500 征信问题?那可不就是“信用破产”嘛,买房这事儿,信用不好,银行不借你钱,你拿啥买房?违约没商量。 2025-05-30 13: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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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1379 征信不好可能影响贷款,如果因为贷款批不下来买不了房,那就算违约了。所以买房前最好先查查自己的征信,免得到时候麻烦。 2025-05-29 17: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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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9507 在二手房交易中,征信问题通常被视为买方的个人信用状况,它直接影响到银行是否批准贷款。如果买方因征信问题导致无法获得贷款,进而无法履行合同中的付款义务,这在法律上可能被认定为违约。作为房产经纪人,我建议在交易前进行征信查询,以避免因征信问题导致的交易失败。同时,我们也会协助客户寻找解决方案,比如改善信用记录或寻求其他融资途径。 2025-05-29 13:2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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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房屋买卖合同上对违约责任的规定多为买家未付款或卖家未交屋的;针对不拿钱很难确定他违约,若是对方不来交接房屋,对方就有违约的责任,具体要看合同内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对您的话建议:首先您要做到您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有付款这个行为(**好有证明您付钱的行为的证据,比如短信、电话或中介机构等),做到不是您不付钱而是因对方的原因无法支付给他;其次要注意合同上是否有卖家收款账户,若有,可到银行汇款给原卖家,留存汇款凭证,待有机会索取收据;做到您应履行的义务;另外考虑房东是后悔了(可能性很小,因为已过户,接下来是交房结余款的时候了)还有就是房东出了什么状况,对方无法和外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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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违约情形有:(1)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有优先过户的权利,可以向法院请求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出卖人将房屋 另外卖给了第三人,并已办理了过户,那么出卖人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这时买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出卖 人根据房屋差价赔偿违约责任。(2)出卖人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过户在实际买卖过程中,很多出卖人在签订合同后认为房子卖得太便宜了,要求另外加钱过户。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应该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冻结所购房屋,进行财产保全,防止出卖人将房屋卖与第三人,进而使所签订的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同时要求法院判定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3)出卖人卖房后反悔并要求合同无效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如果在买房时已经知道了房屋还有其他共有人,并且未经过共有人同意而购买房屋的,在共有人要求判定合同无效时,是可以获得支持的。但如果是夫妻间的共有房屋,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一般是认为经过夫妻二人同意的。买房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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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贷款打折是需要出示假证明的,如果中介说他有办法,一般是可以办到的,但是希望你选择的中介是信誉好的大中介,不能是只有几家店面的小中介这点很重要!毕竟空口无凭!还有**近国家出台政策,银行贷款是没有利率的(黑龙江是这样)但不排除中介有高人帮你贷8.52、既然付了定金,我负责人的告诉你,你既然是买方那3万元中包含中介费用(也就是说当你交了定金后中介的中介费就算收了)他们不会退钱的!3、你现在只能等中介看看能不能办成8.5折,加入办不成只能和房主协商期待他主动终止交易,这样你能拿回的费用是(30000—中介费(成交额的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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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简单,谁违约就有谁来承担责任。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就只有通过法律程序。中介费这一块,既然前期合同已经签署,就表示中介方已经完结,合同上写的很清楚,谁违约谁付中介费,当然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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