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房产投资渐火 2014年,王女士听说了韩国济州岛的一个投资移民政策:为招商引资,对投资购买济州岛指定地区休养型度假公寓的外国人,只要花费三四百万元人民币,并保有该房产5年,就可以获得永久居住权。 济州岛空气好、从北京坐两个小时飞机就到,另外这里还有一个国际英语教育城,孩子可以在这里读书,王女士就通过中介在济州岛买了一套房。“我买的房子150平方米,是三层六户式公寓,约合400万元人民币——这个价位要比同期当地房价贵1倍,但因为能获得永久居留权,我还是接受了。”和王女士想法类似的人不少,近两年不少中国人纷纷到济州岛买房,也有一些中国开发商到济州岛开发房地产项目。 意外飞来“重税” 每年都要飞过去住几个月的王女士,已经开始喜欢上了这种候鸟式生活。直到**近,一个意外《通知》,让她的神经开始紧张起来。 今年5月中旬,王女士收到一张《关于别墅地方税减免到期的通知》,大概内容是,非用来长期居住的别墅项目,优惠税费在2015年10月已经到期,今后将逐年提高税率,到2019年,每年要缴的财产税从现在的0.1%至0.4%涨到4%;再上市的所得税从现在的1%到3%,涨到9%到11%。 拿到这张《通知》,王女士当时就蒙了,不明白自己的房子怎么就成了别墅。“首先我买的房子从建筑形式上,就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别墅,而是三层六户的住宅;第二,从购房到现在,无论是当地政府,还是中介、开发商都没有提过‘别墅’这个词,而是叫休养型度假房。” 和几个中国业主多方打听,王女士才理解,当地人说的“别墅”是指税收上的概念,只要是非日常居住所用、满足休养避暑休闲等需求的建筑物就算,包括他们投资的高档公寓,这个别墅概念主要是针对房屋空置而言的。之前,济州岛经济不景气,在1999年曾推出了一个别墅财产税、房产税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这个政策在2015年10月9日到期。他们这些中国人买的休养型度假房,买的时候正好赶上税收优惠,如今优惠期结束,因为很多人不常住,而被当地政府判定为别墅,未来可能被征收重税。 买房人进退两难 “这个消息在我们小区的业主微信群一发布,大家就都炸了。因为在购买时,开发商、中介、当地政府,都没有提醒过我们房子未来可能被征收重税。”王女士介绍说。按照济州岛政策,他们如果常住,可以去申报税费减免。“税务局是通过水电费单和登门拜访来判断你是否常住,当地人购买二套房时,通常都是通过出租来避税。但中国人不行,按照韩国投资移民法,在5年内没有取得永居权的,所购房屋不可以出租、经营、抵押。” 王女士认为,自己和邻居们已经陷入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不卖,很快就要面临高额税收;想卖,但由于当时买的贵、又没有了投资移民资格等天然缺陷,房子并不好出手。” 近两年,到海外投资买房的中国人越来越多。通过这次海外购房,王女士也想给准备到海外买房的投资者提个醒:海外房产投资虽然看上去很美,但一定不能只看到便宜、环境好等优势,还要多了解当地经济税收政策及法律。 "
全部5个回答 >上都首府多少年产权?共有产权房五年内不得拆除内部装饰装修
154****2669 | 2019-11-25 06:27:19-
145****4447 "针对“今年一季度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比去年同期高出很多”话题,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毛盛勇今日回应称,主要是因为去年房地产成交面积涨幅很大,企业对房地产投资有一定的滞后性,再就是从房产企业到位资金的情况来看,一季度增长速度还不错。对于下个阶段房地产投资的走势,他认为还需要继续观察。
国新办于17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毛盛勇介绍2017年一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并答问。
有问:从去年10月份以来,政府提出了一个很清楚的政策,就是挤出房地产泡沫。我们看到刚刚出来的数据,9.1%的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比去年同期高了很多,我想知道,您认为这个速度是不是可以持续?收紧政策是不是需要再进一步收紧?
毛盛勇回应称,关于房地产调控,第一,对房地产的根本定位是很清晰的,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是一个基本定位,房地产逐步要回归它的基本属性,回归它的居住功能。
第二,为了实现这个目标,要建立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一系列长效机制,包括从税收、财政、土地供给等方面,要建立一整套制度安排。
第三,房地产市场本身的地域性非常强,有的地方,特别是一线城市和一些热点城市,房价上涨的压力比较大。很多三四线城市库存又比较高,在调控当中也坚持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发挥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
毛盛勇说,从去年9月30日以后,针对部分地区房价上涨的情况,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一些调控政策,今年3月份,有些地方房价又出现了新一轮反弹,为了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和防范风险,又进一步增加了一些调控措施。因为新一轮调控措施是3月17日以后陆陆续续出台的,对于整个经济,包括对房价,还有其他房地产方面指标的影响,有可能在4月份乃至以后陆续有所显现。
毛盛勇**后说,调控以后的房地产情况,一季度房地产投资比1-2月份加快了0.2个百分点,比去年全年加快了2.2个百分点。他认为有两个原因:一是去年房地产成交面积涨幅很大,包括房价也涨得比较高。因为房地产投资有周期性,企业对房地产投资有一定的滞后性。今年一季度来看,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19.5%,尽管在去年的高位上有所回落,但是这个速度仍然不低,对企业来讲还是有这方面的动力。
二是从房地产企业到位资金的情况来看,一季度增长速度还不错。
下一个阶段,房地产投资的走势会怎么样?要从两个角度来看:一是去年房地产成交面积增长非常快,基数非常高,今年一季度已经开始出现回落了,下一阶段成交面积、增长速度有所放缓的可能性比较大。这样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投资的积极性。
二是现在一些热点城市有计划地加大了土地的供应,从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推动房地产投资的增加。我觉得房地产投资下一步增速还需要继续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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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5 06:56:21 -
133****9582 "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个人产权住房以共有产权房为主。严禁大规模开发商业房地产,严控周边房价,严加防范炒地炒房投机行为。
雄安新区是“千年大计”,雄安新区的住房市场改革方针被认为为后续全国住房改革提供标准模板。
1月24日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中,《意见》专门用一段文字阐述雄安的房地产市场发展定位,对雄安新区的土地管理制度及住房制度予以明确。
在这段三百余字的阐述中,相关内容大致可分为六个关键词:
1、“房住不炒”
《意见》指出,构建新型住房供给体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职住平衡要求,推动雄安新区居民实现住有所居。
解读: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此次政策和中央此前住房政策一致,继续强调“房住不炒”的概念,同时也强调了职住平衡的要求。这实际上是此前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充分说明了未来此类区域住房市场改革的定位和导向。
华泰宏观李超团队认为,雄安新区远期承载人口规模在250万左右,略高于北京东城区和西城区人口总和。雄安新区的房地产市场主要是以保障职住平衡为主,坚决落实中央“房住不炒”要求。
2、个人产权住房以共有产权为主
《意见》指出,针对多层次住房需求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个人产权住房以共有产权房为主。
解读: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认为,雄安是中国经济的新引擎,发展雄安是为了发展经济而不是为了发展房地产。
所谓共有产权房,是指个人与政府按照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当前的共有产权房主要有两种,一类是市民可向政府“赎回”产权,另外一类是不可赎回产权。
业内人士认为,整体看,共有产权相比商品房炒作空间小,市场更平稳。平稳的房地产市场不仅仅有利于居民生活,也有利于产业落地,发展经济。
张大伟表示,个人产权住房以共有产权房为主,可以有利于避免过去中国其他城市出现的房地产化、产业空心化的弊端,作为一个新生区域,雄安的起点高,自然也就需要执行当下**有效的房地产调控政策。
3、严禁大规模开发商业房地产
《意见》指出,严禁大规模开发商业房地产,严控周边房价,严加防范炒地炒房投机行为。
解读:严跃进认为,商业房地产可理解为包括住宅、商业、办公等业态的房地产,即盈利性的房地产项目。类似做法也说明未来会从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发展角度出发,适当限制其他种类的住房发展。这也和政策中提到了“严控周边房价”、“严防炒地炒房投机行为”等密切挂钩。
4、多元化土地利用和供应模式
《意见》指出,制定与住房制度相配套、与开发建设方式相适应的土地供应政策,完善土地出让、租赁、租让结合、混合空间出让、作价出资入股等多元化土地利用和供应模式。
解读:业内认为,相对丰富的土地供应模式即“多主体供应”,对于后续土地市场的灵活利用,以及稳定土地市场的价格等都有积极的作用。
5、创新购房与住房租赁积分制度
《意见》指出,探索不同供地方式下的不动产登记模式,创新购房与住房租赁积分制度。
解读:严跃进认为,积分制度将和落户制度等进行挂钩。同时后续租赁住房也可以享受积分,是未来住房市场改革的一个新方向。
6、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
《意见》指出,创新投融资机制,吸引各类社会主体参与雄安新区住房开发建设,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支持发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房地产金融创新产品,明确管理制度和运行方式,探索与之相适应的税收政策。支持在雄安新区设立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探索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
解读:严跃进表示,政策明确了支持REITs产品的发展,定位较高,这也是住房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导向。对于此类产品来说,全国也有创新,但是试点不多。而雄安新区在这一领域定位相对高,未来也利好住房制度的改革。
在业内人士看来,雄安新区在规划之初就严格进行房地产调控,包括严禁炒房、炒地、炒户籍等,从未来发展看,雄安新区将是河北甚至是中国新经济发展的引擎,也将成为全国住房改革的试验田。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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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5 06:56:19 -
144****3041 "法律界人士:不是所有的房产都可打确权官司不是所有的房产都可打确权官司房产确认之诉是指依据《物权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提起的诉讼: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物权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房屋产权原则上是以房产证书为根据。此外,依据《物权法》第二十八条: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所以,在法院提起确权之诉,得到的判决也能起到房产证书的效力。但房产确权之诉的适用并非没有限制,需要了解能否打房屋确权诉讼的有关法律规定。房产被法院查封后,当事人不能提起确权之诉**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的通知:26、审判机构在审理确权诉讼时,应当查询所要确权的财产权属状况,发现已经被执行局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中止审理;当事人诉请确权的财产被执行局处置的,应当撤销确权案件;在执行局查封、扣押、冻结后确权的,应当撤销确权判决或者调解书。出卖人拒绝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买受人不能提起确权之诉《北京高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条: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出卖人未依约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买受人提起房屋确权之诉,要求确认房屋归其所有的,法院应当行使释明权,告知其应当变更诉讼请求要求出卖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买受人坚持不变更的,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借名买房中实际出资人可以提起确权之诉并要求过户《北京高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五条: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借名人依据合同约定要求登记人(出名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可予支持。但是,该房屋因登记人的债权人查封或其他原因依法不能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涉及善意交易第三人利益的除外。案外人不服执行异议裁定,不宜允许当事人另案确权**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第二十六条规定,审判机构在审理确权诉讼时,应当查询所要确权的财产权属状况,发现已经被执行局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中止审理;当事人诉请确权的财产被执行局处置的,应当撤销确权案件;在执行局查封、扣押、冻结后确权的,应当撤销判决或者调解书。据此,案外人在执行机构已查封、扣押、冻结后提起确权之诉的,非执行法院应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依法中止或者撤销。判决房屋买卖继续履行并交付使用并非确权,不能排除法院执行裁判要旨:即使判决合同继续履行以及将房产交付使用,该判决也不能认定是对涉案房产的确权,房产交付也只是占有和使用的交付,并非所有权的转移。在原告所提供的证据既无法证实该房产登记在其名下,也无法证实其对涉案房产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时,其对涉案房产的权利不能排除他人的执行。案件来源:《惠州市祥盛贸易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祥盛贸易公司)因与湖南省国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立投资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2016)**高法民申2609号】。离婚案件中,对尚未取得房产证书的婚内共有房产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因此,双方虽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但尚未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法院不宜确认该房屋的所有权归一方所有。无给付内容的确权判决无执行性**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三条: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权利义务主体明确;(二)给付内容明确。法律文书确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继续履行的具体内容。综上,房产确权之诉的局限性非常明显,在司法实务中应谨慎适用。(作者为陕西明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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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5 06: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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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南京二手房成交9196套,比上月的5095套上涨了4101套。其中鼓楼区成交1759套,成为上月全市成交量第一。同时,3月份南京二手房新增房源14192套,比上月的12376套上涨了1816套。3月二手房成交9196套 环比涨幅80.49%南京网上房地产统计数据显示,3月南京二手房共成交9196套,比上月的5095套上涨了4101套,环比涨幅80.49%,同比2016年3月大降46.93%。作为“金三银四”的开端,南京二手房成交量在连降3月后,首次出现上涨现象。从各区成交情况来看,鼓楼区以1759套成交量位列全市第一,六合区以1574套的成交量位列全市第二,江宁区以1184套的成交量位列全市第三。新增房源14192套,比上月上涨1816套网上二手房统计数据显示,南京二手房3月份挂牌量为14192套,比上月的12376套上涨了1816套,环比上涨14.67%。从各区挂牌量来看,江宁二手房挂牌3389套居全市第一,鼓楼二手房挂牌2232套居全市第二,浦口区挂牌1920套居全市第三。业内人士分析,受“双限”政策影响,南京二手房成交量在连续下降3个月后,首度出现上涨现象。与此同时,2017年1-3月南京二手房成交量为20195套,同比去年第一季度成交量36762套,下降了45.06%。随着限购政策再度升级,预计接下来的第二季度,二手房市场短期内将会受到影响,成交量出现小幅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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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商品房产权年限一般有70年、50年、40年三种说法,商品房产权年限具体是多少年是和商品房的性质密切相关的。根据商品房的用途商品房分为三种性质:一种是住宅用房,住宅用房是指提供家庭、个人生活居住使用的房屋,其产权年限为70年;另一种是商业用房,这类商用房是指用于商业活动的房屋,其产权年限为40年;此外还有一种是工业用地以及科教文卫生用地其产权年限为50年。简单来说通俗点讲,就是民用住宅用地权属年限**高为7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高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高为40年。但是商品房产权年限的具体计算时间是从开发商拿地就开始算起的,并非房屋建成以后才开始计算。商品房的产权年限一般都是70年,如果产权真的到期了,那么,想要房子的话,只需要补交土地税就可以了。当然了,一般房子的年限都不超过这个年数。在中国,大部分房子都是快到使用寿命的时候,就会涉及到拆迁,房主可以根据拆迁要求,协调商量处理办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 居住用地七十年;(二) 工业用地五十年;(三)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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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城市房价要涨到20万?发布会上有提出了,一线城市房价是不是要涨到20万、楼市调控健康标准等问题,看看住建部部长是怎么回答的。东方卫视:想问一个关于房价的问题,去年在那一波上涨的时候,有市场人士已经喊出来说北上广深一线城市,中心城区的房价应该到20万每平米以上,我不知道您怎么看待这样的观点?另外,我想问一下,这些年一直在说房地产调控的目标是希望能够有一个健康稳定的发展态势,我想问一下,在您的心目中,“健康”的标准是什么,有没有考虑到房价收入比?住建部部长陈政高:关于一线城市的房价情况,我前面已经介绍了,现在继续趋于稳定。你刚才提出稳定发展的标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防止出现大起大落。不大起大落,就是我们所说的平稳健康发展。谢谢。房产税如何征收?2017年以来,关于房地产税推进明显加速。1月11日国务院出台《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提到“支持各地区在房地产税、养老和医疗保障等方面探索创新”。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早前表示,房地产税有两大功能:第一个就是抑制楼市价格的投资和投机性的需求。第二个就是健全地方主体税种。而且由于每一年度的新建住宅平均销售价格都有变化,房产税认定标准每年也都有变化,目前为止,每一年呈现上调状态。不过,世联行高级副总裁兼董秘袁鸿昌在兴业证券电话会议上表示,从可行性方面来看,中国在征收房产税方面的准备尚不完善,几年内征收房地产税的可能性不大。长期来看征收房产税是必然的趋势,但并非是抑制房价的有效手段,因为持有期间的税费应该可以被转嫁。现行房地产税影响可忽略有市场观点认为,房地产税能够降低房价。这个想法已经被机构用数据打脸了。以目前试行的上海、重庆为例,华泰证券研报分析,2011年房产税确立当年,重庆财政局宣布征得房产税1亿元。因重庆房产税为固定税率,一经确认不再变更,考虑2013年新增应税住房数量,重庆三年累计征收房产税应未超过4亿元;上海2011年认定应税房屋约2万套,2012年为5.7万套,2017约为7万套。2011年上海征收个人房产税超过1亿元,2012、2013年该项税收收入分别为2亿元和3亿元左右。由此可见,沪渝房产税占比地方财政收入微不足道。不仅如此,在两地征税后的一年中,上海和重庆的房价仅分别下降了0.2%、2.6%,但之后房价又开始上行,说明现行试点方案对房价的影响微乎其微。今后房产税或与上海重庆不同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认为,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对于当前房地产市场来讲,也就意味着今后**有可能直接推进的就是房地产税,而不是此前已经在上海、重庆试点的房产税。今后一揽子关于房地产税方面的税制改革的顶层设计有可能逐步推出,以逐步完善作为楼市长效调控机制三大体系(土地、财税和金融)之一的财税政策与措施。此外,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地产税立法的完成等为房地产税顺利推进的基础条件,从官方公布的推进口径来看,上述两项工作大约会在2020年左右完成,但鉴于工作难度、利益博弈等前车之鉴,上述两项工作有可能会因为这些原因而延后2-3年,这也就意味着,房地产税正式推进的时间点有可能是在2020年之后的两三年时间里。而从房地产税预计正式推出的市场背景来看,同策咨询研究部结果显示,2020年左右中国城镇居民家庭住房户均套数将达到1.1套,这也就意味着中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已基本平衡,楼市增量房增速将递减,房地产市场将进入存量房时代。此时,地方政府再依靠土地财政的收入过日子就会显得难上加难。此时,如果房地产税的正式推出,并逐步完善作为楼市长效调控机制三大体系(土地、财税和金融)之一的财税政策与措施,未来以税费手段调节房地产市场需求结构,坚持“去投资化”,防止市场供应偏大,未来房地产市场将回归以自住属性为主,楼市也将在“白银时代”回归到一个相对健康的发展轨道。当然,对于地方政府来讲,届时,房地产税也将会成为土地财政之后一项非常重要的一项税收来源,地方政府也会有较大的动力向前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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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房产权一般是70年共同产权,共有产权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购房需求,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一般是3:7,在拆迁的时候会返还。产权的时间一般是在取得该地土地使用权知识开始进行计算,也就是从开发商拿地的时间进行计算,并不是房屋所有产权证上的时间。共有产权房夫妻离婚时候的分配原则:1、如果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共有产权房,离婚之后共有产权房可以按照50%的比例平均分配,也就是男女双方各自持有50%的房屋所有权。2、在离婚的时候,最好是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因为共有房产,原则上应该均等分割,可以先协商把房子出售之后,再把房款平均分配。3、对于不太容易分割的共有房屋,可以根据双方的住房情况,并且以照顾女方或者是无过错方的原则,优先分给一方,另外一方支付相应的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