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怀孕期间男方不能提起离婚诉讼,女方可以起诉离婚,但判离的可能性不大。2、孩子2周岁之内原则上判给母亲,财产分割也会照顾女方及子女的利益。3、夫妻共同财产才需要分割,如果是你父母出钱购买的房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4、现在的住房很可能作为妻子的婚前财产处理。
全部4个回答 >离婚孩子超过18岁了房产如何分割?离婚孩子和房产会怎么分配?
157****1187 | 2019-11-14 00:16:31-
143****8775 房产在孩子名下,那就是孩子的个人财产,你们夫妻离婚没权利分割孩子的财产。不论孩子判给谁抚养,双方对这套房子只能共同监管,等孩子成年后,孩子自行决定如何处置这套房子,他人无权干涉。 2019-11-14 00:17:51
-
152****4586 规定是,夫妻俩离婚时需要本着照顾女方未成年子女权益出发,自行协议分割分配属于两位的共有财产。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用。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分割共有财产的协议,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婚姻法》规定: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019-11-14 00:17:47 -
156****4005 双方协商分配,没有绝对原则;
如果要按照原则裁决,夫妻双方结婚后的财产双方共同所有,离婚时可以通过补偿等方式平均分配;
当然,一起生活过的夫妻,没必要严格计较,双方找到一个共同认可的分配方式即可。 2019-11-14 00:17:42 -
133****7623 据统计,去年上海有三万余对夫妻离婚。专家指出,这意味着有近四万套的房屋要作离婚财产分割。对夫妇双方来说,房屋是一笔大额财产。尽管谁都希望婚姻幸福美满,但不完美的婚姻不可避免。因此,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成为这些离异者关注的一个问题。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离婚后房屋分割主要分为公房的分割和产权房的分割两种。
公房的分割
公房承租人仅有房屋的使用权,不享有房屋的产权。因此,在离婚时,法院只会判决使用权的归属,不涉及房屋的产权问题。**高人民法院在1996 年2月5日发布了《**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司法解释,专门对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分割承租公房使用权的问题做了相关规定。
(一)在夫妻结婚登记前,公房使用权已在一方名下,离婚时,另一方可否要求分割使用权?
对该问题,**高院的司法解释采取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原则。笔者分析下来,以下九种情况,房产使用权应夫妻共同享有。
(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公房权益。注意,这里一方取得的时间是在婚前,如果一方是在婚后取得的,不论时间长短,另一方均有权要求分割公房权益。
(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公房,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也就是说,虽然夫妻双方结婚不到五年,但调到同一个单位的,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分割公房权益。
(3)一方婚前借钱投资建房并取得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虽然公房所购时间为婚前,但由于婚后双方共同还款,另一方也有权要求分割公房权益。当然,这里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如婚后共同偿还了多少钱,另一方才有权提出该要求,是一部分还是全部,司法解释没有规定,实践中由法院根据案情酌情处理。 2019-11-14 00:17:36
![](https://mimages.jiwu.com/images/v7.0/jlq2.png)
-
答
-
答
案例:小朋12岁的时候,爸爸妈妈给他买了套房子,并写在了他的名下。可14岁时,爸爸妈妈离婚了,离婚协议约定小朋名下的住房分割给他的爸爸苏某所有。可是房产过户时小朋的妈妈杨某作为监护人之一拒绝签字,于是苏某将母子二人告上法庭。日前,法院驳回了苏某要求杨某协助办理产权证的诉讼请求,因为父母也无权随意处置子女的财产。2007年,小朋的父母办理了离婚手续,签订离婚协议书,该协议约定:小朋随男方生活,女方不负担生活费,孩子抚养费由男方负担。双方共有住房4套,其中小朋名下的住房归男方所有。离婚后,双方需协助对方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经调查了解到,小朋名下的住房档案内的一份协议显示:由于小朋是未成年人,其母亲杨某作为小朋监护人之一在该协议书上签字。法院认定,小朋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了保护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苏某、杨某的离婚协议中将小朋名下的住房归男方所有的处分属于侵害小朋利益的行为,应属无效约定。判决驳回苏某要求杨某协助办理小朋名下住房所有权变更的诉讼请求。分析:《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孩子名下的房产就是孩子的财产,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在不损害孩子利益的前提下,可以代为管理,但不能随意处置。例如父母不能将房屋赠送给别人,也不能以低价出卖。如果夫妻双方明确表示将房子赠予孩子,且房屋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房子的产权人就是孩子,那么房产就是孩子的财产,父母离婚时孩子名下的房屋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父母确需处置孩子名下的房产,实践中,房产管理部门会要求作为监护人的父母在转让合同中说明理由,并对合同进行公证,以避免自己(房管部门)在出现纠纷时成为被告。本案中,苏某、杨某的离婚协议中将小朋名下的房产归男方所有的处分属于侵害小朋利益的行为,应属无效约定。
全部4个回答 > -
答
若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需进行分割,去除女儿的份额后夫妻平均分割即可。夫妻双方可以协议分割房屋,若协商不了,只能起诉处理。
全部4个回答 > -
答
不用急。夫妻离婚,需要双方自行协议分割属于两人婚后共有财产。不能分割属于他人合法拥有的财产。住房是孩子名下,产权和父母无关。父母如果离婚,不能分割这房子。
全部4个回答 > -
答
婚姻期间的房屋属夫妻二人所有,不管子女多大,都没有孩子的产权。 抚养费可以在判决时向法院提出。不过要注意的是,孩子生长到18周岁后父母就不再有抚养义务。除非小孩考上大学,或有考大学的意愿(这个**好有个书面证明或是申请说明),在抚养费上法院才会预先判决以后需要对方支付的钱。 至于产权,你可以先行到房管局做异议登记。在判决下来前,冻结该房产。这样做是避免**坏的情况发生。虽然现在买卖需要买卖双方产权人都到场,但是万一工作人员失误,在你没有到场的情况下办理了过户手续,即使你随后用司法途径解决争端,也很费力费时。 然后等判决下来了,你可以拿着法院的判决书,产权证、国土证等,到房管局将产权改为你名下。这个没有税,只有80元转移登记费。但是要注意,判决书上一定要写明产权证的字第号,房屋的地址,面积、楼层等,这样才能办理离婚过户。**后那个地址是办理异议登记的注意事项,及这个业务的含义及用途。
全部4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