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没有“人头费”这一补偿项目。这只是老百姓的一种通俗叫法,实际是指“安置补偿”,这是对于失地人以后长远生活保障的补偿,因为这个补偿往往是按照人口兑现,所以通俗的说法叫人头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第五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从事开发经营,兴办企业。
全部4个回答 >拆迁人头费多少?政府征地什么是人头费
136****7433 | 2019-10-29 07:15:26-
132****3681 政府征地所说是安置费,人头费是就是按照人头给安置。征地补偿得标准政策各地情况不同,但有相关文件,可进行了解。
拓展资料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国土资源部、**高院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表明,农村宅基地补偿依据区片综合地价,房屋是按照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
具体的拆迁补偿分三种:
(1)有宅基地安置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
(2)选择货币补偿,也就是不给安排宅基地也不给安置房,直接用钱补偿。
(3)选择产权房屋调换,也就是给安置房安置。
从上述规定并没有看出集体土地上的征收拆迁补偿与户口有直接关系。 2019-10-29 07:15:57 -
148****0562 仅就拆迁而言,那么户籍问题的补偿是要看你那边项目的安置补偿方式的,如果拆迁补偿以房屋及宅基地面积为计算标准那么,户口及户籍人数没有意义;如果是按户籍人数补偿那么将直接影响补偿款数目,一般情况下以第一种情况居多
另外,拆迁时户籍人口还有一点作用,就是当你家人口数量多,而面积小的话,那么安置补偿还迁房时,总安置面积应该大于户籍人口数*当地**低住宅保障标准的面积,小于的话一般会给一些优惠,将安置面积加大
如涉及征地(耕地),那么要看你在农转非前,你名下有无村集体分的承包地,如果有,那么你转非后且没做退耕处理时,土地权益还在你名下或者家族名下。如果无,那么征地时你没有补偿
回答很标准,记得加分 2019-10-29 07:15:53 -
153****7457 上海拆迁好像不是数人头吧?我记得05年之前一直在争议:是数砖头还是数人头。后来好像是韩书记代理书记的那几天韩书记亲自拍的板:砖头、人头一起数。就是按原住宅的面积算一个补偿款金额,再按户籍人口算一个补偿款金额,然后看那个金额大就按那个金额补偿。我离开上海十几年了,具体标准我也不知道。当时好像还没有补贴这一块。 2019-10-29 07: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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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3557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改造,在实际生活中遇到征地拆迁也是无可避免的,但是随之也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近几年,总有当事人问律师,拆迁补偿是按“人头”补还是按实际“面积”补?或者是,我们家人少,但是房屋面积大,如果按人数补,那会不会吃亏呀?
那么,在实践过程中,征地拆迁补偿究竟按什么补偿呢?下面律师就简单的以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和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为大家讲解一下。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首先从这条规定我们可以明确,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的补偿对象是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房产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
其次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房屋征收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其补偿不能低于周边市场价,选择产权置换的,给予被征收人的安置房应当是以拆一还一的原则。
从以上两条规定来看,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的补偿款是以市场价相比较而得出的,与家里有多少人或是户口上有多少人没有关系。简单点来说就是,城里的房屋拆迁是以面积多少来补的,而不是以人头来补的。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要比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复杂繁琐一些,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其次,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的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因此,我们可从上面的规定中明白,土地补偿费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是所有者的,征地拆迁补偿也与人头没有关系。
其次我们也可从上面的规定看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是要发放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对于补偿的分配,一是要按照省级相关部门制定的分配办法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另外一种就是按照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的规定来进行分配。
不过要注意的是,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在这个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到人头和面积。
其次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应当要按照当地经济水平以货币方式来补偿,选择产权置换的,将房屋面积折算成楼房面积分新的房产补偿。
律师提醒大家,无论是按人头补偿还是按面积补偿,都要遵守一个原则,就是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或高于原有生活水平,长远生计有保障。
2019-10-29 07:15:43 -
148****4338
我们知道,现在农村征地拆迁比较普遍,甚至有一些地方一个村的大部分或全部土地或房屋被征收,这个时候,不少地方是采取按人头来分配征地补偿款,拆迁安置房面积,或者按照一个人头或户头发多少钱的补偿安置方案。
那么,有人问了,我们这里征地拆迁的时候,我老婆已经怀孕了,未出生的胎儿是不是应该算一个人头分配征地补偿款,安置房面积或者人头费呢?今天,爱土拆迁律师团就来为大家详细解读这个问题。
今年10月1日正式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十三条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以上两条规定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未出生的胎儿在法律上还不算一个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因此,他也就不享受相应的权利,不承担相应的义务。只有两种例外情形可以视作胎儿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那就是要继承遗产或者有人要赠与胎儿财产。
参与分配征地补偿款、安置房面积、拆迁补偿人头费显然不属于遗产继承和接受捐赠这两种情形,所以,从法律意义上来说,胎儿是不能享受分配征地补偿款、拆迁安置房面积、拆迁人头费补偿的权利的。
可能写完上边这句话,就有当事人要说了,你说的不对,你说胎儿不能享受分配,为什么我们这里就分配了呢?
这个问题提的很好。我说的胎儿不能享受分配征地补偿款、拆迁安置房面积、拆迁人头费补偿的权利,是从法律的角度为大家来分析的。一些地方把未出生的胎儿也纳入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对象,这其实是全体被征收人对胎儿的一种财产赠与行为。
也就是说,法律规定胎儿没有权利分配,因此,村里以村民会议的方式决定不给胎儿份额,这并不违法。但是,村民会议一致讨论决定,给未出生的胎儿也算一份,并且,以后村里其他财产收益分配都考虑未出生胎儿的份额,那么,这可以视作全体村民都愿意把自己的一部分权利赠与给这些胎儿,这就符合了胎儿在接受赠与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形,也受法律的保护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为会员组织法》第二十四条第七款规定,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等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因此一定要记住,是否给未出生胎儿分配征地补偿款,一定是以村民会议这种法律规定的形式作出决定才有效。一些地方村干部在没有经过村民会议表决的情况下私自决定给胎儿分配征地补偿款,拆迁安置房面积或拆迁人头费,这样的做法实际上损害了其他村民的合法权利,是不合法的。
2019-10-29 07: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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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去年至今天,作为主城**后的一块洼地的南部新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楼市方面:1、房价从年初的28000元/㎡,上涨至35000元/㎡,涨幅23%;2、入市的住宅项目从3家变成了6家;3、地价从18201元/㎡涨至近30000元/㎡,涨幅64.8%。双限下的南部新城限于3.5万/㎡止步不前南京此次调控被称为“史上**严调控”,影响了不少板块,连河西都被限价于4.5万/㎡,传言南部新城也被限于3.5万/㎡止步不前。但江宁岔路口G46地块此次土拍的楼面价已达27168元/㎡,未来只要限价放开,房价空间不可限量,也因此,即使遭遇双限,南部新城的住宅依然逆势热销。南部新城核心区位置土地篇一幅宅地 地价翻一番大校场机场的搬迁,可以说是重新书写了未来南京的楼市发展格局。首先,寸土寸金的南京主城区突然出现10平方公里空白地块,根据规划,大多数为二类居住用地。此外,南部新城的建筑限高被取消,大大改变了南部新城整体的面貌。这让很多房企看到南部新城的发展,2014年至2015年,绿地、金轮、证大、旭辉、绿地、中交、万科纷纷拿地,这直接导致了今年下半年南站住宅井喷式供应。今年9月,南站再次供应宅地,万科G46地块以27168/㎡刷新板块楼面价,晋升江宁新地王。说来也巧,2012年,万科初入南站拓荒,第一幅地楼面价5158元/㎡。至2016年,万科又收入南站单价**高宅地,楼面价27168元/㎡。4年时间一个圆,下一个圆将由谁执笔?房价篇楼盘集中上市 价格稳步上涨因为2015年底集中供地,2016年南部新城的楼盘集中上市,房价方面,南部新城也有了飞跃。年初,仅有3家楼盘在售,从1月份涨至如今的价格,也是有目共睹。除了上述早已在南部新城扎根的楼盘外,今年新入的项目较之以前多了不少。从销售情况来看,这几家楼盘均在10月之后上市,虽受限价影响,传销许均价不得超过35000/㎡,但从今年刚拍出的G46地块来看,27168元/㎡的楼面价,政府应该会对限价做出相应的调整。而限购似乎丝毫没有影响到购房者对南部新城的看好,虽说今年楼盘扎堆上市,但销售至今,也已无多少房源在售了。不过,目前看来,新房的市场根本无需担心,现在的南部新城,才刚刚起步……城建篇拆迁完成 即将全面发展1.强有力的政府规划今年南部新城的利好规划尤为突出,一年的拆迁即将完成,三至五年将稳步发展,十年内势要与河西、新街口形成“三足鼎立”的格局。并且,下半年咱们的“老乡书记”吴政隆任职后,为南京制定了五年的发展蓝图,直接便将江北新区和红花机场搬到了大家面前,预计到2020年将全面建成“海绵城市”。未来南部新城将是一个绿色、低碳、生态、智慧、宜居的城市新中心。2.强大的交通配套南部新城未来有5条地铁、10个地铁站,实现城市居住区600米之内都有地铁站点,实现铁路、地铁、公交、社会车辆“无缝对接”。1、高铁港正在加紧工程建设。2、龙西互通二期工程正在施工,确保明年南站综合枢纽集疏运道路体系全面建成;3、纬七路东进二期营区隧道段主体施工正紧锣密鼓进行,力争明年底建成通车;4、南站片区五期道路计划十一月下旬开工;5、明年计划启动实施胜利村路快速化改造一期、石杨路西延、苜蓿园大街南延二期等一批项目;3.全面的医疗设备1.总投资31亿元的南部新城医疗中心,计划今年底实现局部开诊;2.该医疗中心全面启用后,明年上半年实现市中医院整体搬迁。 4.丰富的公共服务南部新城未来将构建“15分钟社区服务圈”和“5分钟便民生活圈”,规划有1所**、2所**、3所**和8所幼儿园;并规划地区中心1个、居住社区中心3个、基层社区中心10个。总结土地释放,地价上涨,房价飞跃近两年,虽说南部新城各种利好规划纷纷上线,但涨幅却不是很大,主要受到以下几点因素的影响:其一,今年的整体房价都受到了“双限”政策的影响,南部新城同样被限制于35000/㎡。其二,南部新城待拆迁,土地供不应求,基础建设无法完成。不过目前消息报道,拆迁即将完毕,南部新城将有大量的土地释放,这或将意味着明年的土地价格将更上一层楼,而核心区域的房价也将实现一个质的飞跃,总的来说这是一个值得期待的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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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征收,被拆迁,原住户可以得到一定的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包括货币补偿或产权置换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的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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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拆迁,人头费归谁,属于民事纠纷:1,可以协商(人头费都是以户为单位,既然在户里的,都是亲人);2,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请第三人调解(用亲情感化),调解不成的,可以仲裁;3,如果以上都无效,还可以起诉。二,房屋拆迁程序:(一)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房屋的单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二)发布拆迁公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将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向社会公布。(三)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实施拆迁: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1、双方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办理证据公证。2、双方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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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应该是安人头分的,因为要安面积分那就显得不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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