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是不可以捆绑其它费用一起收取的。你可以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或者供暖单位咨询。
全部5个回答 >物业费和供热费允许捆绑吗?物业费取暖费捆绑收取合适吗?
158****2785 | 2019-10-21 01:33:32-
146****1383 取暖费应该是供暖公司和住户签订协议,可以委托物业公司收费,捆绑收费是物业公司自己搞的,按道理讲这个应该是没有道理的,但是部分服务水平较差的物业为了保证收到物业费保证利润而采取的手段,基本成为这一行业的手段之一了
不知道lz那里的小区成立没成立业主委员会,如果成立了的话可以委托这个和供暖公司联系另外专人收费,住房问题的话不知道是几年房,是不是共有现象,如果是在三年内的话,一般属于质量问题,可以找开发商协商赔款或者解决问题,这个和物业公司的关联不是很大,如果服务水平有问题的话,可以让业委会另选物业公司,或者和物业公司协商改善服务质量,这个案例还是很多的,起码要让物业公司有些压力竞争意识才能改善质量的 2019-10-21 01:34:34 -
157****7980 物权法对于取暖费和物业费没有捆绑收费条文。
业主违反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在收取取暖费时捆绑缴费是无能的行为,因为这是不相关的二种收费。
收不到物业费有各种原因,物业公司要自问,物业服务到位否?没有到位应当整改到位,取得业主谅解会交的,不是物业公司造成的原因应当和业主解释清楚,也可以通过诉讼程序对拖欠物业费的业主要物业费。
物权法没有规定取暖费可以和物业费捆绑收取,取暖费是代收代缴费,业主不交就不供暖,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不得剥夺业主的房屋使用权。 2019-10-21 01:34:28 -
151****4334 这个内幕是这样的:
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提供物业服务
供暖公司收取采暖费,提供暖气
然后供暖公司将收费业务承包给物业公司,由物业上门收取,物业公司在这里相当于供暖公司的雇员。这是合法的。
由于你与“供暖公司的员工--物业”存在物业费用纠纷,他不收你的采暖费,造成你无法使用暖气。
所以你应该去供暖公司投诉,投诉他们因为拒绝收缴费用造成你生活困难。
如果还不行,就去法院咯,申请法律援助,一般都会调解的。 2019-10-21 01:34:22 -
151****8101 取暖费与物业费捆绑收费是否合理,主要要看物价部门的收费批复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若是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是捆绑收费,而你也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对这部分内容也已签字同意的,那就是合理的了。如果觉得不合理,可以咨询所在地物价部门费管处或物业价部门投诉中心。
至于房屋的质量,在保修期内理应由开发商负责,而不是物业公司的责任,物业只起到代为受理、代为传告的作用,因此不能以此这理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2019-10-21 01:34:18 -
158****1621 通常作为物业管理企业,喜好将物业费与供暖费捆绑在一起收取,美其名曰“方便业主”,而且也不违规收取代收费用。表面看来确实方便了业主,但是如果业主对物业的服务不满意,拒交物业费时,往往物业公司也拒绝代业主收取、交纳供暖费,使物业纠纷升级。
作为业主,以任何理由拒交物业费都是不对的,业主如对物业公司的管理或服务不满意,可小区所在地物业管理办公室投诉,相关部门将会对被投诉的物业公司进行调查。作为物业公司,捆绑收费是不合理的。物业公司可采取法律手段或其他方法收取物业费,但因此拒绝收采暖费,不为居民供暖,肯定是不合理的。
提示:业主如果对物业公司的拒收供暖费的行为不满,可以与物业公司解除代收供暖费的合同,直接向供暖部门交纳费用,以便及时享受供暖服务。 2019-10-21 01: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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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暖费报销流程:凡是没有享受集团公司分房和集团公司没有提供住房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正式员工:1、自购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员工;2、个人出资租赁的员工;3、继承房产和通过其他途径拥有房产使用权的员工。凡属于下列之一者不予报销供暖费:1、已执行《公司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与办法》的员工;2、已享受青年员工宿舍津贴的员工;3、居住在没有公共供暖设施房屋的员工;4、享受集团公司分房后又自购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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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费是业主和供热单位形成的合同关系,物业费是业主和物业公司形成的合同关系,把俩者捆绑是不合法的。办卡进入小区,如果双方事前约定好(含物业和业主委员会),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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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暖费报销流程:凡是没有享受集团公司分房和集团公司没有提供住房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正式员工:1、自购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员工;2、个人出资租赁的员工;3、继承房产和通过其他途径拥有房产使用权的员工。凡属于下列之一者不予报销供暖费:1、已执行《公司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与办法》的员工;2、已享受青年员工宿舍津贴的员工;3、居住在没有公共供暖设施房屋的员工;4、享受集团公司分房后又自购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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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费缴纳时限将至,王先生却至今未缴热费。10月18日,王先生反映,东煤羊草能源热力公司以其拖欠物业费为由,拒收其热费。而拖欠物业费的原因,据王先生称,是因为小区的物业公司近年来的服务让人很不满意。物业费和供热费一码归一码,捆绑收费不但违背了居民的意愿,也不符合法律,等于剥夺了民众享受公共服务的权利。物业费捆绑供热费是一种霸道行为,就像一些地方强制拆迁过程中,有些民众不愿意拆迁或者对拆迁补偿等不满意,一些拆迁公司就采取断电、断水、断气等逼民众拆迁,人们称之为“逼迁”。物业费捆绑供热费,等于不缴物业费就不能供热。北方冬季如果家中供不到热,那这个日子就没办法过。如果容忍这种霸道行为存在,那势必会使物业公司更加放松管理,服务质量肯定会是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物业也可以随意涨价,反正自己物业管理再差,物业费价格再高,居民也拿自己没有任何办法,就是居民对物业的服务再不满意,居民也没有说话的权利。就算在夏季暂时不缴物业费,等冬天来了,这些人还得把物业费补齐,不然,这个冬天让你没办法过。如果各地的物业管理都像这个物业公司那样,那物业管理就将一塌糊涂。物业公司和供热公司按理不是同一家公司,之所以有“合作关系”,是相互利用,物业公司需要搭供热的便车,把物业费收齐,而供热公司平时日常管理和维护也需要物业公司帮助。因此,有关部门要出面制止这种不合理的“合作”行为,如果任由这种做法存在,物业公司也可以按以逻辑与供电公司、燃气公司、自来水公司、电信公司等“合作”,只要有人不缴物业费,就可以停电、停气、停水、停网络,那居民的日子还怎么过,居民的权益如何得到保障?不管做什么事,都要依法依规行事,物业费捆绑供热费,实在太霸道,既剥夺了居民的生存权,又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因此,有关部门必须出来管一管,不能任由他们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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