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二、验收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三、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为了防止开发商在建设期间将业主的房屋进行抵押,业主在验收房屋质量文件之前,首先要审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是否有抵押记载,然后才开始验收有关的工程质量文件,就目前而言,主要是包括《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俗称“两书一表”)。目前在交楼过程当中出现问题比较多的主要是《竣工验收备案表》。按照有关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因此,业主在验房的时候不能只看有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而是要仔细查看所购的房屋是否在该表的范围内,以及表内的各个分项是不是都备了案。
全部5个回答 >单栋验收备案可以交房吗?开发商只有单栋严肃表业主是否可收房?
155****6281 | 2019-10-16 22:16:25-
136****4027 开发商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
二、验收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
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
三、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为了防止开发商在建设期间将业主的房屋进行抵押,业主在验收房屋质量文件之前,首先要审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是否有抵押记载,然后才开始验收有关的工程质量文件,就目前而言,主要是包括《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俗称“两书一表”)。
目前在交楼过程当中出现问题比较多的主要是《竣工验收备案表》。按照有关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因此,业主在验房的时候不能只看有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而是要仔细查看所购的房屋是否在该表的范围内,以及表内的各个分项是不是都备了案。 2019-10-16 22:16:50 -
155****0084 开发商这样的行为,暗示其资金链可能断了,急需交房是希望收窄资金链断开的影响正在扩大的倾向,这样的时候,业主就要留意业主所属单元的与开发商相关的装修质量了。
如果业主想知道关于三证一书一案的证件何时齐备,又不影响收房,那可以向当地的房管局,以及相关的区域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咨询何时能下发相关的证件给业主 2019-10-16 22:16:42 -
134****9732 你说的是单栋验收表吧?当然不行,这个充其量算建设和施工单位自己验收的手续。虽然各地要求略有不同,但是开发商交房前基本要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这几个东西,专业的开发商在交房的时候会做公示,另外还有面积实测报告也会公示(涉及的价格补差的问题)。
看到这些证照,你就可以安安心心收房了。 2019-10-16 22: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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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需综合验收合格,单体验收只是部分工程完工。合同约定违法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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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只是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进行登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竣工的、将来才能交付的、具备法定销售条件的房屋售与买受人,由买受人支付房屋价款。登记备案的时间是: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如果没有备案的话,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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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单栋楼、或是多塔共底盘的高层建筑,原则上都是一个单位工程,一个单位工程应该有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划分施工段施工,主要应根据每层的面积规模大小、预计竣工工期要求,安排进度需要配备人力、机械等综合考虑来划分或不必划分。多塔楼的施工段自然形成,不用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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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验房时不能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这张《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同时一定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例如消防设施等。《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只要将项目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出了问题,如果是发展商的过失,可以追究其责任。《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楼环节中**应该注意的文件,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是“黑楼”,是不能入住的。2、交付的房屋到底是否具备了入住标准,不是开发商说了算,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文件才算数。现行规定,房屋竣工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四方联检,检验结果报质检站备案,由质检站出具备案表。所以这时候您要向开发商提出看质检站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以及该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收楼的前提,即使开发商做得再好,如果没有这个验收表就说明它根本不具备交房的标准,您有权拒绝收楼。《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则是确保您顺利使用该房产及该房产内设备,并享受开发商提供的保修服务的通行证,有这两书在手,就说明您得到的房产还是比较可信的。4、房屋竣工后,提供“规划验收通知书”和“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到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新建商品房登记,获得初始登记批复后,购买商品房的个人才能办理个人的产权登记手续,同时获得房屋所有权证。若没有此表,不能办理产权证。即你实际没买到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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