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会经常经办棚户区改造的案例,有时候看到建设整齐、设计合理的新农村,会被以棚户区改造的名义进行拆迁。我认为这其实是地方政府曲解中央的精神,以此为借口进行房地产商业开发。棚户区改造的原意是城市中,生活标准比较低,比较集中,人口拥挤,生活秩序混乱,环境恶劣,等情形的,生活区。
全部5个回答 >镇赉县棚户区改造有文件吗?应该怎么办呢?
152****3425 | 2019-09-24 14:4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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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2197 1、建设用地是指的土地的用途,而非土地的所有权。集体土地或者国有土地指的土地的所有权。
2、当然有权利要求原地安置。
2019-09-24 14:45:35 -
133****2070 国家对拆迁安置补偿没有统一的规定,原则上是不低于原房屋和土地的市场交易价格。可以参考周边已经存在的交易。有的拆迁项目,政府对外公布拆迁安置标准。
2019-09-24 14:45:29 -
132****3892 政府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民心政策,所以是补偿,不是赔偿。
有如下的优惠政策:
(一)土地储备中心对危房棚户区土地实行收购,以净出让方式供地。净地出让后获得的出让收益,扣除按规定缴省的费用后,专项用于支付银行贷款本息和毛地收购资的周转以及危房棚户区安置房建设。
(二)安置房住宅用地实行土地行政划拨,对改造后的房屋纳入产权产籍管理,办理商品房房照。商服用地实租赁供地。
(三)安置房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以费还贷项目除外)全免,经营、服务性收费按**低限下浮50%收取(项明细附后)。
(四)安置房房屋拆迁补偿契税先缴后返;对安置房住宅上靠标准户型增加的建筑面积部分,营业税等税种由地方税务部门向省申请暂缓缴纳。
(五)安置房建设项目用地红线以外没有配套管网的或达不到项目配套要求的,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无偿同步建设至小区红线。对腾空用于商品房建设的地块,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同步建设,所需费用由摘牌的商品房开发主体,按照国家、省、市所规定的正常标准结付;涉及配套管网施工中的破道、绿化等费用免缴。
(六)对安置房建设项目,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同步办理相关手续,保证项目的开竣工时间。 2019-09-24 14: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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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是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是棚户区改造,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城中村形成有其独特的历史背景与社会城市变迁经过形成,但其土地仍属于集体土地,这就决定了其在征收上程序极为严格,又因其地理区位较好,经济价值高,所以被争相开发(很多并没有获得审批),征收拆迁是专业法律问题,而城中村改造又是征收拆迁中**为棘手复杂的,涉及众多法律问题,对于城中村改造正常合法征收,一般给予的经济补偿也较为可观,其中对于耕地土地会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以及社会保障费用(给你上社保),有的地方还有就业保障等,一般会有一个区片综合地价,会具体到市县乡每亩补偿多少(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不包含在内社会保障费用有的地方在其中加入了),而住宅补偿大多按国有土地同区位价来补偿(包括院落面积,而不只是房子面积这点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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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是产权房。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常常出现无法办理或者办不下房产证的情况,出现此原因是多种的。建议在棚户区改造,征收拆迁时候,在协议中明确约定房屋产权证书的办理时间及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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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都是环境比较乱的、住房条件差,密度大的区域。但是当下有许多棚改项目都把好端端的房子给纳入了棚改的范围内。这简直就是劳民伤则。当然如果遇到补偿不合理的,及时的请律师**为关键,凯诺律师事务所就是专门做这方面的。可以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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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其中一部分是安置房,安置原来的住户,另一部分是商品房,对外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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