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会经常经办棚户区改造的案例,有时候看到建设整齐、设计合理的新农村,会被以棚户区改造的名义进行拆迁。我认为这其实是地方政府曲解中央的精神,以此为借口进行房地产商业开发。棚户区改造的原意是城市中,生活标准比较低,比较集中,人口拥挤,生活秩序混乱,环境恶劣,等情形的,生活区。
全部5个回答 >棚户区改造对外出售吗?应该怎么办呢?
135****0960 | 2019-09-24 1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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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8821 棚户区改造,其中一部分是安置房,安置原来的住户,另一部分是商品房,对外出售。
2019-09-24 14:06: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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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3042 首先,安置结束后意味着被安置人与合同方的法律关系已经结束,那么双方不再互负权利义务。由此,剩余的安置房屋,首先不属于被安置人的。
对于剩余的房屋,开发商有可能是有一部份交政府做安置用,一部份做商业用途,这个现在很常见的情况,这部分利益可能用以抵扣部分开发商的施工费用。
2019-09-24 14:06:37 -
134****7940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以下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2019-09-24 14: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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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是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是棚户区改造,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城中村形成有其独特的历史背景与社会城市变迁经过形成,但其土地仍属于集体土地,这就决定了其在征收上程序极为严格,又因其地理区位较好,经济价值高,所以被争相开发(很多并没有获得审批),征收拆迁是专业法律问题,而城中村改造又是征收拆迁中**为棘手复杂的,涉及众多法律问题,对于城中村改造正常合法征收,一般给予的经济补偿也较为可观,其中对于耕地土地会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以及社会保障费用(给你上社保),有的地方还有就业保障等,一般会有一个区片综合地价,会具体到市县乡每亩补偿多少(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不包含在内社会保障费用有的地方在其中加入了),而住宅补偿大多按国有土地同区位价来补偿(包括院落面积,而不只是房子面积这点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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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是产权房。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常常出现无法办理或者办不下房产证的情况,出现此原因是多种的。建议在棚户区改造,征收拆迁时候,在协议中明确约定房屋产权证书的办理时间及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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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都是环境比较乱的、住房条件差,密度大的区域。但是当下有许多棚改项目都把好端端的房子给纳入了棚改的范围内。这简直就是劳民伤则。当然如果遇到补偿不合理的,及时的请律师**为关键,凯诺律师事务所就是专门做这方面的。可以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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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棚户区改造,那就是你承租的单位公房,承租证上写的承租人是你的名字,那你就有权利享受安置房,能办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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