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定买家的名字,可防止中介方炒楼,防止“一房多卖”。二、如果业主默认炒家的炒楼行为,可指定受托人与买方签署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必须在一间公证处进行一站式公证。三、委托书条款中指定委托期限:三个月、六个月、一年等等。较好不要签“办妥为止”。四、指定收款账户。五、委托亲戚朋友出售的较好在委托条款中指定较低售价,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六、在民事借款及担保中,尽量选择抵押登记的方式保障债权人利益,不要使用全权委托书。尽管已有较为完备的商品房合同备案制度,但市场上在售商品房多为期房,从合同备案完毕到**终交房,一般需要1至2年时间。因此,类似海南这样“一房二卖、一房多押”的房产纠纷案例,近年来在广东、河南、山东等地时有发生。购房者在购房前也应做足功课。记者采访发现,大部分购房者轻易相信开发商“预售房屋不能办理预售登记备案手续”,购房后很少上网查验备案手续。一位林姓受害者经熟人介绍,甚至在没有看房的情况下直接汇款预订房屋,后续购房程序和缴款完全听任开发商摆布,出事后才直呼:“应该当初多查查!”
全部3个回答 >怎么证明楼不是一房多卖?二手房过户费多少卖家不是第一套房
148****4635 | 2019-09-24 05:42:55-
137****8622 1、要两证齐全才行,房产两证:《房屋产权证》和《不动产证》;
2、房屋产权证:一般来说,房屋产权证具体又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简称《不动产证》。是一种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的不允许动的房产权利证明。又称《中国不动产权证》。
2019-09-24 05:43:22 -
148****5535 镇上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属于小产权房,房管局没有备案,房子的所有权不受法律保障的,只有使用权。但是不影响交易,只需要合签署交易合同,到当地镇政府或者土地所开具证明交易发生,没有出现一房对多卖的情况,拿合同去做个公正,就比较保险了。但是这只是相当于购买使用权。
所以可以买,但是需要注意的地方比较多,一不小心可能就上当了,所以一般人都不怎么考虑买这种小产权房屋。 2019-09-24 05:43:18 -
138****0897 房子为什么不能出现一房二卖啊! 万一这几个家伙合伙诈骗呢 网签到你名下 这才是**靠谱的! 2019-09-24 05: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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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6898 花了几十万买来的新房子,一直延期无法交房,今年开年以来,六安市东城御景小区二期的很多业主都在为此犯愁。然而就在**近,一个惊人的发现更让他们寝食难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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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入住一年未交房 新房竟已被抵押—— 涉嫌一房多卖 装修发现另有房主
朱伟伟是六安市东城御景小区二期14号楼的一位业主,2016年上半年,她和爱人买下这套房子时,小区的主体工程已接近尾声,但附属工程还没有完成。按照当时的合同约定,交房的期限为当年10月份,但开发商却提前给了新房的钥匙。和朱伟伟一样,不少业主因为家里有小孩上学的需要,或是迫于租房的压力,当时都选择了提前拿钥匙。
对于小区的后续工程以及房屋验收等手续,开发商也给出了承诺,说马上会完工。然而,开发商的承诺并没有如约兑现,从2016年10月份开始,交房日期一拖再拖。业主们多次找到售楼部,等待解决小区的后续工程,却意外等来了房子已被抵押给银行的消息。
消息传开后,业主们一下子都懵了,等他们找到房产部门求证时才发现,自己购买的新房,都处在因为抵押而被冻结的状态。更有业主发现,自家的房子,竟然已经有了另外的主人。
张兰说,买房子的时候,因为是付全款,夫妻俩也是特别小心,购房合同拿到手之后,他们才放心地打了钱。夫妻俩怎么也想不到,购房合同还在自己手里,房子却早已备案登记在别人名下。面对已经装修一半的房子,一家人实在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
业主质疑:已经“被抵押” 如何能预售?
02
在业主们看来,开发商“先抵押、后销售”的行为,完全是在知情的情况下故意所为。业主们说,他们大多在2016年上半年购房,而事后的查询发现,开发商早在2015年就已经向银行办理了“在建工程抵押”。业主们说,尽管整个工程已经被抵押,但在房产销售过程中,开发商方面还是有意隐瞒了这一信息。在当时与业主们签定的购房合同上,开发商也注明了“未抵押”。 2019-09-24 05:43:10 -
136****3369 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
我们是安阳市北关区鑫海花园6号楼(收尾工作中)全款购房户。2012年,我们与安阳鑫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定商品房定购协议书,按一次性现金结清,开发商承诺,2013年5月竣工交房,但截止目前仍未建成交付。
2016年8月5日安阳市住建局在安阳晚报登报公告:鑫海花园6号楼已由市住建局全面接管,通知购房户前往核实登记,我们满心欢喜本以为政府接管,接下来就可以顺利交房。
2017年5月,北关区政府派工作组对该开发商项目正式接管,负责该楼盘后续建设。接管后,2018年5月15日工作组张贴公告通知,原全款认购群众和开发商自行协商解决。随后开发商通知早期全款购房户,不再按原定购协议书上价格履约交房,如若想要房屋,必须在按照原有房屋市值的基础上,每户再多加30-40多万元不等,否则就不给交付。并且告知我们,此事是经过市政府半拉子工程领导小组审批通过的。接到通知后,我们立刻向市政府半拉子工程领导小组负责人李洪卫先生了解情况,经过核实才知,开发商剩余库存房屋评估后,足够支付收尾工程款,不需要购房群众集资自救,对于开发商私自加价的行为,政府部门根本毫不知情。我们多方走访核实,原来安阳市北关区鑫海花园项目,其实涉及两个开发公司,表面上是由安阳市鑫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外宣传,进行开发建设和销售。但是实际上,在房管局的备案中显示,鑫海花园楼盘的土地使用证,预售许可证,登记的全部是安阳市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而并非是安阳市鑫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其借用安阳市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资质挂靠开发,现今,安阳市鑫海房地产开发商公然违约违法,明目张胆的单方撕毁购房协议,向我们购房户提出涨价的无理要求,并威胁我们,只有购房户同意加钱,才可以继续配合办理网签交房手续,否则,不予配合办理。安阳市鑫海房地产负责人直接告诉我们说:“你起诉鑫海公司,就算打赢官司也执行不了,鑫海公司没有出售权利,土地证,预售许可证,都不是我们公司名字!”开发商所做所为引发了广大群众强烈愤怒,群体性事件一触即发。
我们前往安阳市信访局、住建局、北关区政府半拉子工程领导小组、走访反应问题,**终得到的答复是:工作组成立目标是治理市容市貌,目前任务已经完成目标,该公司的各项经营行为属于个人行为。开发商比较赖我们也没办法!!!
我们都是普通工农群众,我们辛苦积攒一辈子血汗钱,加上东拼西凑交了房款,当初买房为孩子的婚房,至今日孙子都上学了,住房没拿到,还被开发商欺压威胁,既然人民政府能为开发商颁发商品房预售证,就有义务监督开发商按期交房,保障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而不是放任开发商胡作非为,欺诈威胁购房群众。
共产党领导的中国,我们相信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承办单位回复:北关区政府回复时间:2018-12-29 10:38
网友:您好!北关区政府于2018-12-2910:12:36回复:
经豆腐营办事处调查回复:关于群众反映鑫海花园6号楼房价问题的情况汇报:
一、2017年4月成立鑫海花园6号楼“半拉子”工作小组后,了解到安阳市鑫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借用安阳市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质开发的鑫海花园6号楼,实际建设销售等工作全部为鑫海公司,城建公司没有参与建设销售等相关工作,只是提供了相关手续。 2019-09-24 05:4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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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房管局能受理过户申请,就没问题。你说的小产权等,房管局是不会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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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是否满五年?是否唯一住房?根据前面所问、评估价、面积等情况,缴纳如下: 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 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 3、契税评估额非首次3%,买方缴纳; 4、所得税按全额的1%,由卖方承担,满五年唯一住房减免; 5、交易费6/平方,双方; 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 7、营业税5.6%卖方缴纳,普通住房满五年可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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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两证齐全才行,房产两证:《房屋产权证》和《不动产证》;2、房屋产权证:一般来说,房屋产权证具体又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3、《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简称《不动产证》。是一种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的不允许动的房产权利证明。又称《中国不动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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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法院起诉物业公司。拿到房产证的二手房,才能上市交易,这个是基本的条件。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无法办理过户的,而只有过户了,这个房子才能完全属于你。合同房由于没有拿到房产证,卖出的价格比较,这一点吸引了很多的购房者。但购买合同房,存在很多的风险。1、难以确定卖方是否有权出售该套房屋,在缺乏房产证这一直观的权属证书的情况下,买房人很难判断卖方是否是该套房屋的人,如果卖方无权处理该套房屋,则双方之间的买卖协议可能因此无效。2、变数较大,在签订买卖合同到取得房产证这一期间,卖方可能会因多种因素而选择解约,比如,房屋价格上涨后卖方反悔,单方面提价,不过户。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一般不受法律保护。买房人亦无法依据双方间的买卖协议而强制要求卖方履行过户手续,往往终仅能依据合同追回已付购房款项和违约金。3、卖方以不正当手段,将房屋以更高价格转卖给第三人,造成两个买家之间房屋权属的争议。4、因开发商的原因,卖方迟迟不能取得产权证书,造成买房人无法办理过户,也就无法享有对房屋的处分权。5、无法明确房屋土地性质,土地性质一般为出让土地,当然,也有一些商品房是划拨土地。如果为划拨土地,则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按照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按照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手续,确定土地用途;依据新的土地用途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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