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地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机构在县级农业部门,你可以先去咨询,乡镇人民政府的登记表中有你名字更好,这种事叫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全部5个回答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分割吗?应该怎么做呢?
145****7799 | 2019-09-18 11:49:13-
154****0099 依法产生的地上附着物,其财产权受法律保护。如果涉及农村宅基地的,原则上,坚持以农村宅基地和地上建筑物相分离处理的原则。宅基地只能归当初审批时的申请人所有。而房屋本身可以依法分割、转让或继承等。
一、基于承包权所产生的地上收益,依法受法律保护。
1、《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条: 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2、《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二、基于宅基地的使用权所产生的房屋,房屋本身可以依法转让、继承。但宅基地本身则必须遵守法律的特别规定。原则上,坚持以农村宅基地和地上建筑物相分离处理的原则。
1、《物权法》第九十三条“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第一百五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第一百五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第一百五十五条“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2、《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以农村宅基地和地上建筑物相分离处理的原则。宅基地申请与审批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每位成员以户名为单位只能享受一次,面积不超过各级政府部门规定的限额,因此它是取决于集体经济组织的身份关系,而地上修建的房屋出资等方式多样,但应本着谁出资谁受益,共同出资共同受益,但未拆除拆迁前,宅基地每位成员有居住权。 2019-09-18 11:49:31 -
144****4912 宅基地
公民对其在农村依法所有的房屋的宅基地,享有使用权。使用权客体的范围一般以房檐滴水线为准,房屋所有权人只对房檐滴水线内的土地享有使用权。对于房屋周围的空地,如果这些空地面积和宅基地面积之和不超过该房主人依法可使用的宅基地面积的**高限额,可以作为宅基地进行使用权登记,但必须在一定期限内(一般为两年)作为宅基地使用,超过面积多占部分,应退还集体耕种。新修房屋,一般应利用原有的宅基地、空地和荒地,尽量不占用良田。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除经土地所有权人同意外,还须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按批准的面积和地理位置建房,不得少批多占、批东占西。易地建房的,原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2019-09-18 11:49:26 -
152****8624 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分割的,就比如开发商盖好楼盘后分割土地给各户一样
国有土地分割转让登记 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变更土地登记
二、主要依据
1、《物权法》;
2、《土地管理法》;
3、《土地登记办法》;
4、《**省土地登记条例》。
三、申请人
申请人为国有土地分割转让权利转让人和受让人。
四、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或登记证(原件);
5、国土和建设部门出具竣工验收报告;
6、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7、国有土地分割转让许可证;
8、建设部门出具建筑物面积核定资料; 2019-09-18 11:4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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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后只是公证的财产,就是房屋财产,并不是公证的土地(土地是不可自行分割的),土地证只有一个。集体土地证要去当地的有关部门(土地所申请办理),需要村里给出具证明什么的,还要提供相应的资料。(具体可去相关部门咨询)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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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使用权是与农民的身份相关的。获得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前提是基于其村集体成员的身份的,如果其没有丧失村集体成员的身份,则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否则,则丧失了农村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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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现在法律上一般认为自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土地的所有权就收归国有,不在乎其之前所属状态,如果是法院查封用于抵债的话,可以将征收这一部分的土地补偿费用于债务的偿还,这样不会改变征收将土地变为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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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发包方同意的农民依法承包的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二)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该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下列集体土地不得抵押: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乡镇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三)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集体土地; (五)被依法查封的集体土地。 下列国有土地可以抵押: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单独抵押; (二)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抵押时,该房屋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三)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抵押时,该房屋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下列国有土地不得抵押: (一)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二)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国有土地; (三)被依法查封的国有土地; (四)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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