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法分析:1、【村民及个人所得】村民年底分红的产生:因为村民的资产量化后、村民持有不同的股份,集体资产经出租后,年底村民享有收益权,即取得分红。村民是我国个人所税法规定的取得个人收入的纳税义务人,这种分红收入,是我国个人所税法规定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征个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48号)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村委会及组织所得】村委会是村民自制组织,出租土地取得了收入,符合《企业所得税法》中的“取得收入的组织”,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3号)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二、征管实践——未出现对村民和村委会征税案例1、在现实中,没有看到对村民分红征个税的案例,但村民就职于村里的企业是按“工资薪金”征个税的。2、在现实中,没有看到对村委会征企业所得税的案例,但是村里的企业,因是工商登记的企业,在征管实践中都对其进行企业所得税管理。
全部3个回答 >农村集体土地租金有分红吗?谁能说说呢?
157****8193 | 2019-09-18 11:27:09-
158****4676 举报你们的村干部,当然是违法的,向上级部门反映解决。 2019-09-18 11: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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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8401 1、首先应当确定被卖的土地是否属于家庭承包地。如果属于家庭承包地,那么,在村集体不能重新调整土地的情况下,钱应当属于承包的农户。这种情况下,村里集体分钱(分红),就是不合法的,侵犯了承包农户的权益。
2、如果土地属于集体使用,未分配,那么,村里分红是正确的,村民去世后,钱也不发生继承问题。 2019-09-18 11:27:25 -
144****4348 农村集体土地不能卖,对外只能承包经营。所得款项归村民共有。话糙点按股权分红也没错。
2019-09-18 11:27:21 -
151****1833 城镇、农村的租赁房,只要不到所在地税务局开具发票的,就没有任何税收的。**好就是在当事人签定租赁合同前讲明不开具发票,并写入租赁合同中。一旦要开具的,那么就有要求人自己承担税收(营业税)。
2019-09-18 11: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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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依据宪法,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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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8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1999]39号)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长放土地证和房地产证。 由此可见,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地产不得进入交易市场。农村房屋的买卖,只能在本农村集体内部进行,否则买卖行为违法,合约无效。 虽然法律规定小产权的买卖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但是不少基层的乡政府、村政府基于利益需要默许推动之下,很多小产权项目打着新农村建设的名义进行发展。村干部手里掌握着村集体用地的公章,私自卖地很容易,在不用交纳土地出让金和各种税费情况下,小产权房的主导者——村一级或镇一级政府可获超额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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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买,这就是所谓的小产权房。这种房购买者个人办不上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如果购买后不能进行二次买卖、赠予等发生产权转移的行为,即便是继承都有问题。如果遇到拆迁,赔偿时赔给村集体,而非实际购买者,购买者只能在和村集体协商讨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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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不能卖,对外只能承包经营。所得款项归村民共有。话糙点按股权分红也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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