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你们的村干部,当然是违法的,向上级部门反映解决。
全部4个回答 > 农村集体土地租金有分红吗
151****1176 | 2018-07-13 09: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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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2528 一、税法分析:
1、【村民及个人所得】
村民年底分红的产生:因为村民的资产量化后、村民持有不同的股份,集体资产经出租后,年底村民享有收益权,即取得分红。村民是我国个人所税法规定的取得个人收入的纳税义务人,这种分红收入,是我国个人所税法规定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征个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48号)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村委会及组织所得】
村委会是村民自制组织,出租土地取得了收入,符合《企业所得税法》中的“取得收入的组织”,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3号)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征管实践——未出现对村民和村委会征税案例
1、在现实中,没有看到对村民分红征个税的案例,但村民就职于村里的企业是按“工资薪金”征个税的。
2、在现实中,没有看到对村委会征企业所得税的案例,但是村里的企业,因是工商登记的企业,在征管实践中都对其进行企业所得税管理。
2018-07-13 09:14:09 -
142****0328 农村土地权益是村集体所有,村委会代表村集体行驶职权,当村三产租赁出去,收益归村集体所有。
是不是分红,怎么分红由村民会议决定,村委会并不能跳过村民会议私下决定不分红,村委会成员不属于公务员,而是村民自治机构的职员,向村民大会负责。
就是相当于城市小区里面的业主委员会成员。 2018-07-13 09:13:49 -
151****5270 村民租赁的村集体土地赔偿金,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2018-07-13 09: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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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不能卖,对外只能承包经营。所得款项归村民共有。话糙点按股权分红也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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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租赁**高期限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所以除特别主体意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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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所以除特别主体意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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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是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收土地的农民集体和个人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行为,是一种国家行为,具有强制性。征收土地的审批权限分为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个层次。国务院批准的征地类型及规模:1、基本农田。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3、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的征地类型及规模:1、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5公顷以内。2、其他土地70公顷以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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